一個瘋魔的樂章——三渣筆下那些事
今天回答了一個有關文筆的問題,讓我忽然想聊聊三渣……
有這樣一個作家,他以幽默、吐槽的輕快氛圍來偽裝韻味深沉的哲理;以玩世不恭、與世俗格格不入的怪人形象塑造一個孤獨的英雄、天才。
他的筆名叫三天兩覺。
是的,很多三渣粉絲(包括我)認為《販罪》是他目前三本完結小說的巔峰。這本小說描繪了統治地球一百年的龐大帝國下湧現出無數立志推翻腐朽與墮落的草莽英雄,而帝國運行百年所經營的積澱依然足以為這個行將就木的國家機器提供人才、有識之士來維持苟延殘喘。他們以這顆星球的大陸與海洋為舞台,以超能力和遠古文明科技為籌碼,以貪婪、野心、夢想、信念為技藝,在二十二世紀的史書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勾畫出足以流傳千古的史詩長卷。
這部小說絕不僅僅是他創意的極致體現,更是三渣文筆的巔峰體現。也正是讀完了這部小說,我第一次知道:
原來小說也可以這樣寫!
首先,我認為我們需要的是給「文筆」下定義。就像如果有人問起我,你覺得「成熟」是一種怎樣的品性與氣度?我會沉思一下,然後用余秋雨《文化苦旅》中的《黃州突圍》的文末段來回答他:
成熟是一種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輝,一種圓潤而不膩耳的音響,一種不再需要對別人察顏觀色的從容,一種終於停止向周圍申訴求告的大氣,一種不理會哄鬧的微笑,一種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種無須聲張的厚實,一種並不陡峭的高度。勃鬱的豪情發過了酵,尖利的山風收住了勁,湍急的細流匯成了湖,結果——
引導千古傑作的前奏已經鳴響,一道的光線射向黃州,《念奴嬌·赤壁懷古》和前、後《赤壁賦》馬上就要產生。
作為一個終日沉浸於民法刑法法理學概念要件原則定義的法學生來說,我認為我們回答一個問題一定要先對這個問題的定義、方向形成共識,然後,我們才能對這個問題的答案進行討論。而回到「文筆」這個概念上,我認為:
這是一種作者在過往的人生中經過了閱歷與感悟、經驗與思考、歸納與總結、提煉與升華而凝聚出的一種體現個人思想模式與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的文字體現的概念。
不好意思,作為一個法學生,看到一個詞就喜歡想定義、特徵、構成要件什麼的……
從三渣的文字中我可以看出很多:王詡的樂觀、貓爺的洒脫,還有天一的孤獨、顧問的智謀、茶仙的堅毅、曹朔的豪情、左道的畏葸,以及以及我最愛的封不覺的玩世不恭、嬉笑怒罵卻又在很多與世人不同而只有自己內心認可並堅守的原則上剛直不阿、悍然不讓的堅定。三渣的筆下湧現出無數與世俗價值觀不同,卻堅守一種他們自己內心才會認可的邏輯與原則,並以信念和生命捍衛這種精神。他們在常人的眼中都是瘋子,但是只有他們自己知道:
當世人眼中的我達到最瘋狂的時刻,恰恰是我最為冷靜清醒的時刻!
這裡我要再談談封不覺這個人物。我想作家筆下的人物不會與自己完全相同,但一定會有自己身上的影子。封不覺,一個世人眼中的玩世不恭、憤世嫉俗、喜怒無常的文青流氓,被神祗封印了恐懼,走入了驚悚樂園尋求解藥,並最終一步步參與到貫穿整個多元宇宙的棋局和戰爭中的孤獨的遊俠。他渴望自由,嚮往自由,內心對小丑與蝙蝠俠的見解淋漓盡致地體現了這一點。身上背負著諸神的賭局、衍生者的未來、愛人的戀情、人類的命運、世界的希望,卻依舊「用笑臉來迎接悲慘的厄運,用百倍的勇氣來應對這一切的不幸」,他不發泄、不失落、不咆哮、不放棄,用沉默掩蓋內心的壓力,用嬉笑怒罵遮掩沉重的責任。這就是封不覺的魅力所在,他是小說家、大文豪、藝術家、犯罪專家、刑偵專家、推理家、評論家,還是戰爭天才、戰略專家、戰術專家、謀士,又是一個不甘於成為棋子而註定要走上棋手寶座的博弈人,一個孤獨的天才,超越時代的英雄,偉大的戰士。
這就是一個優秀作家的優秀文筆帶給我的英雄。
現在你明白什麼是文筆了嗎?這是一種需要積澱人生閱歷,融合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傾注心血和情感,領悟與見解的生活哲學。每個人都可以是哲學家。馮友蘭在《中國哲學簡史》中寫道:「學習哲學的目的,是使人成為人,而不是使人成為某種人。」一千個人心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那麼一千個人心中就有一千種處世哲學,這種哲學在作家的筆下流露出來,為讀者所見,所思考,所認可,所讚揚,就是文風!
「呵呵……這你可就誤會了。」封不覺笑道,「我們這些拿筆杆子的人里……有不學無術的騙子、有供人取樂的戲子、有孤芳自賞的獃子、還有厚黑險惡的亂臣賊子……可就是沒有幾個真正的知識分子。」他用自嘲的語氣接道,「真有學識的那些人,研究的都是更加實質性的東西……他們的研究成果會推動科技的進步、為人類帶來切實的利益。」他歪了歪頭,「至於我們這種人嘛……除去這幾千年里極少數的一些聖賢、棟樑,其他大部分人別給這個世界添亂就不錯了,崇拜我們……還不如去崇拜宗教領袖。」
在美國,大部分記者都有這種自我膨脹的傾向。他們自以為引導了社會的輿論傾向,改變了別人的命運。他們以為自己比一般民眾更高明,更有見地。他們終日發表著不負責任的言論,利用職務便利和專業知識歪曲事實,為自己博得更高的社會地位、關注度以及利益。
為此,他們不惜毀掉別人的名譽和生活。在其他人的眼中,這群人都是自以為是的惡魔。令人作嘔。他們自己卻終日沾沾自喜,渾然不知,一副社會使命感爆棚的樣子。
可事實上,他們並沒有高人一等,那只是錯覺。如果這些人從鏡頭後走到鏡頭前。從報導者變成被報導者時,那他們會立刻清醒地認識到自己是個什麼玩意兒。 當他們那搬弄是非的渺小權利被奪走後,在偽善的嘴臉下,只是一群煽動者而已。這是從中世紀黑暗時代就存在的一群人,在聖經中被描繪為世界末日的先兆之一。從這些人將自己的觀點和立場強加於他人的那一刻開始,他們就已經忘記了這份職業的本質。當一個旁觀者、記錄者越過了某條看不見的邊界。他就會越走越遠,最終變成一個為了博眼球而不擇手段的謊言家、杜撰者。高譚市的記者們,大部分就是這樣的人。至於高譚市的市民們,請允許我引用莫泊桑在《奧爾拉》中的一段話——「老百姓就像一群低能的牛,有時恭順得幾近愚昧,有時又暴躁得幾近造反。接到命令說『你們歡慶!』他們服從;接著又接到命令說『去和你們的鄰國打仗!』他們也服從。命令他們擁戴皇帝。他們便磕頭;接著又命令他們擁護共和,他們便歡呼。那些控制著老百姓的人也同樣愚蠢,只不過他們服從的不是某個主人,而是某些原則。這些原則正因為是原則,必然是荒唐的、虛假的,因為他們想確立某些永恆不變的觀念,而在這個世界上。根本沒有什麼不變的東西——我們的所見所聞都是些幻象罷了。」
封不覺沒有直接回答他的問題,而是頓了頓,說道:「我有一個當律師的朋友,他曾說……他最喜歡的一句電影台詞就是『如果你想尋求公正,那就上妓院,如果你想被人干,那就上法庭』。」
「很……有趣的觀點。」這話左言不知道怎麼接,不過維多克在心裡回了這麼一句。「你說偵探『能做的』就是找尋真相,那麼我要告訴你的就是……」封不覺道,「『真相』是什麼……無所謂。「我們的司法系統不在乎真相,司法系統追求的是相對的公正、法制的威懾力、以及必須維持在一定水準以上的效率。
「我們的法官不在乎真相,他們只是履行職責、監督和掌控審理的過程、並宣布結果。「我們的陪審團也不在乎真相,他們只是履行公民義務,接受並選擇某方律師灌輸給他們的、相對而言更可信的那一套說辭。」「而我們的律師……更不在乎真相;和偵探恰恰相反,律師『能做的』,就是撇開所謂的『真相』,為委託人提供最好的辯護;這一行的職業道德,就要求他們忽視自己個人的道德標杆和情感傾向,在名為『法律』的遊戲中成為能左右勝負的玩家,『真相』對他們來說最多是可以利用的籌碼而已。「但是……你能說我們的制度是錯的嗎?你能說這制度中的每一個環節、每一個人都是錯的嗎?「顯然不能,事實上……他們都是對的,他們都是在做自己應做的事、正確的事。「也只有這樣,才能維持這個『相對公正』的系統,才能維護這個建立在法治基礎上的社會的穩定。」 封不覺說到這兒時,看了一眼左言,接著,又不經意地將目光下移,看了一眼維多克。「不……」片刻後,左言開口道,「我並不認可這種說法……雖然你說的這些,有很多我確實無法反駁;但至少……我可以肯定,『真相』還是有意義的。「在這世上無數的案件中,或許不是每一個『真相』都能換來『公正』,可若是無人去重視和追尋『真相』,那我們就連『相對的公正』都將無法得到,人類經過多年不斷完善起來的司法體系也會因此崩塌。」「呵呵……你是這麼想的啊……」封不覺笑著念道,「有意思……」他又微頓半秒,看了看維多克,「很有意思……」
「不,沒什麼意思……」左言代維多克接道,「不過有時候,『沒意思』才是好的。」他仰起頭,望著遠方的朝霞,「假如我們的司法體系真的土崩瓦解,讓我們回到了『少數人以神之名來分配權力、審判一切』的時代,那才叫有意思呢。」「呵……我不是說你的觀點有意思。」封不覺道,「我是對『你持有著和我不同的觀點』這件事……感到有趣。」「哦?」左言疑道,「這不是很正常嗎?我倆認識才不到一天,若是我們發現彼此的三觀高度一致,那才稀罕吧?」「嗯……」封不覺聞言,高深莫測地笑了笑,「呵……對,也對啊。」事實上,他這句「對」,並非全然是在贊同左言的話,只是他自己心中此時想道一個作家自己的三觀、性格、能力、認知……和他筆下創造的人物相比,理應是不一致的。這世上最難說清的事物,就是「人」,而對一個人來說,最難以客觀地、準確地審視和描寫的……就是自己。既然他連自己是怎樣的都寫不清楚,那他所創造的人物,又怎麼會和自己一樣呢?
笑望滄溟千軍破,
策定乾坤算因果。
無覺無懼輕生死,
非鬼非神似瘋魔!
向封不覺致敬!
向三渣致敬!
(真尼瑪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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