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融全方位的解析(體系、市場、監管及機構等)

近年兩岸交流頻繁,大量台商在大陸辦廠興業(台灣為大陸第六大進口來源,主要系電子產品),大陸去台的觀光客絡繹不絕,但兩岸互信卻日益減少,漸行漸遠。港台表現的很一致,怪對岸,還是此岸,還是這時代?我們這個文化共同體里的人多懸著一顆心,歷史會給我們答案。

富士康工業互聯網神奇的快速上市,既表現出政策的魔力,也側面反映台灣電子業的興旺。而對於台灣金融業,就算是大陸金融從業資深人士也知之甚少,實際上台灣金融業對於大陸的金融業有著全方位的影響,一定程度說推進了大陸金融業在文革後的廢墟中快速重建。

本系列文章對於台灣金融進行了全方位的詳細研究,包括台灣金融體系的五個階段、台灣金融發展的程度、台灣金融監管、台灣金融機構、台灣資本市場以及其他方面(保險業、租賃業、股權投資業、台灣特色的票據市場及票券商、信用評級機構、小微金融增信模式、央行、金融科技),供諸位參閱。所有原始素材及底層數據來自台灣金融監管部門、業內及學術界。

01

台灣金融體系的五個階段

台灣金融體系發展的變遷可分為5個時期,分別為金融初期、金融管制期(1961年)、金融開放期(1989年)、金融整合期(2001年)和海外拓展期(2009年)。

台灣金融業初期和金融管制期,金融行業較為初級。這一體系發展到1980年,呈現出來的最大特點就是「二元性金融體系」, 有組織之金融體系和無組織之民間借貸並存。

以1989年《銀行法》修訂,允許利率自由化,銀行開放民營為標誌,台灣金融進入金融開放期,期間出現了銀行業過度競爭,全行業虧損的問題。

以2001年通過《金融控股公司法》為標誌,台灣金融進入整合期。台灣地區至今已經成立15家金融控股公司,並且在2004年成立金管會,統一監管各細分金融行業。這一期間的多次金改,伴隨著民進黨和國民黨之間的黨爭,金控公司董事長人選變更和金融改革方向被執政的民進黨強勢掌控,乃至後來的扁案也和金改脫離不了關係。

2009年,國民黨執政後,兩岸關係開始回暖,台灣和大陸簽署兩岸金融MOU,台灣有著巨量的人民幣存款,本來是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的最佳選擇之一。

近期,台灣金融監管部門相繼進行了放開現股對沖機制;大陸商業銀行來台發行寶島債;台灣金融機構海外業務(OBU)採用負面清單管理;金融科技沙盒監管制度;放款保險業及證券業海外併購及業務限制等措施的改革。

現階段來說,台灣金融業最大的困局其一在於嚴重的儲蓄過度(oversaving),整體金融體系存款有新台幣40兆元,但銀行貸放出去的金額卻不到30兆元,由於缺乏好的投資機會,就算利率極低,也沒有企業要借錢,金融業因而面臨滿手資金卻貸放不出去的窘境。其二在於金融機構經過多次整合,仍舊過多,惡性競爭。

02

台灣金融發展的程度(2013年)

台灣金融業的產值佔GDP比重,在1992年之後一直維持在7%以上,2008年受到金融危機的影響後,目前產值約在6%-7%之間,是台灣除電子業外的第二大產業。2013年,台灣金融業產值為9,411.10億新台幣(1人民幣=4.63新台幣),金融業從業人數約428, 000人,占就業人數的3.94%。2013年,台灣全體金融機構資產為58,037,079百萬元新台幣,佔GDP比率為398.49%。

台灣2013年的M2佔GDP為243.88%,這點和大陸頗為相似,大陸2012年M2佔GDP為188%。台灣學者對此的解釋是因為兩岸民眾儲蓄率高,貨幣需求的所有彈性大於1,企業的融資主要依賴銀行,民眾可選擇的投資理財工具不足造成的。

2013 年台灣間接金融和直接金融比是:20.65:79.35,金融體系以商業銀行為主導,系因台灣市場狹小,中小企業數目眾多,註定間接金融不能大幅度發展。2013年,台灣股票市場上市公司總市值245,196億元新台幣,佔GDP的 168.82%,比率高於同期大陸滬深股市(不含港市)。截止2013年,台灣已發行債券(包含政府公債,公司債)額為11,079億新台幣,佔GDP的7.61%。

截止2013年,台灣的平均每萬人使用金融機構數高達2.77,在國際上排名很靠前,反映出台灣金融業競爭之激烈

台灣金融機構跟隨台商的腳步,其一西進大陸,其二南下東南亞及印度市場,另,台灣金融機構在美國及日本的業務布局也較多。台灣金融機構的海外資產規模(OBU)2013年即達到1,882億元美元,海外分支機構營業收入占公司收入將近17%,利潤比重佔30%。

03

台灣金融監管

台灣早期的金融體制鑲嵌在「動員抗亂」、「反攻大陸」的威權政體之中,威權體制反應到金融體制變成是對金融穩定的追求,國家通過國有控股的體制安排,搭配中央銀行的制度性高位,來完成對金融體系完全統治的結構安排。

台灣金融改革和金融監管體制變革的背景,是由於以往國民黨執政時期的不當政商關係的存在以及亞洲金融危機後遺症的影響引發了本土性的金融危機。面對金融危機,國民黨政府的典型處理方式,就是動用大量的政府資金替問題企業紓困,同時協調銀行團延展債務。既然金融危機是由不當政商關係所引起,而政商關係又根植於特定權力結構之中,所以在此一階段,台灣政府做出的相關金融改革和金融監管體制變革都不具有可行性。

長久以來,台灣的金融監管許可權分屬於「財政部」與「中央銀行」。但在台灣民主化的過程中,不當政治力的介入常影響金融監管的進行,再加上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的業務範圍逐漸整合,以往分業監管的做法容易產生死角(銀證保各自的金融風險特徵是不同的,可見:銀證保各自的金融風險特性)。因此,設立一統合金融監管許可權的獨立管制機構實屬必要,但是其改革的執刀者能做到什麼程度則不能預先知道。台灣金管會設立後出師不利,出了很多引發社會紛議的事件。

台灣金融監管的歷史沿革,以及目前台灣金融監管的格局(行為監管、功能監管),可詳見:兩黨政斗下的台灣統一金融監管之路(上)、兩黨政斗下的台灣統一金融監管之路(下)以及附表:台灣金融史的事件。

台灣主要的金融機構為各大金控集團,對於金控集團的機構監管(區別於行為監管、功能監管)可見:「金控」發展與監管的台灣經驗。

04

台灣金融機構

從央企、金融機構、民企、互聯網公司到地方政府,近年來各類利益集團對「金控」或者說「全金融牌照」趨之若鶩。對於金控模式的具體含義,以及金控模式能帶來的利益,當然包括潛在的風險點,監管當局及公開市場報道就提及的較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台灣「金控」發展與監管的經驗值得參考,對於金控集團的詳細介紹見「金控」發展與監管的台灣經驗。

台灣的買方機構主要包括: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證券投資顧問公司、信託業、保險公司、郵政儲金、退休基金、創投基金七種類型,其中投信是台灣各個買方機構中的核心力量,台灣開放境外資產管理機構境內銷售產品後,本土投信的力量被極大削弱,對於台灣資產管理行業的買方機構,可見:資本市場及創新性產品的台灣經驗(下)。

05

台灣資本市場

台灣資本市場雖小,但由於金融機構眾多,競爭激烈且高管層大多受過歐美商學院MBA教育或曾在國際投行從業,故而台灣資本市場創新性的商品不斷推出,其中台交所的股指期貨和期權交易量一直位於世界前十,台灣金融業也為大陸的期權市場貢獻了大量專業人才。除此之外,台灣的TDR、結構型債券、反向型及槓桿型ETF和TRF也很有特色,詳見:資本市場及創新性產品的台灣經驗(上)。

台灣較早建立了多層次多品種的資本市場,滿足不同層次企業的不同類型的金融需求。台交所吸引了很多高科技企業上市,尤其是電子業,從而促進了台灣電子產業產融結合,跨越式的發展。同時,台灣由於其政治地位特殊性,資本市場非常重視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投資者教育和保護工作,促進了投資和融資的平衡發展,資本市場沒有淪為大股東的提款機。對於台灣股票市場、債券市場、ETF市場、金融衍生品市場,詳見:資本市場及創新性產品的台灣經驗(中)。

台灣監管機構在2006年開放了所謂的境外基金總代理,這些大的全球性基金公司帶著大量的品牌和知名度、穩健的報酬和知名的基金經理人,在台灣的銷售無往不利,導致近年來,台灣整個基金管理行業呈現了本土跟海外基金很大的一個分流,海外的基金產品勢頭很猛,台灣本土機構的基金註冊這幾年整個趨勢是持續往下。對於台灣資產管理行業及買方機構的介紹,詳見:資本市場及創新性產品的台灣經驗(下)。

台灣資產證券化市場起步較早,眾多亮點可供大陸業內參考。對於台灣的資產化市場的介紹可參閱:台灣資產證券化系列之三:概述及其所遇的挫折。

對於台灣特有的資產證券化產品CBD以及台灣的結構債危機事件可見:台灣資產證券化系列之二:創新性品種CBO的前世今生 。

對於台灣REITs的介紹可見:台灣REITs案例研究。

06

其他方面

註:其他領域可供參考的詳細材料可聯繫作者SmartGo

(一)保險業

台灣保險業的特點非常突出,台灣的經濟總量只相當於大陸的7%,保險業的年保費收入卻超過大陸同業的三分之一(2016年的台灣人均保險保費支出139,309台幣),台灣保險業的深度全球第一,台灣2016年保費支出佔GDP的比重為19.19%,增長率仍保持在7%。

台灣目前有壽險企業30 家(其中本地企業24 家,外資6 家),資產規模總計為222,504億元台幣。產險企業23 家(本地和外資),資產規模總計為3,454億元台幣。再保險公司3家。另有800 多家專業經紀公司或者代理公司。現台灣保險從業人員51萬人,相當於每46人里就有一名保險業者。

大陸保險業在1979年復業初期,多種制度和行業規則就是以台灣為樣本。目前,台灣一共有五家保險公司在大陸展業,國泰人壽、新光人壽、台灣人壽、國泰產險及富邦產險,目前兩岸已經實現保險監管合作平台制度化運作。

台灣保險業在資產管理(另類投資佔比超過60%)以及保險資金運用的監管上也有值得借鑒之處,後續會撰文詳述,敬清關注公眾號。

(二) 租賃業

台灣的融資租賃行業發端於1973年,台灣財政部於當年發布《信託投資公司辦理機器設備租賃辦法》,鼓勵信託機構以租賃的方式,為工商企業購買機器設備融資,促進產業升級。目前台灣的租賃公司可分為四類:銀行系、企業集團系、汽車廠商系、外資系。其中企業集團系的市場佔有率最高,典型的公司包括中租迪和、中泰和、永欣。

截止2017年末,在大陸布局的台資租賃公司合計26家,目前23家獲利,獲利總額為38.40億元台幣,同比去年成長166%。獲利規模最大的是中租控股(5831.TW)旗下的仲利國際及仲津國際,據中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報稱,公司2016年總資產達人民幣650億,營業收入達到86億,凈利潤達到23億,同比增長5%,股東回報率18.77%。其中,大陸區域子公司2016年總資產達到人民幣170億,凈利潤達到4.6億。

(三)股權投資業:阿里巴巴台灣創業者基金

台灣當局在1983 年頒布了全球第一部創業投資行業法規《創業投資事業推動法案》,標誌著台灣創業投資業進入發展新時期。1986 年開始實施科技發展十年規劃,並頒布《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創業投資業加速發展,進入成長期。1996 年以後,進入高速發展期。由於政策得當,加上良好的科技新環境,台灣創業投資業飛速發展,超過了日本、韓國、新加坡,成為繼美國之後創業投資發展最成功的地區。1983年到1998年,創投公司帶動約5600億元新台幣的新科技產業資本形成,從而為台灣電子業的發展奠定了資本、技術和管理的基礎。例如,在1996 年新竹科學園區引進的32 家企業中,就有10家高科技企業獲得了創投資金。

台灣經濟步入低速發展期後,創投業在台灣早已從高峰摔落,從10年前200多家到現在的70多家,真正活動只有30多家。台灣創投業中的龍頭系中華開發金控旗下的創投子公司,該機構是台灣直接投資與投行業務的先驅,在台創投市場份額超過30%,該機構的詳細介紹可見:「金控」發展與監管的台灣經驗。

阿里巴巴集團在2015年成立了台灣創業者基金,主要推動者即阿里巴巴創始人之一蔡崇信。該基金「台灣創業者基金」目前由中華開發金控擔任首家投資經理公司,負責融資規劃、併購及風險管理。首批投資公司共計9家,投資總規模約新台幣5億元,每家企業約獲得100萬至400萬美元資金。具體企業為:安智生醫、Appier、Bitmark、皮爾愛迪亞、慧康生活科技、數位宅妝、樂利數位科技、聯奇科技、創意引晴。

(四)票券業:台灣特色的票據市場

在台灣,商業本票、商業匯票與國庫券、可轉讓定期存單統稱為短期票券。台灣的短期票券市場建立於20世紀70年代。目前票券市場已經成為台灣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台灣票券市場最重要的參與主體之一是票券金融公司。創設票券金融公司是台灣當局在70年代推動建立票券市場過程中的重要舉措之一。目前,票券金融公司業務範圍十分廣泛:包括以承銷人、簽證人和保證人的身份協助企業發行票券,以經紀人和自營商的身份參與票券交易,此外還可經營金融債的簽證、承銷、經紀、自營和政府債券的經紀、自營等業務。截止目前台灣票券金融公司一共有8家。

中國大陸於2016年成立上海票據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上海票交所諸多的做法也取材自台灣的經驗。

(五)信評業:唯一的中華信評

相比國內眾多的信用評級機構,參見:外部信用評級機構全覽,台灣僅有一家本土信用評級機構,即中華信用評等公司(中華信評)。台灣財政部為發展台灣債券市場,於1997年5月28日籌建中華信評。其主要功能在於對銀行、票券、證券、保險、企業、公共工程、資產證券化受益證券以及固定收益基金等的清償債務能力,提供獨立公正的評估意見。1999年國際知名信用評級機構標普評級入股並成為控股股東(51%),台交所(19.99%)、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台期所也是其主要股東方。

標普全球評級給予台灣評級為AA-,中國大陸評級為A+(2017年由AA-下調至A+)。穆迪評級給予台灣評級為Aa3,中國大陸評級為A1(2017年由Aa3下調至A1)。

(六)小微金融業務:信保基金

台灣信用保險基金(簡稱「信保基金」)是一家成立於1974年的官辦信用保險機構,由台灣經濟部的中小企業處負責指導。信用保險基金用信用擔保的形式,幫助銀行把中小企業貸款中的信用風險分擔出去,使銀行願意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如此一來,那些資金用途明確、還款來源可靠,信用無嚴重瑕疵、具有發展潛力的企業,雖然受困於一時的擔保品不足,也能順利從銀行取得創業或營運資金。

2015年國務院批准設立浙江台州市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改革創新試驗區,台州地區小微金融服務一直走在全國前列,誕生了三家主營小微金融的城商行:浙江泰隆商業銀行、浙江民泰商業銀行和台州銀行,台州地方政府於2014年底成立了台州市小微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目前台州眾多的小微金融機制創新的想法就來源自台灣模式,台州地方政府和台灣地區有關部門在小微金融領域目前也存在著長期的交流溝通和合作機制。

(七)央行:彭淮南

彭淮南系台灣央行行長,任期長達20年(1998-2018),被譽為能賺錢的央行行長。其任期內自述有五大功績:促進金融穩定、健全銀行業務、穩定幣值、健全支付系統、對外溝通與透明化。彭淮南於2018年3月離任時強調,台灣是高度開放的小型經濟體,深受全球經濟金融波動的影響,面對高度挑戰,有必要實行管理浮動匯率制度,且在必要時實施一定程度的資本管理,以保有貨幣政策的自主性。唯有如此,才能使台灣經濟穩健成長,並達成央行法所賦予的使命。

美國全球金融雜誌從2000年第一次給予彭淮南A級評等,再加上從2005年至2017年,共累積14度蟬聯A級的成績,因此彭淮南被台灣媒體讚譽為「14A總裁」。

(八)金融科技:監管沙盒制度

台灣的金融科技受制於本土市場的廣度及深度,相比大陸並沒有出彩之處。但是台灣金融監管部門為促進金融科技創新,在監管體制上進行了較多的探索。

台灣目前對於金融科技創新採用「監管沙盒制度」。沙盒(sandbox)原為計算機領域的術語,用於為一些來源不可信、具備破壞力或無法判斷程序意圖的程序提供實驗環境,沙盒中所有改動對操作系統不會造成損失,英國首創的監管沙盒,為創新企業提供了一個安全場所,在其中,企業可以測試創新型產品、服務、商業模式和傳送機制,並且不會將不良影響直接帶給處於正常監管機制下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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