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公主為什麼個個鬱鬱而終

明清公主誰的待遇高?

拿史料說明,我們先說明明朝公主

1、萬曆九年戊子賜壽陽長公主莊田二千五百九十五頃八十二畝

2、萬曆十年賜永寧長公主莊田二千五百餘頃如壽陽長公主例

以明實錄看,公主基本上是二千五百頃莊田,這數字看起來非常可怕,一頃百畝,就是25萬畝,但是實際上我們不必深入分析,直接又拿明實錄的記載來看

1、給壽陽長公主莊田二千五百九十五頃零有司徵銀給

2、萬曆十年戶部新給壽陽長公主地一千頃共加徵銀六百一兩

這就很明顯了,就是給公主的二千五百頃(25萬畝)是虛封,實際上是有司徵銀給公主,那給多少呢?

史料說的清清楚楚:一千頃徵銀六百兩,二千五百頃,就是每年給公主1500兩銀

接下去談談附馬都尉,因為夫妻生活是相互掛鉤,不得不談,明朝附馬都尉從一品,按照待遇是二千石俸米

不談賞賜,綜合起來,公主夫妻銀1500兩,祿米二千石

根據《光祿寺供應》記載,萬曆五年到十年,北京的米價粟米最低每石0.5兩,一般在0.65兩左右,粳米每石最低0.6兩,一般多在0.8以上;糯米一般每石在1兩以上。

為了讀者有個直接印象,我們可以拿明萬曆元年1兩銀子等於現在人民幣(2016年)1356元來計算

明朝公主一年收入1500兩銀子,摺合203萬人民幣,而附馬都尉也不少,就算有所折扣,也和公主相當,同樣是200萬左右,綜合起來,明朝公主(附馬)一家收入是400萬人民幣

清朝公主和額附

1、清朝公主就不必起居錄中查了,直接有數據

固倫公主:居住京師則俸銀400兩,祿米400斛;下嫁外藩則俸銀1000兩,俸鍛30匹;

和碩公主:居住京師則俸銀300兩,祿米300斛;下嫁外藩則俸銀400兩,俸鍛15匹;

而駙馬(清代稱為額駙)為300兩,米300斛

而乾隆時,米穀每石中價1.5~1.6兩白銀,並且一石等於二斛

我們按照居住在北京來計算,因為嫁到外藩就是去草原,更是辛苦,固倫公主大體上有銀700兩一年,和碩公主550兩左右,而再加上駙馬(額駙)550兩

由於物價昂貴,清乾隆元年1兩銀子等於人民幣(2016年)560元來計算,固倫公主年收入40萬,和碩公主年收入30萬,附馬年收入30萬,這些工資長期不變,清朝後期工資無法足額發放,只能摻以貶值迅速銅錢,公主和駙馬生計日漸艱難,光緒時,甚至有駙馬與僕人合夥到玉器店行騙,店主懼怕駙馬權勢,只好自殺,幸未遂,嚇得駙馬又把騙走的東西乖乖地還了回去。

但是,清朝公主卻有一項日常福利——伙食費由王宮出

【史料】乾隆嫡女和敬公主(實際待遇和碩公主)在乾隆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伙食單(下嫁日始每日)

豬肉十五斤、小豬半口、鵝一隻、雞三隻、當年雞一隻、羊半隻、木炭四百斤、黑炭五十斤、煤八十斤、鮮果一筐、米菜油鹽蠟燭等項共價銀八錢四分一厘、六安茶四錢、芽茶四錢五分、散茶十包、鹼二兩、醬八兩、清醬八兩、醋四兩

乾隆時豬肉是每斤35到40文,羊肉與豬肉差不多,水果中棗子每斤16至25文,桃子每斤6至10文,梨每斤10至20文,這些都是市價,估計上單中價值一兩半到二兩,因此生活待遇差不多是400兩到500兩一年,甚至超過了公主俸祿總值!

不過這個得說明,這其實不是給公主一人,是給公主的整套陪嫁班子的待遇

綜上所說,固倫公主年收入大概在100萬人民幣左右

最後,就是著名的公案——公主能不能見附馬

《明史·志第三十一·禮九》載:「駙馬黎明於府門外月台四拜,雲至三月後,則上堂、上門、上影壁,行禮如前。始視膳於公主前,公主飲食於上,駙馬侍立於旁。」

有人說這駙馬是奴才相,但上面寫的很清楚,三月後,附馬就和公主一起生活了,附馬日視膳於公主前。

清朝就不行,公主與駙馬不能同席飲食,公主去世不入駙馬祖墳,也不與駙馬合葬,性生活更不協調,網路上所傳的駙馬不能常住在公主府,一個月只有幾次的見面機會,公主為了和駙馬相見,都需要嬤嬤管著,向她行賄——這就是清朝的常例。

為什麼呢?

很簡單,夫妻經濟問題——公主和宮內妃子一樣,每天都有伙食費,這伙食費我已經說了,其實不是給公主一人,是給公主的整套陪嫁班子的待遇,給的費用甚至比公主俸祿還多!

現在大家明白了嗎?

陪嫁團就指望著這伙食費生活,一旦附馬融入了公主府,那伙食費就被分薄了,她們就沒有多少生活費了,所以她們堅決要把附馬踢出門外——一切都是為了生活!

明朝不給生活套餐,所以公主有權決定開銷,加上附馬其實拿的錢和公主一樣多(都是200萬人民幣),所以哪怕有陪嫁團,都覺得一樣,融合起來就很順利

清朝給的俸祿不多,陪嫁團上下全指望公主的生活套餐(100萬),附馬生活費又不高(30萬),因此附馬融入到了公主府,陪嫁團都得減少三四成的生活質量——因此清朝才有拒絕附馬同住的事

這就是經濟基礎決定生活方式(上層建築)

綜上所說,不算賞賜

1、明朝公主一年200萬人民幣收入,清朝公主一年100萬人民幣收入

2、明朝附馬一年200萬人民幣收入,清朝附馬(額附)一年30萬人民幣收入

3、因此明朝公主和附馬可同住,順利被陪嫁團接受,而清朝附馬(額附)由於收入太低,被踢出了公主府

總結:清朝公主待遇不及明朝一半,並且由於附馬(額附)由於收入太低,無法融入公主府,導致有清一代公主幾乎都沒有小孩,有也是駙馬側室所生,十個有九個因此鬱郁早死(不滿五十)——怪來怪去,誰叫公主的父兄,捨不得給附馬(額附)待遇呢?

只要給和公主一樣的工資(100萬)人民幣,附馬(額附)和公主雖有君臣之別,但是卻可以生活在一起了

一切都是清朝皇帝的吝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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