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與商業保理運營的風險對比
融資租賃和商業保理均是供應鏈金融的重要部分。融資租賃通過融物來融資,商業保理以應收賬款轉讓來融資,各具特點。本文將從融資租賃與商業保理的運營法律風險對比,以饗讀者。
一、法律糾紛的主要方面
1、融資租賃主要的法律糾紛
案件類型呈多樣化,以四類爭議為主。目前,融資租賃糾紛案件爭議主要有以下四類:承租人違約未按期支付租金、融資租賃合同效力的認定、融資租賃物的瑕疵責任、融資租賃中擔保責任的認定,上述四類爭議數量占融資租賃糾紛案件總數的85%。這些案件中的原告多數是作為出租方的融資租賃公司,承租人一般為中小規模的加工製造類企業,如印刷、造紙、玻璃製造等行業。
2、商業保理主要法律糾紛
以逐個商業保理判例為單位,主要風險為欺詐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其他風險。其中欺詐風險佔比高達46.5%,信用風險佔比不高於40%。其中虛假貿易佔據33.5%。
二、實體經濟形勢對案件數量的影響
1、融資租賃由於融資期限較長(多為24個月或36個月),經濟形勢和國內產業政策,對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受理數量上的傳導作用較為明顯。
隨著國家經濟結構的調整和落後產能的逐步淘汰,相關實體經濟部門所受影響將會進一步加劇。受此影響,預計未來一段時期內,融資租賃合同糾紛訴訟案件量總體上仍可能呈上升趨勢。
2、商業保理融資期限原則上為6個月左右的短期融資,實體經濟的進一步下行對商業保理有影響,但由於融資期限短,實體經濟下行風險預期可控。
三、涉及訴訟糾紛勝訴率對比
1、融資租賃
根據數據統計顯示,2015年長沙市兩級法院審理的關於融資租賃合同糾紛的一審案件共計77件,法院支持原告(即融資租賃公司)的案件數量為46起,佔比為63.6%。
2、商業保理
亞洲保理髮布的《保理司法判例分析研究報告》顯示,目前在已經宣判的商業保理案件中未見保理商敗訴的情況出現,即保理商勝訴率100%。
四、還款來源安全性分析
1、融資租賃
在一般融資租賃中,融資企業的還款來源於項目的經營收益,而融資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擴大生產規模後,是否會產生利潤面臨市場風險。
在售後回祖的融資租賃模式中,不存在擴大生產而產生的經營收益,融資本息全部要依靠企業原有的經營收益負擔,實質上增加企業的經營負擔。
2、商業保理
商業保理不論是暗保理或明保理,第一還款來源均是融資企業向其提供商品或服務的核心企業,包括上市公司、國有企業等。商業保理受讓融資企業對核心企業的應收賬款後,向融資企業貸款,其實是變相向核心企業放款,融資企業擔保。
應收賬款是指已經產生且無爭議的債權,保理公司受讓核心企業的應收賬款後,不會接盤融資企業的市場經營風險。
五、還款意願分析
1、融資租賃
融資企業受到實體經濟的影響或自身的市場風險,導致還款能力下降後,融資企業陷入困境,由於融資租賃還可對租賃物可以拍賣或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或要求生產廠家承擔回購義務,導致融資企業一般還款意願很差。
2、商業保理
商業保理中的融資企業,即使核心企業向保理公司回款出現逾期,由於融資企業一般均是核心企業的供應商,均是長期合作關係。融資企業為避免保理公司起訴核心企業而破壞合作關係,也會積極償還融資本息,還款意願強烈。
綜上,商業保理的法律結構簡單,保理公司不承擔融資企業的市場風險,總體風險可控;而融資租賃法律關係複雜,融資租賃還要承擔融資企業的市場風險,總體風險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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