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讀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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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簡·雅各布斯,1916年生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州,早年做過記者、速記員和自由撰稿人,1952年任《建築論壇》助理。在負責報道城市重建計劃的過程中,她逐漸對傳統的城市規劃觀念產生懷疑,也由此而寫作《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一書。此書寫於美國經濟大蕭條之後的60年代初,此時正是美國大規模舊城更新計劃甚囂塵上的時期,作者面對美國大城市出現的種族隔離,貧富差距,犯罪率上升,社會動蕩等問題,向傳統的正規規劃理論提出了挑戰。
二、內容及評述
該書的脈絡很清晰,共分為四部分:第一部分講述了城市的特性,第二部分分析城市多樣性的條件,第三部分考察了城市衰落和更新的某些方面,最後一部分建議在住宅、交通、設計和管理實踐方面應該有所變化,並討論了如何解決城市複雜性的問題。
1、「城市的特性」。
作者筆下的城市特性,主要是通過大量的調研及作者的親身體驗得出的關於關於城市的人行道、街區公園和街區的特性。
人行道只有與周圍的東西聯繫起來才有意義。人行道的用途與交通一樣是城市運轉機制的基本要素。城市街道和人行道的安全關乎一個城市的安全,所以簡·雅各布斯特彆強調維護城市街道和人行道的安全的重要性。但是令作者感到痛心的是野蠻的行為已經佔據了街道,不同的城市有不同差別,但是即使是同一城市相同地區相同地方也有很大的差別。野蠻的行為使人產生了恐懼。但是不能依靠警察去維護,也不能通過分散人群,降低密度,用郊區的特徵來取代城市特徵的方法來解決。一條街道要確保安全必須做到:公共空間與私人空間之間必須要界線分明,街邊的樓房應面向界面保護街道,人行道上必須總有人。這三個條件其實強調了監督作用,用作者的話來講就是「街道眼Street eye」的作用。作者認為在沿著人行道邊上三三兩兩的布置足夠數量的商業點和其他公共場所能起到很好的監督作用。同時作者也指出了正統理論的城市規劃在監督街道安全方面的欠缺考慮與造成的破壞。
人行道是城市居民間互相交往的重要途徑之一,儘管這樣的交往是無組織、無目的和低層次的。城市居民微不足道的公共接觸構成了彼此之間的信任以及對街道的信任,由此提升了他們對城市街道的公共意識。成功的城市街區很好的平衡了居民護衛隱私但同時又希望能與周圍人接觸和互助的心理,也就是很好的平衡了公共服務與隱私之間的界線。但是正統理論的城市規劃和建築是按照「要麼共享要麼什麼也不共享」的理念來進行的,造成的結果就是要麼隱私得不到保護,要麼是在缺少自然的和普通的公共生活的城市街區里的居民相互隔離。此外,商業壟斷還給公共人物帶來過多的負擔。街道上的三種公共人物——穿在人行道上的公共人物,如店主、酒吧主人;活動性公共人物如牧師,身懷特技的公共人物——是傳播消息的重要途徑。公共人物的減少乃至消失使得街道上的公共接觸與交往更為困難,寄到意識也變得淡薄了。
人行道對孩子有很大的吸引力,因為它們更有趣。可以說,人行道在一個城市居民的成長過程中,特別是在孩子的同化過程中起到了非常關鍵的作用。孩子的行為主要是模仿大人的行為,對城市的孩子來說,更確切的說,他們習得的公共責任感大部分是從觀察街道上成人而得到的。因此,街道應該是安全的,街道應該是有監視的眼睛的,應該是能讓孩子安全的。人行道的寬窄也需考慮著孩子的活動,讓孩子直接、方便、自由自在的進行隨意的戶外活動。但是,正統理論的設計,如花園城市理念的設計,部分地是為了把孩子從街道上趕走,把孩子趕進公園和遊樂休憩地。很顯然這是有害而無益的,是適得其反的。
在城市,街區公園是很普遍的,這一部分是為了把孩子從街道上趕走,一部分是城市污濁的空氣讓人們對綠地的無比崇拜,還有一部分原因是人們虛假的自我安慰的想法——公園是房地產的安穩劑,是社區的福地。其實街區公園並沒有這些變化無端的價值,也不是城市的穩定因素。作者舉例說明了這個觀點。現實的確如此,因為被廢棄不用的公園比比皆是。這些街區公園不僅失去了功能,而且還產生了負面效應,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街區公園沒有改變周圍的基本環境,反而是街區行為方式影響著街區公園。從另一方面說,街區公園並不能代替城市的多樣性,只有好的公園才能將周圍地區多樣化的功能貫穿在一起,起到很和諧的組織作用。那麼如何拯救一個被遺棄的街區公園呢?依靠貧民的隨意性,依靠多樣化與活躍的地區,依靠市中心或豐富多彩的地區。所以在設計街區公園的時候要關注互構性、中心作用、陽光作用和封圍作用。要考慮公園的必須物品如運動場地、音樂、戲劇等等。
城市街區也是如此。城市中街區應該提供高一些文明的自治方式。成功的街區是具體的社會意義上和經濟意義上的連續體,應該突出自身的相異性與居民的認同感。街區應該與地區聯繫起來。連續性的人群靠的是城市保持流動和移動。如此才可形成人際網路,保持多樣性形成社會資本。
2、第二部分闡述了要在城市的街道和地區生髮豐富的多樣性的四個條件:
1)地區以及其儘可能多的內部區域的主要功能必須要多於一個,最好是多於兩個。這些功能必須要確保人流的存在,不管是按照不同的日程出門的人,還是因不同的目的來到此地的人,他們都應該能夠使用很多共同的設施。
這裡討論的是街道和街區公園的經濟效應。三種人群能帶來力量——做工的人。居民、尋找刺激的外來者。這裡次序不斷的人流給街區帶來了安全,與混合用途產生的經濟基礎密不可分。所以時間的分布很重要。一個號的街區知道如何混合各種用途並有效的安排各種時間,使之有序,是城市永遠充滿活力,充滿多樣性。
2)大多數街道必須要短,也就是說。在街道上能夠很容易拐彎。
太長的街道容易產生自我隔離,讓人感到沉悶、抑鬱和單調。短小精悍的街道使得商業點大幅度地增加,而它們提供的方便也會大大增多,這樣會產生很好的經濟效應和公共生活。所以小姐段的很必要的。
3)一個地區的建築應該各色各樣,年代和狀況各不相同,應包括有適當比例的老建築。
這些老建築是很多普通的『貌不驚人和價值不高的老建築,包括一些破舊的老建築。這主要是考慮了租金費用的問題。成功的多樣性都是高產出、中產出和沒有產出的企業的混合。在老建築周圍,新的企業才更有活力。同一時間建立起來的大批新建築註定會遭遇效率低下的問題。也不會在文化、人口和商業的多樣性方面提供多少幫助。老建築正好彌補了這一點。
4)人流的密度必須要達到足夠高的程度,不管這些人是以什麼目的來到這裡,其中包括本地居民。
城市住宅應該集中在有效地使用土地上,這樣才能保證人流。住宅的密度對城市也很重要。一個住宅區的密度不管有多高,如果因為其他方面因素的不到位而阻礙了多樣性,那樣的密度是沒用的。作者注重的是住宅的有效密度,足夠高的程度並不是說搞密度,與擁擠也沒有必然的聯繫,但是低密度比如是失敗的,因為它構不成多樣性,久而久之就會產生灰色地點,那是城市衰敗的象徵。有效的密度是要根據城市街區的具體情況來判斷的,總之要保持城市的活力與多樣性就好。
3、第三部分考察了城市衰落和更新。
多樣性的自我毀滅。在上一部分中作者討論了多樣性的需要,但是大多數城市多樣性是由無數個不同的人和不同的私有機構創造的,他們擁有眾多不同的思想和目的,可以在公共行為的正式框架外面進行規劃和構想。缺乏幾個條件將會影響城市的多樣性,這幾股勢力是:城市裡及其成功的自我毀滅的多樣性傾向,城市中許許多多個別的因素產生滯緩影響的傾向;人口的不穩定阻礙多樣性發展的傾向;以及公共資金和私人資金產生阻止或扼殺發展和變化的傾向。這些勢力是互相關聯的。彌補的辦法有三個,一個是目的是多樣性的劃分必須要與通常的目的是一致性的劃分區別開來,並且不能只是僵化的集中於某些條件和用途;一個是公共建築的「堅強性」;最後一個是競爭性的分散。從根本上說,這種及其成功的多樣性的自我毀滅的問題是一個如何使供需關係成為一種和諧、合理的關係的問題。
交界真空帶是城市衰敗的一個地方。這裡的真空指的是用途的真空。真空的原因是缺少人氣,使用者少。不安全的人行道是人氣少的一個主要原因。在交界處往往是簡單化的,是單一用途的土地使用,街道往往是終端,普通用地與特殊用地沒有很好地協調平衡。關鍵的辦法是去發現位於交界線上的用途並創造新的用途。
目前的城市規劃法則往往居高臨下,採取的是表面的做法,沒有實質性的效果。當城市出現停滯、單調的特徵並且會發現有很多人集體遷出去的時候,那就是城市開始貧民化的時候。非貧民區化人口的集體出走表明街區向貧民區化走出了第一步。目前的城市改造方法是直截了當地消除了貧民區和分散裡面的居住者,以一些能產生更高稅收的住宅區取而代之。很多貧民區已經開始了非貧民區化的進程,但效果很差。在一些「永久性貧民區」里,很多人離開貧民區的速度太快了。作者認為應該關注非貧民區化的跡象並引入城市的多樣性。做法就是創造一個活躍的氣氛,使得貧民區的人能夠享受到城市生活和人行道上的安全,以此來留住居民,並吸引來者。
使得城市具有多樣性,需要一些外在的條件。最主要的是資金的問題。城市裡存在著三種資金:第一種,來自常規的、非政府的借貸機構的信貸;第二種資金由政府提供,源自稅收,或者是政府的接待功能;第三種資金來自非官方、非正式的投資,也就是說來自「地下世界」的現金和貸款。這三種資金會在城市的急劇性變化方面和漸進性方面產生影響。在急劇性資金方面不會有什麼問題,儘管其背後存在很多利益的驅使。需要用於城市現在的建設,補充目前進行的項目是「漸次資金」,這是目前不可或缺但又非常缺乏的資金。很多城市地區受到過信貸的封殺而遭遇沉重打擊,資金不足造成的影響很惡劣。城市需要資金去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但是本該進入「漸進性資金」的常規性資金一些流入了規劃中的大規模、急劇性開發或重建項目中,一些進入到多樣性的自我毀滅和城市及其成功地區的毀滅過程中,還有一些流到了城市的外圍和郊區。也就是說,用於城市建設的資金運轉方式已成為了城市衰退的一個重要因素。資金使用方式應該轉化為城市再生的手段,從造成劇烈的、迅猛的變化轉化成持續的、漸次的、和溫和的變化。
4、第四部分是不同的城市策略。
讓作者感到失望的是,規劃者們的城市目標與作者所討論的並不一致,而且,他們一方面將他們的規劃變為現實,另一方面又並沒有實行制定的戰略。這便意味著城市規劃理論缺少正確的策略與方法。
先以對住宅的資助為切入點對他們的策略進行分析。總的來說是有所成就的。但是為何要提供資助?是因為貧窮?事實並非如此。「人們是這樣認為的:需要為私有房產開發企業不能解決他們的住宅問題的一部分人提供住宅。」這樣會產生很可怕的結果。這些人並沒有什麼特別的住在要求,只有按照收入不同進行分類,但是通過收入差距把人口分隔在不同的街區是不對的,這樣勢必會影響城市的多樣性發展。最根本的問題是如何解決他們的支付能力與住宅費用之間的差距的問題。作者介紹了一種合情合理的住宅補助——房租擔保法。有兩點需要注意:第一,「住宅資助局」應該向建房者保證,他的項目會得到必要的資金支持;第二,「住宅資助局」應該向建房者擔保,這些房子里的住宅單元的房租達到一定水平,使他們能夠盈利,至少有利可圖。這個資助是漸進性的,多樣性的,有助於加快非貧民化的進程。
住房問題只是其中一個問題,更讓人心煩的是汽車問題。交通幹道,以及停車場、加油站和汽車旅館等成了城市支離破碎的因素,城市給這些東西提供了一席之地,同時又被他們分解得空蕩蕩。我們習慣於將問題歸於了汽車。汽車原本就不是城市的破壞者。當汽車與行人出現矛盾的時候,應該考慮第三個因素——道路。實際上,城市的關鍵在於多樣化,因而,良好的運輸和交通系統才是最需要的東西,而非一味的限制汽車的數量。所以,把重心放在道路的設計上才是正確的做法。而城市規劃者的做法是:為行人安排一個地方,然後再為車輛找到一個地方。這種方案只有在假設城市中車輛的絕對數量會有大富大貴下降的前提下才能實現。作者認為應該把行人問題與同城市的多樣化、城市的活力、城市用途的集中化放在一起考慮。當然這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在處理城市問題時,我們遇到了城市的審美局限——城市不能成為一件藝術品。設計者們要做的不是試圖用藝術來取代生活,而是體現一種既闡明和體現生活,同時又能幫助我們認識生活的意義和城市的秩序。只有充滿活力、互相關聯、錯綜複雜的用途才能給城市地區帶來適宜的結構和形狀。提示原則可以幫助人們創造秩序和加深理解。在城市裡,街道能夠提供主要的視覺景緻,建築也同樣。要做到的就是使用途多樣性並得到強化。
除此之外,如何拯救和利用廉價租住住宅區,也是很有講究的。規劃者急需拯救低收入住宅區,把生機引入一個廉租住宅區以及與其接壤的交界處,才能更好地將其加入城市,並提高城市的活力。地區管理與規劃也引起了規劃者的關注。城市規劃的目的是城市活力的規劃必須要做到城市每個地區最大程度上的刺激和催化各種城市用途。但是城市到底會表現為一個私密樣的問題,這取決於這個問題的固有本質。城市就像生命科學一樣也是一種有序複雜性問題,絕不是簡單性的問題。所以對待城市的態度應該是探索性的。
《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雖出自城市規劃的「外行」之手,卻是「關於美國城市的權威論述:城市安全從何而來?怎樣使城市良性運轉?為什麼這麼多由政府領導的挽救城市的嘗試以失敗而告終?」 歸納起來, 簡·雅各布斯寫作《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的主要成就有以下三點:①喚起人們對城市複雜多樣生活的熱愛;②對「街道眼」(Street Eye)的發現;③反對大規模計劃。從書中可以看出簡·雅各布斯對大規模計劃(主要指公共住房建設、城市更新、高速路計劃等)深惡痛絕,在《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中用了大量的篇幅來對這些計划進行批判。
簡·雅各布斯對小型商業企業,尤其是小規模、街道層次的零售商業的偏愛,使她幾乎全然忽略甚至排斥大型企業(諸如房地產業和財產管理產業,金融部門,建築產業等)對城市的作用。事實上,城市的發展早已說明,這些大型企業無一不在現代城市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大」與「小」之間實際上存在著一種辨證關係,城市的多樣性本身就意味著大企業的不可或缺。雅各布雖然提出了「小並不等於多樣性,但在當時小企業普遍遭到大企業排擠而面臨生存危機的情況下,她的感情因素佔了上風。
《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中也缺乏對社會分層現象和貧窮問題的深刻認識,對於美國城市嚴重的種族問題更是避而遠之。在她所描繪的城市圖景中,沒有勞資對抗;「街道芭蕾」所宣揚的也是無階級的「多樣性」。在她眼中,人們會自發地組織生活,毋需領導便會過得很好;而一切規劃師都是專橫古怪的清教徒和烏托邦夢想家。她心目中的理想城市裡生產、商業與消費自然運轉,一切都是那麼的平和而又令人興奮……但是,《死與生》鼓勵人們返回城市中心帶來的卻是低收入街區的中產階級化(Gentrification),貧民們仍然遭到驅趕,並在城市邊緣滋生新的貧民窟。今天,已有學者感嘆,紐約已被中產階級化和旅遊業改變為兩個世界:一個富人的紐約和一個窮人與移民者的紐約。此外,雅各布雖然對城市的社會經濟現象洞察秋毫,但她卻沒有提出私有企業和公共供給之間的平衡概念及其對城市規劃的影響。當她倡導以「多樣化的區劃」取代同一化時,她覺察到兩者之間需要某種調節手段,但卻隻字不提城市的基礎設施建設,未能對大城市規劃中的這個關鍵問題展開必要的思考。
三、對當下中國城市建設的一些建議
1、城市的溫情建設。
現在的中國處於社會轉型時期,城鄉之間的流動也變得頻繁,城市的流動與移動更是快速。現在中國的大城市問題不是蕭條的問題,當然也不是擁擠的問題,而是安全問題。在2010年上海世博會上已經顯示了城市的主題——城市,讓生活更美好。但是在現實中,城市的安全確是存在很大隱患的。這隱患主要發生在街道上。
街道及人行道是城市中的主要公共領域,是一個城市的最重要的器官。也就是說,城市出現了安全問題,那便是城市的某些重要器官的「病變」。行走在街道上,我們誰都是誰的陌生人,但是,越來越多的我們,潛意識裡感受到陌生人的威脅,從另一方面來講,我們潛意識害怕陌生人,但是我們又是別人的陌生人,我們也威脅著別人。這反映的是我們的城市的監督作用做的不夠好。這跟城市街道的設計是有很大關聯的。拋開城市的設計不說,行走在人行道上的人大多數是流動很快的陌生人,居住在兩邊的主人大部分也是暫時性的或者不是本地的,因為城市要為外來者提供住宿的地方,所以租房興起。他們對城市沒有那種長久的感情,沒有一種公共責任意識,他們想到的更多的是自我保護,他們也怕惹是生非,所以,當小悅悅慘死在車輪下的時候,我們可以想像那些路人的心理。當老人摔倒,我們可以想像路人擔心受怕的心理。不是因為人性的冷漠,而是因為這些路人沒有在此城市此街道培養那種歸屬感和責任感。由此我們可以看見,普通而平凡的撿垃圾的大媽首先把小悅悅救起。長期生活在這個社區的大媽對她所生活的地方有更強烈的感情與責任感。感動之餘我們不免感慨萬分。流動性的加快衝淡了城市的感情。我們可以將責任拋給警察,但是我們可以發現,武力越是盛行的地方,其安全性越是很低。我們無法通過警察找尋安全感,這是行走在美國許多大城市的人的共同感受。可是,我們還是可以為此做出努力的。留一份「心眼」,出一份責任心,或者僅僅出於:我們同時是陌生人,我們同樣的感受,我們同樣的需要,所以我們同樣的溫暖。在這方面,規劃者正在想方設法給城市「升溫」。
2、房地產泡沫該散了。
也許不僅僅是房地產的泡沫這麼簡單。最早可考證的房地產泡沫是發生於1923年—1926年的美國佛羅里達房地產泡沫(Property Bubbles),這次房地產投機狂潮曾引發了華爾街股市大崩潰,並導致了以美國為首的20世紀30年代的全球經濟大危機,最終導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問題在於,一個城市的興起,往往彰顯了樓房的奢華。在大城市,批量的、統一風格的樓房比比皆是,它們竭盡建築的高調,然而,事實往往是,所謂的花園城市,它們只是一個擺設,只是一座座無人問津的「死城」,一個個可望而不可及的「空中樓閣」罷了。高昂的租金讓居民望而生畏,住宅費用與當地居民的收入與消費水平嚴重失調,現在的湘潭河東地區的一些房地產就是一個例子。
此外,樓與樓之間缺乏情感而顯得冷漠、單調乏味。這還跟人口息息相關。在無人氣的地方興起房地產,首先遭遇的就是潑冷水的慘淡局面。湘潭九華作為湘潭的衛星城,興建的許多住宅區即使租金下降也鮮有人煙,主要是新開發的郊區人口不集中。因而,沒有人監督眼的社區變得更加不安全。僅僅依靠機械的攝像頭、防盜窗等設施只會徒增壓印情緒。「門禁社區」保衛的不是安全,而是保衛了壓印禁錮了自由。這樣的樓房顯然不受歡迎。但是中國的城市偏偏要以高聳入雲的豪華的樓房來顯示自己的進步,這實在是一種後果不堪設想的顯擺。住宅費應該與城市的發展水平和居民需求相符才能給城市發展帶來益處,否則就是適得其反了。
3、舊城重建何時休?
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因為拆遷引發的矛盾、問題日益突出。一方面是城市化建設的需要,另一方面是被拆遷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
遷項目一般分兩種情況,一是商業拆遷項目,一是公益拆遷項目。商業拆遷項目純粹是商業行為,由開發商與房地產業主協商解決,政府不介入,此時開發商與業主是平等的,拆遷補償由雙方協商確定,一般高於該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如果有什麼異議或糾紛可以上法庭解決。這類項目的拆遷完全憑雙方自願,其中不存在任何強制性。公益拆遷項目的程序一般分以下幾步:首先是公益項目的認定,第二步是對現有業主的補償問題,第三,在三方就補償標準達成一致後,政府或開發商支付補償,業主搬離,項目開始建設。在我國的很多城市拆遷過程中程序並非如此。
我們可以列舉大量的例子證明,當前的城市沒有能夠在充分尊重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前提下,急功近利的大拆大建以創造出怡人的居住空間。此外,一些地方還出現政府與開發商聯合起來對付居民的情況。也許他們的初衷的美好的,都是為了讓城市更加美好。但是不乏那些虛榮心膨脹的人。城市之間的攀比之風盛行,落後的、破敗的建築顯然給城市的外觀帶來不好的印象。但是,拆遷的過程更加應該尊重居民的意見,而不是急功近利或者強行拆遷。恰恰相反,居民們不得不改變長期以來形成的生活習俗,以便適應現代城市規劃的規定要求。舊城居民是舊城改造活動中的失語者。政府部門被拆遷方之間缺乏一種有效的溝通渠道,普通市民對城市發展提出的意見往往被忽視。這樣的強制拆遷嚴重挫傷了民眾對社會公正的信心,嚴重影響政府依法治國的權威。
從法律的角度看,需要按照憲法和物權法的精神,梳理現有法律法規,規範政府執法行為,也就是說拆遷應當法治化。從經濟的角度看,地方政府單純追求GDP增長的衝動,往往使其執政行為產生扭曲,拆遷工作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就是明顯的例子。所以基層政府不應公司化。從政治的角度看,條例容易助長地方政府的粗暴執法傾向,讓公權力的形象變得乖張,激化了政府與民眾的矛盾,也給民眾增加了抗法的戾氣。公平交易是澆滅基層社會衝突的一個燃點。做到這三點,就可以很好的解決拆遷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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