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抱摔大媽的事情讓顯示,中國離法治還很遙遠。
一個法制社會對於國家的重要性不用多說,而法制先從哪裡開始?當然是先從政府 公權力開始。網上說美國入籍考試有一道題是這樣的,什麼是法治國家,下面有幾個選項,一個是公民必須守法,一個是政府必須守法,注意,這是單選題,按照中國人的觀點當然應該選擇公民守法,但正確答案是政府必須守法,這才是法治國家的真正含義。美國的這個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我所知道澳洲入籍考試確實有這樣一道題。
據新聞報道,這個抱孩子大媽是51歲,而且從面貌上來看,農村來上海幫助孩子看孫子(或者幫助女兒看外孫子)的可能性較大,這樣的大媽,我想沒有幾個人懂法,這是中國的國情造成的,按照通俗的說法就是被文革給耽誤了,沒有讀過書,甚至都不認字,我想大多數人都能理解她不懂法這個事情。而作為公權力一方的警察自然是年輕力壯受過專業培訓,包括法律 格鬥 處置各種情況等等,在這種情況下,警察悍然抱摔大媽,致使小孩飛出去,已經是出呼人情了。
再說法律,按照警察應該受到的培訓來說,他應該接受到面對各種情況的不同處置方法,比如面對持刀歹徒,面對糾纏大媽都應該有不同的處置方法,這是對警察的基本要求,大媽用手戳了警察三下,這顯然構成不了對警察的傷害,此時的警察完全可以置之不理,或者記錄在案,在呼叫同事(車裡就有一個輔警)協助下,先取下孩子,然後處置大媽,這是法律規定的,警察應該知道: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16年7月26日 常見阻礙和妨害交通民警執行職務行為 現場處置規程(試行) 十、對有未成年人隨行的當事人阻礙交通民警執行職務行為的現場處置:……及時取證。耐心勸說……當事人未成年子女在場時,應確保其安全,要安排民警照看,溫言安撫,避免其驚嚇跑動造成交通意外 這是對警察的明文規定,而且公安部新聞網站稱已經培訓過了。這時候,這個警察完全違法規定抱摔抱孩子的大媽,是不能接受的。有人說放在美國如何如何,有美國律師也已經分析過了: 在孩子面前對父母進行執法,可能會給孩子造成精神創傷,留下終身陰影。因此美國司法部在涉及上述逮捕時,為了保護父母和孩子的尊嚴,將可能給孩子帶來的潛在精神損傷減至最低,要求警察必須遵循: 1,避免用用武器指著孩子(Avoid pointing a weapon at a child;
2, 避免當著孩子對面給父母戴手銬(Avoid cuffing the parents in front of their children;)
3,在逮捕父母時,要落實臨時照顧孩子的人。(Ensure someone will look after the child once the parent is taken away)
更有視頻為證:http://v.ifeng.com/video_8444740.shtml
從這個事情可以看到,警察的違法遠遠超過了大媽的違法。而按照法律程序來說,這個警察下一步應該等著成為被告,或者開除入監或者其他法律懲罰,但讓人大跌眼鏡的是,警察的處罰是內部規定的處罰,大媽倒是被法律處罰還罰了錢,讓我看來這真是咄咄怪事。內部處罰代替了法律處罰嗎?這難道不是一種變相的縱容和違法嗎?
看到最後對警察的處理,我也就明白了,為什麼中國還算不上一個法治國家,而且離法治國家還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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