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孩子不離婚的女人,後來怎麼樣了
最近看了一檔為遇到麻煩的家庭排解糾紛的節目,深有感觸。
節目講述丈夫和妻子不和,妻子去意已決。但是電視台必須有主旋律,所以幾位嘉賓,都站在勸和不勸離的立場上,一直力主妻子回到丈夫身邊。
節目的高潮是大打煽情牌,讓五歲的孩子走上台來,呼喚媽媽為了自己,原諒爸爸,不要離開媽媽。
妻子的態度如何,節目沒有給出分曉,留下了一個懸念。
我發現整場的基調主題都是:為了孩子,大人應該能忍就忍,不應該離婚;離婚一定會傷害到孩子;離婚不是好事,湊合著過才是好事……
離婚,就真的一定能夠傷害到孩子嗎?
我認識一位朋友,小時候經常看到不和的父母打架,吵架,為此鬧得血肉橫飛。但是他的母親出於覺得離婚或許會傷害到孩子,所以一直隱忍了下來,而採取了內部互相鬥爭和消耗的辦法。
從小目睹父母的不和,這位朋友覺得其實對自己的傷害更深,比如對愛的恐懼,對親密關係的排斥等。特別是他的母親年老後,有一句話讓他終生震撼。
母親說:我這一輩子都白活了。因為年老的母親在終生無愛的婚姻中感覺內心的蒼涼和孤獨。
朋友說:每當他看到年老母親的孤獨感,他覺得當年母親要是遇到更好的愛情,就應該不顧一切的投奔而去。
人這一生,很短,如果要忍耐,不能為自己而活,或許到老了,會有一種蹉跎年華的感覺。
所以,在《簡·方達的自傳》中,簡·方達六十歲了,還會與CNN的大老闆特納離婚。因為在簡·方達看來,人這一生很短,如果在無愛中憔悴,不如勇敢的追求真愛。人不應該成為溫水裡的青蛙,而喪失改變的生活的勇氣和力量。
這或許是西方式的婚姻觀。西方人認為在婚姻中不能太湊合,短暫的人生湊合著會一瞬即過。
而在東方人看來,雖然最近些年來遭遇離婚大潮,但是東方人的隱忍價值觀和「一切為了孩子著想」的觀念,還是讓許多「亞婚姻」大行其道。即可能婚姻早已經名存實亡,但為了孩子,還是湊合著過吧。
但在我看來,那種湊合著過的觀念,其實比起有風度的分手,更傷害到孩子。
不要以為孩子不敏感,當它目睹了父母的爭吵,敵意,冷膜, 互相傷害後,其實在孩子的心理,對愛會有一種更錯誤的認識:
首先在孩子看來,愛是扭曲的;天天目睹不愛,孩子不知道正確的愛應該是什麼?不和的父母所發生的暴力,抱怨等,會讓他覺得愛大概就是這樣了,所以將來恐懼婚姻。
其次在孩子看來,自己是有罪之身,因為為了自己的幸福,母親一輩子沒有離婚,很不幸。他是造成母親或者父親不幸的籌碼和原因。
當然,更重要的是,一個沒有勇氣主宰自己命運的母親和父親,會讓孩子覺得命運就是需要妥協的,忍耐的。人要習慣命運,湊合著過,這會讓孩子日後缺失改變生活的力量和勇氣。
我這樣講,當然不是鼓勵一個人輕易離婚。沒有錯,離婚造成了種種社會問題,所以,社會應該想辦法去減少離婚的發生,讓人們學習正確的去愛。
只是,當有些婚姻完全無法維持,已經病入膏荒時,一味的勸雙方為了孩子而隱忍,在我看來,就象衚衕平民巷裡的大媽勸人一樣,並不是積極的人生哲學。
決意離婚,該怎樣和孩子說? 美國著名婚姻專家蘇珊說:首先,夫妻雙方儘可能和平友好分手。如果不願分手的一方不能配合併且不能友好時,也要理性的通過法律來解決;其次是做好孩子的工作。
簡·方達是這樣對孩子說的:寶貝,我和你爸爸要暫時分開,但我們都愛你。打個比方,你和幼稚園的湯姆是不是有時也會吵架?但你們還是好朋友是不是?
至於分手之後,像朋友一樣擔起對孩子的撫養權,盡好各自的義務,把對孩子可能的傷害降到最低。
關鍵是,通過有風度的分手,其實是在傳遞給孩子這樣一種觀念: 一個人,應該有勇氣和力量主宰自己的人生,有勇氣追求最合適自己的愛。
而這,是對孩子最健康的愛的教育——擔當,理性,友好,真誠,對自我負責等。而這一切也是給孩子成長的最好的人生財富。
本 文 作者 曾小亮
推薦閱讀:
※熱戀之後,才是檢驗愛情最好的時候
※一個人想做點正經事兒,需要有多拼?
※跟自己不喜歡的人在一起是怎樣一種體驗?
※一個男人在有女朋友的情況下對他的表姐表妹們說「親愛的,我想你了」這種情況正常嗎?
※怎樣才是喜歡一個人的心情?
TAG:情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