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梁之辯」中的邏輯與哲學

「濠梁之辯」作為《莊子》中的一個小故事,記載了戰國時期莊子與惠子在濠水之上的一場辯論。對於這場辯論究竟誰是誰非,歷來智者見智,眾說紛紜。那麼,到底該如何評價此次辯論呢?

濠梁之辯

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之上。

莊子曰:「鰷魚出遊從容,是魚樂也。」

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不知魚之樂,全矣。」

莊子曰:「請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魚樂雲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

上文中,可以看到,莊子首先提出了自己的一個判斷「魚樂」,而後惠子提出了不同的判斷,並說明理由。「子非魚,安知魚之樂?」這是一個非常標準的命題,裡面包含了三個要素:1、題設「子非魚」;2、結論「安知魚之樂」;3、推導邏輯,也就是判定上述結論成立的依據,可以猜想下,本處語境下的邏輯應該是「一種生物個體不能感知到除其本身之外的其他生物個體的心理活動」。那麼依據這個邏輯,我們由莊子「非魚」,推導出莊子不能感知魚的心理活動,因而也就不知「魚之樂」。

再看莊子如何應對,「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可見,莊子完全借用了惠子的推導邏輯,由惠子「非我」,推導出惠子不知「我」,又如何得知「我」不知「魚之樂」呢?

這句話可以做兩種解讀:1、莊子認可惠子的推導邏輯,也就是「一種生物個體不能感知到除其本身之外的其他生物個體的心理活動」,然而,正確的題設加上正確的推導邏輯得出的必然是正確的結論。那麼也就等於是莊子認可了惠子上文的質疑「子非魚,安知魚之樂?」在這句話中題設「子非魚」為真,推導邏輯莊子也認可,那麼得出的結論必然莊子也應該認可,那麼莊子為何還要反駁呢?所以,莊子這句話的意思我認為應該作第二種解讀。

2、莊子不認可惠子的推導邏輯,也就是說莊子不認為「一種生物個體不能感知到除其本身之外的其他生物個體的心理活動」在該情況下是適用的,因而不贊同惠子的質疑。而莊子之所以要套用惠子的推導邏輯來反駁惠子,則純粹是要將錯就錯,借用惠子錯誤的邏輯推導出的結論證明出惠子結論的矛盾之處,「以彼之道,還治彼身」,來反襯出惠子的錯誤。

這就類似我們平時面對某些人的提出的一些判斷,像如:「哎,你不是北方人嗎,怎麼這麼能吃辣?」對於這樣的疑問,我不會和他去講大道理,告訴他地域並不一定能決定一個人的飲食習慣,由地域推導習慣這個邏輯是不對的。因為這可能要長篇大論了,對方還不一定能理解。所以我會這樣反駁:「那你還是南方人呢,那一定是不能喝酒嘍?」。這樣對方反而更能感同身受,也就更容易明白以地域判斷人的邏輯錯誤之處。儘管,我的的確確是利用了這種錯誤的邏輯,但卻恰恰是為了證明它的荒謬之處。

這樣的做法很巧妙,避免了長篇大論直接去論述惠子的推導邏輯如何不對,而只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把矛盾留給了對方。

而惠子的下一句,「我不是你,本來就不知道你怎麼想,同樣的邏輯,那你也不是魚,自然也不知道魚是否快樂。」

對於惠子來說,即使再肯定莊子不知魚樂,也不能承認自己知道。因為自己之所以能夠肯定莊子不知「魚樂」,完全是憑藉自己的推斷得出的結論而間接知道的。如果這樣的推導過程是正確的話,那麼莊子也一樣能根據自己的推斷來間接知道「魚樂」,同樣合情合理。

因此惠子承認了自己不知道莊子所想,但也做出了反駁,利用的還是同樣的推理邏輯。在這裡,惠子由「我非子,固不知子矣」的題設、結論正確反推出其推導邏輯的正確,繼而由該推導邏輯繼續反推莊子的不知「魚樂」。

在這裡,惠子的錯誤有2點:1、忽略了前文自己假設的推導邏輯所造成的結論矛盾之處;2、由莊子的反駁作為論據,去證明自身推導邏輯的正確。然而「正確的題設和錯誤的推導邏輯所得出的結論不一定為假」,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瞎貓碰上死耗子,蒙對了。也就是說即便莊子的題設、結論都對,也不能證明其推導邏輯也正確。而繼續用該邏輯去推導莊子不知「魚樂」,實際已經失去意義,完全是在玩文字遊戲了。所以在其證明自己的推導邏輯正確之前,後文的「子固非魚也,子不知魚之樂,全矣。」是沒有任何依據的。

實際上,話題進行到這裡,惠子已經輸了,因為自己所假設的推導邏輯出現了嚴重的錯誤。

然而,話題還沒有結束,如果還是繼續這個推導邏輯的話,這個話題永遠也無法結束。

所以莊子利用了惠子質疑「安知魚之樂」中的一個歧義,結束了對話。「安知魚之樂」可以有兩種解釋,一種是反問語氣,是惠子對莊子「知魚」這個命題提出質疑,意思就是我惠子知道莊子你不可能知道,因而反問你;另一種意思就是疑問語氣,惠子不能肯定莊子知「魚樂」,所以才問,你是怎麼知道的呢?重點是問你怎麼知道。對於第一種反問語氣,表達的意思是惠子自認為知道莊子不知道「魚樂」,所以莊子利用惠子的推導邏輯推導出惠子你不知道,你不能肯定我是否知道。然後惠子也承認自己的確不知道,那麼也就等於否認了這句話的語氣為反問,而是疑問語氣。莊子利用的就是第二種語氣對這句話的釋意,意思就是:惠子你問我的那句話是表示疑問嘍,是想問我怎麼知道。那我就告訴你我是怎麼知道的,「我知之濠上也」。於是,和平結束對話。

回到前文的那個小例子,這個可以看做是「濠梁之辯」的簡化版,去掉了那些你知、我知的複雜關係:

A:「你知道嗎,我可是號稱吃辣小能手。」

B:「哎?你不是北方人嗎,怎麼這麼能吃辣?」

A:「那你還是南方人呢,那一定是不能喝酒嘍?」

B:「對啊對啊,我就是酒量不行,那這麼說你應該不能吃辣了?」

A:「注意你前面的話,是你先問我怎麼這麼能吃辣的,如果你能斷定我不能吃辣,幹嘛還要問我?說明你是知道我能吃辣才問我的,現在我就告訴你我是怎麼這麼能吃辣的,因為我喜歡吃辣。」

所以,從邏輯上看,此問題在於惠子的邏輯先錯,而莊子將錯就錯。由惠子的邏輯得出互為矛盾的結論,以證明惠子邏輯的不合理之處。但這並不表示莊子就認可這樣的推導邏輯。所以如果以該邏輯倒推莊子的話,莊子的話當然會出現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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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是關於結論里的「魚樂」,這可能就涉及到哲學問題了。對「魚樂」的理解可以分主觀和客觀,主觀是莊子認為的,客觀是魚的實際心理感受。莊子表達的意思是通過從河邊看魚,以自身立場發現魚是快樂的,其「魚樂」是自身主觀理解的「魚樂」,「我」認為魚這樣的表現就是快樂的表現,這是莊子對快樂的理解;而惠子強調的是客觀的以魚的立場的感受。

就像現在的社會一樣,到底誰是真正快樂的呢?我天天看你吃喝玩樂,我覺得你真快樂;你可能反而羨慕我,雖然天天忙碌,但是家庭幸福和睦。實際上你自身的快樂是一種快樂,而別人看你的快樂也是一種快樂,是身處快樂而不自知也。這是由於自身經歷、立場不同而產生的對快樂的理解不同。

惠子的第一句話「子非魚,安知魚之樂?」,實際上是明白莊子所知的「魚樂」是主觀的,只是莊子自己認為的,而非客觀的「魚樂」,因而不是自己認為的真正的「魚樂」;而莊子本來的意思其實也就是「我覺得魚很快樂」,是主觀上的認同,並沒有強調客觀上,魚自身感覺如何快樂,難道「我」所認為的魚的快樂就不算「魚樂」嗎。

對於這樣一個觀點,我認為從哲學角度而言是沒有對錯的,我不認為哲學可以用對錯來去衡量。在二者的觀點上,莊子、惠子各自觀點都有道理,打平。而惠子的題設、推導邏輯、結論都沒有問題,只是他的結論中的「魚樂」是客觀的魚的感受,也就是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惠子的推導邏輯才正確;而莊子的對「魚樂」的理解是基於自身主觀感受,其對惠子的反駁也是基於對「魚樂」的認識不同所造成的。二者的分歧在於對結論的文字理解不同,由此導致了二者對其邏輯關係推導的不同理解。而惠子錯在將自身對「魚樂」的理解強加到莊子身上,落了下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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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回過頭來再看惠子的推導邏輯,由「子非魚」推導出「安知魚之樂」到底是不是一種正確的邏輯呢?「因為你不是那條魚,所以你不會知道那條魚的心理」。 其中的邏輯關係「一種生物個體不能感知到除其本身之外的其他生物個體的心理活動」,我們可以把它看做是一個定理,以當時的人類認知水平來看,這可能是對的。甚至以當前的眼光看待這個定理,它似乎仍然能成立;可是有誰能保證這個定理在遙遠的未來也一樣能成立?或許在若干年後的未來,我們可以藉助科技甚至超自然力來感知其他個體的心理活動。從這種可能性上來講,上述定理並不絕對正確。

作為這樣的推導邏輯,或者說是定理,我認為世界上不存在絕對正確的定理,只有相對正確、普遍適用的定理。之所以相對正確,是因為我們暫時還沒有發現和引入其他的變數。

比如物理的經典力學定律,它所揭示的就是宏觀世界力對物質作用的影響規律,也就是我們判斷物體運動規律的內在邏輯。在人們認識到微觀世界之前,這就是最正確的邏輯。然而,不幸的是,在微觀領域,經典力學失效了。因為很多在宏觀角度影響微弱甚至被忽略的變數在微觀角度變得不可忽略甚至成為了主要變數。所以,原來的推導邏輯也變得不適用了,而要引入新的變數來進行修正。從最早的「能量守恆」,之所以在當時是對的,只是因為人類認知水平不夠,沒有認識到質量也是一個變數,同時更沒有能力去支配這個變數。而發展到現在的「質能守恆」,人類不僅能認識到,同時,也能支配和利用這個變數。然而,這就是認識的終點嗎?不,這僅僅只是開始而已。

即便是現在,人類對世界的認知仍然僅僅停留在十分初級的層面,小若病毒、單細胞生物,其運作機理我們都不甚了解,更何況整個宇宙呢?人類這麼低水平的認知層次,決定了目前人類社會的所認知的邏輯是非常局限的,相對的。

就像處在一個黑屋子中,我知道在這個房間之上還有一個房間,甚至我還能想像的到上面房間之上仍有房間,然而,在進入上面的房間之前,我永遠都無法得知裡面有什麼。而現在,我甚至不能知道如何上去,因為,我連自身所處的房間都還沒有看透。

所以,由於我們目前認知的局限,我們無法獲知全部的變數,因而,我們所認知的所有邏輯關係都只是暫時的、相對的,沒有絕對的、永恆的推導邏輯。

2017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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