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旦進士及第差遣考
今讀《宋人軼事彙編》,有王文正公旦進士及第後所知某縣的故事兩條,如下:
其一曰:「王文正公旦釋褐知臨江縣,時獄有合死囚,公一夜不寐,思以計活之。方五鼓,空中人喝直更速起,相公將出廳。果斯須開堂門升廳,急呼死囚出問。」《湘山野錄》
其二曰:「公初登第,為岳州平江宰。趙昌言時領漕湖外,見公,異之,議以女妻公,曰:「一當稟命於親。」時先晉公在京師,方與范魯公質家議親事,見其書曰:「既來稟我,意必欲之。」遂可。」《文正王公遺事》
此處王旦舉進士後,一說知平江縣,一說知臨江縣。而查閱諸種史料,發現對於王旦舉進士後到底是知平江縣還是知臨江縣有分歧。又據《宋人傳記資料索引》王旦條云:「太平興國五年進士,知臨江軍,遷著作郎。」則王旦釋褐授官的說法有三:平江縣說、臨江縣說、臨江軍說。
王旦,字子明,大名府莘縣人,太平興國五年蘇易簡榜進士。同年的進士還有李沆、向敏中、寇準、張詠等人,其中蘇易簡為當年狀元。宋朝進士釋褐授官,在太祖朝並無定製,「太宗、真宗、仁宗三朝,新及第進士授官,一般為第一人授將作監丞,第二、第三人授大理評事,並為諸州通判;第四、第五人授秘書省校書郎、簽書兩使判官廳公事;第六名以下第一甲授兩使職官。第二甲授初等職官。第三、第四甲授判司簿尉。第五甲守選,待授官。」據《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二十太平興國五年:「閏三月甲寅,上御講武殿,覆試權知貢舉程羽等所奏合格進士,得銅山蘇易簡以下百一十九人,又得諸科五百三十三人,並分第甲乙,賜宴,始有直史館陪座之制。進士第一等授將作監丞,通判藩郡;次授大理評事,知令、錄事;諸科授初等職事及判、司、簿、尉。」按《宋史·王旦傳》云:「太平興國五年進士及第,為大理評事、知平江縣。」可知王旦為太平興國五年第二等,授官階為大理評事,正九品,差遣為知縣事。
關於王旦岳父趙昌言時任差遣
由《文正王公遺事》可知,趙昌言是領「漕湖外」任上見到王旦,非常賞識他,並以女妻之的。而《宋史·趙昌言傳》:「昌言喜推獎後進,掌漕湖外時,李沆通判潭州,昌言謂有台輔之量,表聞於朝。王旦宰岳州平江,昌言一見,識其遠大,以女妻之,後皆為賢相」,亦同此說。那麼,「漕湖外」是何官職呢?
按《文正王公遺事》,趙昌言時領「漕湖外」,「漕」即「路轉運使」之職,宋人以路轉運司為「漕司」,路轉運使為「漕使」、「漕吏」。「湖外」之稱,源自唐人俗稱,即「湖南」,唐人有「劍外」、「湖外」、「嶺外」之稱,即「劍南」、「湖南」、「嶺南」。又《長編》有「刑部員外郎、直史館陳從易為荊湖南路轉運使......從易願使湖外者,非獨為貧也」、「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工部郎中、直昭文館徐的為度支副使、荊湖南路安撫使。先是,的自淮南受詔即湖外招輯叛蠻」,亦提到了「湖外」的稱呼。《宋史·王旦傳》也云:「(王旦)太平興國五年,進士及第,為大理評事、知平江縣.....趙昌言為轉運使.....入旦境,稱其善政,以女妻之。」《宋史·趙昌言傳》又云:「選為荊湖轉運副使,遷右補闕」。據此,則《文正王公遺事》與《宋史·趙昌言傳》所說的趙昌言「漕湖外」似應為「荊湖南路轉運副使」。但據《元豐九域志》云:「荊湖路,咸平二年分南、北二路。」則此時尚未分路也。《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宋西夏卷》第一編第二章也說:『不過據《長編》、《元豐九域志》所載,「咸平二年(999)三月戊辰,荊湖南、北路始置兩使,」故荊湖定製分為南北兩路,實在咸平二年。』故而《宋史·趙昌言傳》所云「漕湖外」與《文正王公遺事》所云「漕湖外」,實為荊湖路一路轉運使,應該以《宋史》本傳所說「荊湖轉運副使」為是。
另,《宋史》無趙昌言任轉運副使年月,但據本傳可知,趙昌言於太平興國三年舉進士,先通判鄂州,授任右拾遺、直史館,賜緋魚袋。「選為荊湖轉運副使,遷右補闕,會省副職,改知青州。」之後「入拜職方員外郎,知制誥,預修《文苑英華》。雍熙初,加屯田郎中。明年,同知貢舉,俄出知天雄軍」。又據《宋史·王旦傳》,王旦於太平興國五年舉進士知縣事,不久便於趙昌言結親。故而,趙昌言任荊湖轉運副使的時間段,應該在雍熙年之前,太平興國五年左右。
那麼,王旦時任知縣事的地點,是平江縣還是臨江縣?亦或是臨江軍呢?三者孰是,考釋如下:
王旦舉進士知臨江縣說
1.《湘山野錄》:「王文正公旦釋褐知臨江縣,時獄有死囚......」
2.《歐陽修文忠集 卷二十二·居士集卷二十二◎碑銘二首 太尉文正王公神道碑銘》(以下簡稱《神道碑》):「公少好學,有文。太平興國五年,進士及第,為大理評事、知臨江縣,監潭州銀場。」
3.《東都事略》卷四十:「舉進士,為大理評事,知臨江縣。」
4.祝穆《方輿勝覽》卷六十一載:「王旦知臨江縣壁記。」
按以上諸條記載,則王旦進士及第,所知縣為臨江縣。考諸記載,歐陽修所作的王旦《神道碑》,是在王旦去世後不久,時間應為最早。次則《湘山野錄》,作者文瑩為北宋中期僧人。而《東都事略》、《方輿勝覽》作者均為南宋人,晚於《神道碑》和《湘山野錄》所記。
據《方輿勝覽》,王旦知臨江,尚有壁記存。按:《方輿勝覽》一書存兩說,卷二十九又云:王旦為平江宰。因壁記未見其文,今不取。
考臨江縣,唐貞觀八年置忠州,據《元豐九域志》,則宋初臨江縣屬夔州路忠州,忠州,下州,臨江縣為州治,下縣。據《宋史·趙昌言傳》,可知趙昌言只於太宗淳化四年王小波李順起義時候,在鳳州「留候館百餘日」,不久,太宗就命趙昌言知鳳翔府,並未去過夔州路,亦未在夔州路為轉運副使。而臨江縣屬夔州路,王旦亦不可能知忠州臨江縣,此與《宋史·趙昌言傳》、《宋史·王旦傳》、《文正王公遺事》所說趙昌言「漕湖外」、「荊湖路轉運副使」任上與王旦結親皆不合,故臨江縣說誤。
王旦舉進士知臨江軍說
《宋人傳記資料索引》王旦條云:「太平興國五年進士,知臨江軍,遷著作郎。」
按《宋史·王旦傳》及《宋朝事實類苑》、《涑水記聞》作「遷著作佐郎」。考《元豐九域志》「臨江軍」:同下州,宋淳化三年(992年),「析筠州清江縣置軍。」臨江軍屬江南西路,治清江縣,即今江西省宜春樟樹市。則淳化三年始有臨江軍,臨江軍是州一級行政區劃,此時王旦初舉進士,亦無直接做知州之理。當年的狀元蘇易簡也只是升州通判。據《宋史·趙昌言傳》,趙昌言也並未去過江南西路任職。
又,《宋人傳記資料索引》的說法並無資料引用出處,故而《宋人傳記資料索引》臨江軍說誤甚。
王旦舉進士知平江縣說
1.《宋史·王旦傳》:「太平興國五年,進士及第,為大理評事、知平江縣.....趙昌言為轉運使,以威望自任,屬吏屏畏,入旦境,稱其善政,以女妻之。代還,命監潭州銀場。」
2.《宋朝事實類苑》卷十二 名臣事迹(五):「旦幼聰悟,寬裕清粹。太平興國中,一舉登進士第,除大理評事,知岳州平江縣事,徙監潭州酒稅。知州事何承矩薦其才行,太宗召除著作佐郎。」 (按:司馬光《涑水記聞》同)
3.祝穆《方輿勝覽》卷二十九:「宋皇朝王旦為平江宰」。
4.《宋史·趙昌言傳》:「王旦宰岳州平江,昌言一見,識其遠大,以女妻之,後皆為賢相。」
5.《文正王公遺事》:「公初登第,為岳州平江宰。趙昌言時領漕湖外,見公,異之,議以女妻公…」
按以上諸條記載,則王旦進士及第,所知縣為平江縣。考諸記載,《文正王公遺事》作者王素為北宋人,王旦之子,此書記述王旦事迹的時間應較早。其餘諸書記載則晚於此。然不知《神道碑》所作時間是否早於《文正王公遺事》。
按《宋史·王旦傳》,則王旦進士及第,官階為正九品的大理評事,差遣為知平江縣。後監潭州銀場。《宋朝事實類苑》則與《宋史》本傳同。
《方輿勝覽》、《宋史·趙昌言傳》、《文正王公遺事》則云:「平江宰」、「宰平江」,按「宰」即「知某縣事」之別稱。
考岳州,據《元豐九域志》荊湖北路:岳州,巴陵郡,軍事。治巴陵縣。下轄五縣,平江縣為上縣。即今岳陽市平江縣。據前所論,趙昌言於荊湖路轉運副使任上與時任知縣事的王旦結親。岳州屬荊湖北路,但太平興國五年尚未分路,此時實為荊湖路。故《宋史·王旦傳》雲「趙昌言為轉運使,.....入旦境,稱其善政,以女妻之」,平江知縣王旦是荊湖轉運副使趙昌言的治下官員,趙昌言於巡視州縣期間,發現了王旦的政績過人,賞識之下,以女妻之的。又據清同治年《平江縣誌》卷三十四知縣條云:「宋,縣令王旦(莘縣人,太平興國間任,有傳。)」故可知王旦初舉進士,實是「大理評事、知平江縣。
綜上所述,王旦於太平興國五年舉進士,釋褐授官,其本官為正九品「大理評事」,差遣為「知平江縣」,可為確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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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勛初。《宋人軼事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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