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不履行還錢的判決,會有什麼後果
欠債還錢,本是天經地義的事。但很多人借了錢,在規定的時間內部還給借款人。那該如何辦才好呢?打了場官司,贏了,對方仍不還錢,他會受到懲罰嗎?看下文!
一、欠錢不還報警無法解決問題
欠錢不還屬於民事案件,一般情況下警方介入的會很淺,不會深入進去,最多也就是調解調解,不會立案。如果以欺詐罪來報案,那麼警方會非常慎重,欠錢不還的人是否能構成欺詐罪還不一定,所以,通過報警是無法解決欠錢不還這個問題的。
二、欠錢不還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1、欠錢不還是民事糾紛,那麼就可以通過法院訴訟來解決。
(1)收集相關證據證明債務屬實
(2)去法院起訴,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3)法院起訴、立案、庭審、判決
(4)勝訴後,如果對方在判決生效兩年內沒有還錢,可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如果對方據不執行,那麼,他一定不好過!
三、拒不執行生效判決有何後果
1、如果一個判決生效後,當事人拒不履行的,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是司法救濟的重要途徑,沒有強制力保障的判決只是一張廢紙,司法的權威得不到體現,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是公民的合法權利,是法院必須受理也必須執行的。
2、如果判決生效後,有執行能力而拒不執行的,可以構成刑事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這就意味著,有義務執行判決、裁定的當事人以及對判決、裁定負有協助執行義務的某些個人,如果有執行能力,但採取消極或者積極的方式,拒絕履行執行義務,司法機關可以依法追究其的刑事責任。
另外,根據《刑法修正案(八)》,對於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勞動報酬的,可以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刑罰是對一個公民最嚴厲的懲罰,一旦受過刑事處罰,一些職業和行業將無法再從事,在其他方面也會受到諸多限制。
3、對有金錢給付的判決,如果拒不執行,申請人執行人有權要求支付判決書確定的款項外,還可以要求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按照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雙倍計算,當然,執行費用也由被執行人支付。
4、如果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被執行人也會作為失信被執行人納入信用檔案中,並以信用報告的形式向金融機構等單位提供,供有關單位在貸款失信、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進行信用懲戒。這就意味著,被執行人將無法申請貸款,無法參與招投標,無法申請政府資金等等,在生活和工作上收到極大限制。
5、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不執行生效判決的被執行人,法院可以依法限制其高消費,被執行人將無法乘坐飛機、豪華客船、計程車等高檔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檔通訊工具;不得在星級賓館、酒樓、酒吧、歌舞廳、夜總會、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費場所消費;不得購置高檔商品、大額生活用品、汽車及租賃寫字樓辦公;不得購買、新建、擴建、裝修房屋;不得出外旅遊、度假及為家庭成員支出大額費用;不得出國出境;不得對外投資(包括開辦公司、購買股票債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的生活費用,其他均屬被執行財產範疇.
推薦閱讀:
※經濟出現了一個危險信號 極少有人注意!
※離婚夫妻間的債務關係
※負債的幾個階段
※FU Wang 的 Live -- 市場上的債與股(法律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