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別認為女生不用在婚前買房

文/貓妹,歡迎關注公眾號:貓妹說財(ID:youaresmallsun)

上周六,貓妹和閨蜜小F在咖啡廳里喝著咖啡,暢聊人生。

我們剛開始還聊著工作的話題,聽到隔壁桌的阿姨在討論給女兒買房子的話題,於是,我們也開始討論房子的話題。

閨蜜小F跟貓妹吐槽,新婚姻法就是讓女生越來越獨立。所以她一直持有一個觀點,對於新時代女性而言,給自己安全感最好的方式就是婚前有套房。

01

理想的愛情很豐滿,

現實的婚姻法卻太骨感

1.一方婚前付首付買的房,屬於婚前財產,婚後另一方把名字加在房產證上,才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

以前,女生挑男朋友都要選婚前就有房的男生,新婚姻法下,男生婚前付首付購買的房,要是不願意婚後加女生名字,這跟女生半毛錢關係都沒有。

所以,嫁土豪然並卵。

老婆讓老公婚後給加名會很順利么?

這可不一定!

之前,貓妹看到過一個帖子,發帖女生的老公是婚前付的首付買了房,那女生結婚後願意拿出一半的首付,未來也願意和她老公兩個人分攤房貸,她就是為了房產證上能加個名字,可是她老公拒絕了這個建議,後來她甚至想到要離婚。

女方大多感性,太過相信感情,卻忘了不能用房子去考驗人性,明明付出了一大堆,能不能加名字卻還得看男方心情。

貓妹身處上海,通常是男方買房,女方的陪嫁是一輛車和裝修費用,可是貓妹仔細想想,那些陪嫁的東西都是在貶值的,房子卻是在增值的。假設男方不願意在房產證上加女方名字,對女方肯定很不利。

2.婚前一方付首付買的房,婚後只有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這一條婚姻法的規定最讓女方害怕,男方大多婚前付了首付買房,傻姑娘為了真愛肯定會和男方共同還房貸。

假如未來男方出軌,那麼女方只能對自己還貸的部分進行補償,房子還是歸男生。

以前貓妹看過一則現實的故事,「一對男女買房100萬,男方首付30萬,婚後還貸幾年後,女方居家教子。十年後雙方離婚,房產增值到300萬,產權歸男方,女方得到四萬貸款,並酌情補償10萬,四十歲人老珠黃的女方帶著十四萬現金默默離開。四十歲一枝花的男人坐擁豪宅滿面春風……」

女方的青春都付出了,兩個人共同努力還房貸,可男方的出軌成本太低了。

02

有經濟實力,

女生婚前就可以買房

女生要是有經濟能力付首付、工資方面還算不錯的,最好婚前買一套房。

房子產權的歸屬是自己,這件事很重要。

貓妹前段時間在追一部日劇《賣房子的女人》,裡面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一個做校對工作的工薪族女生。她明明有能力買房,可她一直認為自己單身買房是朵奇葩。

女主飾演的房產中介三軒家告訴那個女生:「憑藉自己的能力為自己買房,是一件出色又了不起的事情。」

自己的房子就是女生避風的港灣,未來吵架了女生可以回到屬於自己的小窩。之前看過伊能靜的一個採訪,她和前夫哈林吵架以後,都會跑到自己的房子里待上幾天冷靜冷靜。

一輩子這麼長,能和一個人走完一生真的很難。兩個人不愛的時候,彼此哪會為對方考慮。

最後,沒有安全感的女生還需要謀劃自己能否分到那一丁點的財產。法律是殘酷的,等到真到了那一步,你再為自己打算,抱歉,來不及了!

婚前買房的女生就不用擔心,就算女生未來結婚以後老公出軌了,自己還有套房子,不至於流離失所。男人靠不住,不如住著自己房子重新找個男人。

03

從經濟的角度考慮,

女生婚前買房好處多

房價說了這麼多年要跌,結果還在上漲,這麼多年來,一味存錢的人卻敗給了買房子的人。因此,房子除了自住以外,它還能增值。

女生與其為了虛榮而購買華而不實的品牌包,不如早日考慮自己買套房,房子不必太大,小戶型的就可以了,房子的配套設施要全,地鐵要方便。

這樣未來找到了老公,自己住進了婚房,到時候可以再把自己這套房子給轉租出去。

《婚姻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婚前買的房,婚後的租金和增值部分都屬於個人資產。

女生買房能讓經濟更加獨立,這樣會讓自己增加更多的動力去還貸,這樣事業上必然會突飛猛進。

當女生擁有一套房時,經濟地位得到了提升,老公和老公的家人就會更加尊重你,這樣的女生家務活可以少干,而且有極大可能會被婆婆高看。

貓妹準備今年努力,明年有能力就買房,閨蜜說我明年才虛歲24歲,年紀還算小,別考慮太多。

可是,讓自己儘快買房,安全感才會爆棚。貓妹不想未來找個有房的男人還為加名字而發生狗血事件,從現在起就要規劃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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