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的修行方法(一)--四念處:《念處經》(九八)
「比丘者,行則知行,住則知住,坐則知坐,臥則知臥,眠則知眠, 寤則知寤,眠寤則知眠寤。」
「比丘者,正知出入,善觀分別,屈伸低仰,儀容庠序,善著僧伽梨 ,及諸衣鉢,行住坐臥、眠寤語默,皆正知之。」 「比丘者,生惡不善念,以善法念治斷滅止,猶木工師、木工弟子, 彼持墨繩,用絣於木,則以利斧斫治令直。」 「比丘者,齒齒相著,舌逼上齶,以心治心,治斷滅止。猶二力士, 捉一羸人,處處旋捉,自在打鍛。」 「比丘者,念入息即知念入息,念出息即知念出息。入息長即知入息長,出息長即知出息長,入息短即知入息短,出息短即知出息短。覺一切身息入,覺一切身息出。覺止身行息入,覺止口行息出。」 「比丘者,離生喜樂,漬身潤澤,普遍充滿於此身中。離生喜、樂, 無處不遍,猶工浴人,器盛澡豆,水和成摶,水漬潤澤,普遍充滿,無處不周。」 「比丘者,定生喜樂,漬身潤澤,普遍充滿於此身中。定生喜、樂,無處不遍,猶如山泉,清淨不濁,充滿流溢,四方水來,無緣得入,即彼泉底,水自湧出,流溢於外,漬山潤澤,普遍充滿,無處不周。」 「比丘者,無喜生樂,漬身潤澤,普遍充滿於此身中。無喜生樂,無處不遍,猶青蓮華,紅、赤、白蓮,水生水長,在於水底,彼根莖華葉,悉漬潤澤,普遍充滿,無處不周。」 「比丘者,於此身中,以清淨心意解,遍滿成就遊。於此身中,以清淨心,無處不遍,猶有一人,被七肘衣,或八肘衣,從頭至足,於其身體,無處不覆。」 「比丘者,念光明想,善受善持,善憶所念。如前後亦然;如後前亦然;如晝夜亦然;如夜晝亦然;如上下亦然;如下上亦然。如是不顛倒,心無有纏,修光明心,心終不為闇之所覆。」「比丘者,善受觀相,善憶所念。猶如有人,坐觀臥人,臥觀坐人。 」
「比丘者,此身隨住,隨其好惡,從頭至足,觀見種種不淨充滿:我此身中,有髮、髦、爪、齒、麤細薄膚、皮、肉、筋、骨、心、腎、肝、肺、大腸、小腸、脾、胃、摶糞、腦及腦根、淚、汗、涕、唾、膿、血、 肪、髓、涎、痰、小便。猶如器盛若干種子,有目之士,悉見分明,謂稻、粟種、蔓菁、芥子。」 「比丘者,觀身諸界:我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 、識界。猶如屠兒殺牛,剝皮布於地上,分作六段。」 「比丘者,觀彼死屍,或一、二日,至六、七日,烏鵄所啄,豺狼所食,火燒埋地,悉腐爛壞。見已自比:今我此身,亦復如是,俱有此法,終不得離。」 「比丘者,如本見息道,骸骨青色,爛腐餘半,骨鎖在地。見已自比 :今我此身,亦復如是,俱有此法,終不得離。」 「比丘者,如本見息道,離皮肉血,唯筋相連。見已自比:今我此身 ,亦復如是,俱有此法,終不得離。」 「比丘者,如本見息道,骨節解散,散在諸方,足骨、膊骨、髀骨、 髖骨、脊骨、肩骨、頸骨、髑髏骨,各在異處。見已自比:今我此身,亦復如是,俱有此法,終不得離。」 「比丘者,如本見息道,骨白如螺,青猶鴿色,赤若血塗,腐壞碎粖 。見己自比:今我此身,亦復如是,俱有此法,終不得離。」 「如是,比丘觀內身如身,觀外身如身,立念在身,有知有見,有明 有達,是謂比丘觀身如身。若比丘、比丘尼,如是少少觀身如身者,是謂觀身如身念處。」 什麼是「觀覺(受)如覺(受)念處」?「比丘者,覺樂覺時,便知覺樂覺、覺苦覺時,便知覺苦覺、覺不苦 不樂覺時,便知不苦不樂覺;
覺樂身、苦身、不苦不樂身; 樂心、苦心、不苦不樂心; 樂食、苦食、不苦不樂食; 樂無食、苦無食、不苦不樂無食; 樂欲、苦欲、不苦不樂欲; 樂無欲覺、苦無欲覺、不苦不樂無欲覺時,便知覺不苦不樂無欲覺。 」 「如是,比丘觀內覺如覺,觀外覺如覺,立念在覺,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比丘觀覺如覺。若比丘、比丘尼,如是少少觀覺如覺者,是謂觀覺如覺念處。」 什麼是「觀心如心念處」? 「比丘者,有欲心知有欲心如真、無欲心知無欲心如真;有恚、無恚 ;有癡、無癡;有穢污、無穢污;有合、有散;有下、有高;有大、有小;修、不修;定、不定;有不解脫心知不解脫心如真、有解脫心知解脫心如真。」「如是,比丘觀內心如心,觀外心如心,立念在心,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比丘觀心如心。若有比丘、比丘尼如是少少觀心如心者, 是謂觀心如心念處。」什麼是「觀法如法念處」?
「眼緣色,生內結。」 「如是,耳、鼻、舌、身、意緣法,生內結。比丘者,內實有結,知內有結如真;內實無結,知內無結如真。若未生內結而生者,知如真;若已生內結,滅不復生者,知如真。 如是,比丘觀內法如法,觀外法如法,立念在法,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比丘觀法如法,謂六內處。」 「比丘者,內實有欲,知內有欲如真;內實無欲,知無欲如真。若未生欲而生者,知如真;若已生欲,滅不復生者,知如真。 如是,瞋恚、睡眠、掉悔, 內實有疑,知內有疑如真;內實無疑,知無疑如真。若未生疑而生者 ,知如真;若已生疑,滅不復生者,知如真。 如是,比丘觀內法如法,觀外法如法,立念在法,有知有見,有明有 達,是謂觀法如法,謂五蓋也。」 「比丘者,內實有念覺支,知有念覺支如真;內實無念覺支,知無念覺支如真。若未生念覺支而生者,知如真;若已生念覺支,便住不忘而不退轉,轉修增廣者,知如真。 如是,擇法、精進、喜、息、定,內實有捨覺支,知有捨覺支如真;內實無捨覺支,知無捨覺支如真。 若未生捨覺支而生者,知如真;若已生捨覺支,便住不忘而不退轉,轉修增廣者,知如真。
如是,比丘觀內法如法,觀外法如法,立念在法,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觀法如法,謂七覺支。 若有比丘、比丘尼如是少少觀法如法者,是謂觀法如法念處。」 若有比丘、比丘尼,長則七年,短則七日七夜, 「立心正住四念處者,必得二果:或現法得究竟智,或有餘得阿那含 。」 「若有比丘、比丘尼,少少須臾頃,立心正住四念處者,彼朝行如是 ,暮必得昇進;暮行如是,朝必得昇進。」(二)論述: 《分別聖諦經》(三一)中說:「云何正念?謂聖弟子念苦是苦時;集是集;滅是滅,念道是道時(即念「四聖諦」),或觀本所作,或學念諸行,或見諸行災患,或見涅槃止息,或無著念觀善心解脫時,於中,若心順念,背不向念,念遍,念憶,復憶,心正,不忘心之所憶,是名正念。」這是廣泛地以「心向正法(佛法)」,而為正念的內容的。 又《聖道經》(一八九)中說:「云何正念?比丘者,觀內身如身,觀至覺(受)、心、法如法,是謂正念。」這是直接地指出,「四念處」就是八正道中,「正念」的內容的。經中說,這是淨化眾生,消除苦惱,度憂畏,斷啼哭的方法,過去、未來、現在諸佛,都是修「四念處」與「七覺支」而成就的。 《阿那律陀經》(二一九)說:「若比丘觀內身如身,乃至觀覺(受)、心、法如法,是謂比丘不煩熱死、不煩熱命終。」也表達了相似的立場。經文末尾甚且說,只要早上依著「四念處」的方法修,即使只到晚上這麼短的時間,就能有進步。「四念處」是很實在,而且很有威力的修行方法。此外,在《阿含經》中,共有六個經說到「自依止、法依止」:
《雜?六三九》中,佛陀告訴諸比丘說:「是故,汝等當知: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依。謂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 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是名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依。」《雜?六三八》也有相同的經文,這裡略而不引。 《雜?三六》中,佛陀告訴諸比丘說:「當正觀察,住自洲、自依, 法洲、法依,不異洲、不異依。何因生憂、悲、惱、苦?云何有因?何故何繫著?云何自觀察未生憂、悲、惱、苦而生?已生憂、悲、惱、苦而生 長增廣?」 《增?四七?七》(四二四)中,佛陀說:「當自修己熾然法行,自 歸最尊。若比丘能自修己興隆法樂者,此人之類,便為我躬自所生。云何比丘能自熾然,興隆法樂,無有虛妄,自歸最尊?於是,比丘內自觀身, 身意止自攝其心,除去亂想,無有憂愁。外自觀身,……。有復內外觀身,……。內觀痛(受),外觀痛,內外觀痛。內觀心,外觀心,內外觀心 。內觀法,外觀法,內外觀法,法意止自攝其心,除去亂想,無有憂愁。如是,比丘能自熾然其行,興隆法樂者,自歸最尊。」 《長?二》(《遊行經》)中,佛陀告訴阿難說:「吾已老矣,年且八十。譬如故車,方便修治,得有所至,吾身亦然,以方便力,得少留壽,自力精進,忍此痛苦,不念一切想,入無想定時,我身安穩,無有惱患。是故,當自熾然,熾然於法,勿他熾然;當自歸依,歸依於法,勿他歸依。云何自熾然,熾然於法,勿他熾然;當自歸依,歸依於法,勿他歸依?阿難!比丘觀內身,精勤無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觀外身、觀內外身,精勤無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受、意(心)、法觀,亦復如是。」 《長?六》(《轉輪聖王修行經》)中,佛陀告訴諸比丘說:「於是,比丘內身身觀,精勤無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外身身觀;內外身身觀;精勤無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受、意、法觀,亦復如是,是為比丘自熾然,熾然於法,勿他熾然;當自歸依,歸依於法,勿他歸依。」 這六個經中,除了《雜?三六》是以因緣的觀察,為「自依、法依」 外,其餘五個經,都直接地說:修習「觀身、受、心、法」等「四念處」,為成就「自依止、法依止」的修行方法。這些經文,也提供了「四念處 」在修行上重要性的訊息。 「四念處」的內容,並不僅如一般所熟悉的「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而已。而是「觀身如身,觀受如受,觀心如心,觀法如法」。其所強調的,是「如身」、「如受」、「如心」、「如法」的「如實觀」與「如實知」;也就是說:觀察「身、受、心、法」的實際狀況,透過如實地觀察,清清楚楚地掌握自己的身、心狀態,自己的覺受與思惟變化。簡單的講,就是隨時隨地清楚自己在做什麼、想什麼。 為什麼隨時清楚自己在做什麼、想什麼,就是一種很有效的修行方法呢?《增上心經》(一0一)中,舉一個例子說:「猶人行道,進路急速,彼作是念:我何為速?我今寧可徐徐行耶?彼即徐行。」從走得很快,到慢下腳步來,中間經歷幾個重要過程:察覺自己走得很快(「四念處」中的身念處,正知;苦諦:發現問題),問自己為什麼要走這麼快(原因;集諦),認為自己不必要走這麼快(觀念的改變,驅動力、原因的滅除,趣向滅諦),於是放鬆自己,放慢腳步(抉擇的執行,道諦)。所以,能察覺到自己走得很快,是整個改變的開端。煩惱的消除,也是這樣,要先能察覺自己是在煩惱的狀況下了,才有消除的可能。能愈早察覺情緒的變化,就愈能掌握紓解的先機,否則,到情緒變化很大以後,其餘勢的衝擊力,也跟著升高,紓解的時間必定也要跟著拉長。就像如果能在一開始不愉快時,就能察覺,與盛怒後,甚至於動手打人了以後,才察覺,所需要紓解、平息的時間與費力程度,是有很大差異的。 五蘊和合的眾生,在六根與六塵的接觸中,身、心是相互影響的。四念處的每一念處也一樣,不是身、受、心、法各自獨立的,而是相互牽引的。比如生氣時,我們可以從呼吸不順暢、悶胸、胃部刺痛的覺察,而追察出來,也可以從不愉快的感受察覺,也可以從自己心裡在想什麼(心念)察覺,端看自己的熟練情形。通常,「身」的變化比較粗重、具體,而容易察覺,但大都是屬於「下游」端的變化。「心」與「法」的變化比較細膩、潛微,而不容易察覺,是屬於「上游」發動端的變化。「受」的變化,大概居其中間。就解脫的立場來看,不論是觀「身」的變化,或是觀「受」的變化,都還要上溯到「心」與「法」的變化來,才有意義。否則,光察覺自己走得很快,光察覺自己在生氣,在憂慮,在痛苦中,不去做更深入的原因追察,縱使緣生緣滅;走慢下來了;氣過了;愉快起來了,那麼也都還在隨波逐流,生生滅滅的反反覆覆中而已。如「觀身」的內容,經中從最粗淺的行、住、坐、臥、眠、寤、眠寤(似睡似醒的狀況),甚至穿衣、持鉢等,日常生活中舉止行動的覺察開始,然後進入需要細膩度更高的禪定修學(以心--定治心)。禪定的修學,首先說的,是以專注於觀察呼吸為對象的「安那般那念」。「安(阿)那般那」,也稱為「入、出息」;「身行」;「風」。「入息」是指吸氣,「出息」是指呼(吐)氣,所以,「入、出息」就是指呼吸(參考《瑜伽師地論》〈本地分〉;《大正?三十?四三一上》,或《雜阿含經論會編》中冊第四0四頁)。其中,「一切身息入、出」與「止身行息入、止口行息出」;《雜?八0三》作「一切身入、出息」與「一切身行息入 、出息」;《雜?八一0》作「一切身行入、出息」與「身行休息入、出息」。「一切身息」、「一切身」、「一切身行」,應該是相同含意的,指的是呼吸(身行)時,身體隨著呼吸律動的全部(一切)過程。如鼻端感受到空氣進、出的摩擦,胸部、腹部跟著的起伏律動,或者,更敏銳地感受到或「丹田」,或手掌心,或腳掌心,或全身肌膚上的毛細孔,在吸氣、吐氣時的不同感受過程。「止」,就是止息、休息,平靜下來的意思。也就是指在十分輕鬆、安詳與平靜情況下的呼吸。(可以參考《清淨道論》〈第八章?第九節〉覺音論師著?葉均先生譯?華宇出版社)
如果能夠藉著專注於察覺與感受呼吸時,身上的變化,而達到十分輕鬆、安詳與平靜的狀況,再進一層,心中由於遠離了慾念、五蓋等不善法,而生起了喜與樂的感受(離生喜樂),遍滿全身,這就是進入「初禪」的境界了。再進一層,心中由於專一安住(定),而生起了喜與樂(定生喜樂),遍滿全身,這就是進入「第二禪」的境界了。再進一層,心中捨離了帶有激動性質的喜,但仍然留有樂的愉悅(無喜生樂),遍滿全身,這就是進入「第三禪」的境界了。再進一層,連微妙的樂都超越捨離了,心中只剩下(清淨:無瑕疵的意思)不苦不樂(以清淨心意解),遍滿全身,這就是進入「第四禪」的境界了。(參考《清淨道論》〈第四章〉〈四種禪的修習法〉) 如《意行經》(一六八)中說: 「若有比丘,離欲、惡不善之法,有覺(又譯為「尋」,心念於所緣的大目標內尋求--作多方的觀察思惟。)、有觀(又譯為「伺」,心念集中於定點,作深入的觀察思惟),離(欲、惡不善之法,或直接說是離『五蓋』)生喜、樂,得『初禪』成就遊。」 「比丘覺、觀已息(止息;超越),內靜(內心止靜)、一心(專一的心;定),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得『第二禪』成就遊。」 「比丘離於喜欲(無喜),捨、無求遊,正念正智而身覺樂(生樂) ,謂聖所說,聖所捨、念(憶念、守護不忘失)、樂住、空(捨而不執著),得『第三禪』成就遊。」 「比丘樂滅、苦滅,喜、憂本已滅,不苦不樂,捨念清淨,得『第四 禪』成就遊。」 這是《意行經》(一六八)中對四種禪定的描述,可以作比對參考。 接下來的,也還是可以與修定有關的「光明想」與「不淨觀」。而包括觀察死屍變化的「不淨觀」與「安般」(安那般那念),被稱為「二甘露門」(《出曜經》,《大正?四?六九八中》)。這是要從外在的觀察中,「見已自比」,讓自己時時刻刻地對自、他(內、外)的身體,警覺於無常,警覺於欲貪。 觀受(覺),主要是覺察在各種情況下,所生起的感受:或苦受,或樂受,或不苦不樂受等三種變化,經中舉了六種情況來說明。其中,「食」與「無食」,還是指與五欲相關的。如《雜?四八三》說:「云何食念?謂五欲因緣生念。」「云何有食樂?謂五欲因緣生樂、生喜。」「云何無食樂?謂息有覺、有觀,內淨、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而 身體上的「覺樂身、苦身、不苦不樂身」,與屬於心理上的「樂心、苦心、不苦不樂心」,大概就涵蓋了所有我們所能觀察的受了。觀心,主要是覺察心念的狀態。經中所舉的心念種類有:有沒有貪心 (欲)、有沒有動怒(恚)、明不明就裡(癡)、有沒有壞念頭(穢污)、心念是集中(合)或是散亂(散)、心情低沈(下)或高亢(高)、心 量或大或小、是否依正法修心、心中是否安定、是否解脫(沒有貪、瞋、癡)。時時清楚心理的處境,尤其在情緒有變化時,更應注意覺察。
「法」所指的範圍很廣,在這裡可以理解為:是一個觀念;一個想法;一個價值觀。這是心念發動的驅動力,但又與心念同時生起與消失。如《雜?六0九》中說:「何等為四念處集(生起),四念處沒(消失)?食集則身集,食滅則身沒。觸集則受集,觸滅則受沒。名色集則心集,名色滅則心沒。『憶念(心念)集則法集,憶念滅則法沒』。」經中舉「六內處」、「五蓋」、「七覺支」等三大類「法」為例,說明在覺察「心」的狀態時,也應當清楚支持形成這個心理狀態的觀念(「法」)。如果能追究到法念處,那麼,就比較能夠覺察問題的根本所在,也比較有機會作根本地解決。 「結」,就是打了結,也可以理解為「煩惱、執著」的意思。法念處 的觀察,除了作存在狀況的檢查外,經中還說,亦應當涵蓋到動態的檢查,如察覺「未生而生,已生而滅」。這種動態的檢查,除了有保持時時刻 刻的綿密作用外,應當還含有「四正勤」積極開發修行的意味。 經中說「觀內身如身,觀外身如身」、「觀內覺如覺,觀外覺如覺」 、「觀內心如心,觀外心如心」、「觀內法如法,觀外法如法」,《長?十七》(《清淨經》)中,佛陀告訴諸比丘說:「云何比丘滅此諸惡,於四念處當修三行?比丘謂內身身觀,精勤無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外身身觀,精勤無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內外身身觀,精勤無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受、意、法觀,亦復如是,是為滅眾惡法,於四念處,三種修行。」 「內」、「外」以及「內外」(即「三種修行」),分別指的是什麼呢? 《說處經》(八六)中說:「阿難!我本為汝說六內處:眼 處,耳、鼻、舌、身、意處。」「阿難!我本為汝說六外處:色處,聲、香、味、觸、法處。」亦即以「眼、耳、鼻、舌、身、意」為「內」;以「色、聲、香、味、觸、法」為「外」。除此而外,經中好像沒有再進一步的解說,可以參考的了。不過,往後的論師,則提供了一些論說可供參考: 《法蘊足論》〈念住品第九〉中說:「內身(受、心、法)者,謂自身(受、心、想蘊、行蘊),若在現相續中,已得、不失。」「外身(受、心、法)者,謂自身(受、心、想蘊、行蘊),若在現相續中,未得、 已失,及他有情(即他人)所有身相(諸受、諸心、想蘊、行蘊)。」(《大正?二六?四七五~四七九》) 《集異門足論》〈五法品第六〉中,以「色(受、想、行、識)在此相續,已得不失(即在持續存在的狀態),是名內色(受、想、行、識)」,以「色(受、想、行、識)在此相續,或本未得,或得已失(即現在 不存在的狀況),若他(相對於自己)相續,是名外色(受、想、行、識)。」(《大正?二六?四一二~四一四》) 《舍利弗阿毘曇論》〈非問分念處品第六〉中,以「若內、緣生 、自性、己分,是名內(身、受、心、法)。」「非受、非內、非緣生、非自性、非己分,是名外(身、受、心、法)。」「若受、若非受,是名 內外(身、受、心、法)。」這裡加入了以「能緣」(主)、「所緣」(客)為內、外區分的說法。(《大正?二八?六一二~六一六》) 《大毘婆沙論》〈大種蘊第五〉中說:「然內、外法,差別有三:一,相續內、外,謂在自身,名為內。在他身及非有情數,名為外。二,處內、外:謂心、心所所依名內,所緣名外。三,情、非情內、外:謂有情數法,名內。非有情數法,名外。」(《大正?二七?七一四上》)《大毘婆沙論》〈見蘊第八〉中說:「自相續所攝色(受、心、法) ,名內身(受、心、法),他相續所攝色(受、心、法),及非有情數色(受、心、法),名外身(受、心、法)。」「有餘師說:有情數色,名內身,非有情數色,名外身。內法、外法說亦爾。受、心如前說。脅尊者言:現在名內,過去、未來及無為名外。」(《大正?二七?九四0上》)
《大智度論》〈初品?三十七品義〉中說:「內名自身,外名他身。」「眼等五情為內身,色等五塵為外身。」「覺苦樂處為內身,不覺苦樂處為外身。」「佛說有二種受:身受、心受。身受是外,心受是內。復有五識相應受是外,意識相應受是內。十二入因緣故,諸受生:內六入分生受,是為內,外六入分生受,是為外。麤受是為外,細受是為內。」「緣內法是為內受,緣外法是為外受。」「心雖內入,攝緣外法故,名為外心,緣內法故,是為內心。意識是內心,五識是外心。攝心入禪是內心,散 亂心是外心。」「如佛所說:依緣生意識。是中,除受餘心數法,是為內法,餘心不相應行及無為法,是為外法。」(《大正?二五?二0二》) 《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中說:「若於其外,五種妙欲,諸雜亂相所有尋思,隨煩惱中,及於其外所緣境中,縱心流散,當知是名『外心』散動。若由惛沈,及以睡眠,或由沈沒,或由愛味三摩鉢底,或由隨一 三摩鉢底,諸隨煩惱之所染污,名『內心』散動。」(《大正?三 0?七二七中》) 綜合論師們的意見:自己是「內」,他人是「外」;現在持續存在的是「內」,已不存在的是「外」;具主動性質的是「內」,被動的是「外」;身是「外」,心是「內」;內六處是「內」,外六處是「外」;粗重的是「外」,細膩的是「內」。如果觀察他人,而能反省到自身,就可以稱為「內外」了。分「內」、「外」,實在是相對而不是一成不變的。 其它有關「內」、「外」的論說,可以參考的部份,如:《大毘婆沙論 》(《大正?二七?一0六中》,《大正?二七?九五一中》),《阿毘 曇婆沙論》(《大正?二八?八七上》,《大正?二八?二八六中》),《順正理論》(《大正?二九?三六0~三六二》),《俱舍論》(《大 正?二九?四下》,《大正?二九?一六五上》),《瑜伽師地論》(《 大正?三0?二九0中》,《大正?三0?七二五下》),《大乘阿毘達 摩集論》(《大正?三一?六八四中》,《大正?三一?七三九上),《 大乘莊嚴經論》(《大正?三一?六一0中》)等。抄自:庄春江《中阿含》12選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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