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濡以沫,還是相忘於江湖
(一)
朋友的朋友求婚了,男的22,女的21,正是個年輕操蛋的年紀。
朋友拉著女友去旅遊,在高鐵上跟這個相戀8年的女友求婚。象徵著這段從初中早戀開始的戀愛長跑終於即將進入愛情的墳墓。他們打敗了家長的攔截,老師的批評,異地的折磨,……終於距離修成正果,只差一步之遙。
我發自內心的為他們的結合感到高興,因為他們說了,可以不用我們隨份子。
狐朋狗友吵著鬧著,兩個人跟電視上大明星一樣輪流接受著我們的問詢,當問及相戀8年愛情不變質的原因時,兩人相視一笑,說了一句意味深長的話。「因為我們足夠喜歡。」
(二)
去你媽的足夠喜歡。
當老子沒談過異地戀么?
我滿懷惡意的想著,沒分手的原因可能就是因為性生活和諧吧。
(三)
我很懷念那段我談異地戀的日子。
每天都會在寢室打開視頻通話,然後在室友的起鬨下聊的沒完;會時常捧著手機接收或傳送微信和qq消息;會經常半夜打電話,打到手機燙的拿不住;每天按時噓寒問暖,及時添衣吃飯。在淘寶上看到什麼新奇物事、甜點零食,第一想法就是給她買過去;在知乎微博上看到什麼搞笑的段子,第一時間就會分享給她。
但是,有什麼用呢?
視頻通話終會從一天一次變成一周一次,無話不談也會變得無話可聊;微信和qq的消息就活像電子寵物,問一句答一句;打電話從沒有間斷的講講講,到長時間兩個人的沉默獨白;生病時你只會說多喝熱水,可買葯的送葯的送醫院的給看病的都不是你。買的零食包包化妝品,也變成了。「別亂花錢了,我不需要。」搞笑的段子分享過去,大概就是。「哈哈哈」或者「我看過了。」
分手的時候,喝多了捧著室友不撒手,哭的稀里嘩啦。室友邊嫌棄邊問我,提分手的也是你,哭的也是你,做什麼幺蛾子。
想想看,哦也對啊,可是為什麼心那麼疼呢,那麼疼呢。
(四)
有句話說,喜歡是乍見之歡,愛是久處不厭。
可是久處這個命題,對於異地來說,本身就是個偽命題。
講道理,我是真的想和女朋友一起租個小房,生個小火,炒個小菜,再生個小伙,睡個小覺,再生個小伙,再生個小伙…
可是這一次連陪伴的機會都沒有。
很久之前我聽過一個故事。說的是一個女孩在國外讀書時生病了。國內的男友難過的天天對著大海祈禱,希望那女孩能好起來。後來女孩還是嫁給在國外一起讀書男孩。女孩說:「就算你再虔誠的為我祈福,但是在我生病時,能開車送我回家的,永遠是他」。
我很想,但我不能,在你身邊的那個人,可能真的不是我。給男友個機會,或許做的比那個臭不要臉的開車小伙更好,但是沒有機會,愛情本就很霸道,這時候是你的,下一刻就溜走了。
(五)
所以我很害怕遭遇異地戀。
但這種事情,就跟鬥地主你出個大王被對面用炸彈炸死一樣。戀愛和橫禍差不多,說來就來,根本不給你機會準備招架。
每到這個時候,心中總會有一個巨大的糾結,就跟你手中就一個大王和一個3.你打大王就是談異地戀,前方有炸彈你就必死無疑,可你打3的話就是做朋友,前面沒有炸彈可是終有所遺憾(沒炸彈不能翻倍啊)。
那你是打3還是打炸彈?
相濡以沫,還是相忘於江湖?
(六)
有一句詩句大家都聽過。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 不是生與死的距離 而是我站在你面前 你不知道我愛你。
我原以為沒有一句詩比這句更美,但直到我看了他的下一句。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 不是我不能說我想你 而是彼此相愛 卻不能夠在一起。
送你。
20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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