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婚姻會讓我們變得如此惡毒
周末刷了個劇——《我的危險妻子》,講一對夫妻相殺的故事,是真的相殺,不是修辭。他們下毒、綁架、電擊、騙錢,設盡陰謀,費盡心機,無所不用其極,要致對方於死地。
兩人都是心機腹黑族。
表面不動聲色,內里翻江倒海;
表面溫文爾雅,相敬如賓,實際陰險狠辣,步步為營。
而他們的身份,也歸屬於貴族。
男的是高富帥,女的是白富美,有錢有閑有尊嚴,甚至,也有過深情,憑著這些東西,一對夫妻本可以安穩幸福地,過完這一生。但為什麼竟由彼此的蜜糖,變成彼此的匕首?
《我的危險妻子》的電影版,是大衛·芬奇的《消失的愛人》,更加驚悚,更加暗黑,婚姻的本質揭露得更加徹底。
當工於心計的艾米自設騙局,假裝被綁架,嫁禍於丈夫,等到懲罰到位時,她割開深愛她的男人的喉嚨,回到家中,繼續日復一日的謊言、陰謀、算計和表演。
丈夫忍無可忍,有一天,他對著妻子的受孕檢驗棒,拒絕承認自己是孩子的父親。
他說:「是的,我愛過你。可後來我們做的事情,就是互相怨恨,互相控制,帶給我們的只有痛苦……」
艾米冷冷地說:「這就是婚姻。」
然後,他們手牽著手,一起走下樓梯,在眾人面前,演出模範夫妻的恩愛日常。
這部電影和電視劇,上映之後,都在世界範圍內,撩起了不小的轟動。
但,因為是虛構,大多數人只當是茶餘飯後的談資,喟嘆一二,調侃一二,舒服地緊張一二,並不會當真。
真的不必當真么?
怕是不見得。
《聖經》有云:太陽底下,並無新事。
屏幕上的影像,其實是生活中的投影;影視中的情節,無非是現實中的提純。
從迷戀到嫉恨;
從依戀到折磨;
從你儂我儂到不共戴天;
從願為彼此付出一切,到爭個你死我活;
從「卿應憐我我憐卿」,到「壯志飢餐你的肉,笑談渴飲你的血」;
從相愛到冷漠到怨恨到相殺……是許多人的現在進行時,或者過去進行時、將來進行時。
章詒和寫過女囚三部曲——《劉氏女》、《鄒氏女》、《楊氏女》。
每一個故事,都有活生生的原型。
其中劉氏女,就是一個因無法忍受丈夫的羊角瘋,有一天趁丈夫酒醉,將他殺死,並做成腌肉的女人。作案手段極其殘忍,令人髮指。案發之時,當地轟動。
而其他女囚罪行,都有自己的現實指向。
如果說,小說經過藝術加工,變得荒誕不經,不可信任。
那麼,大家可以去看看法制新聞,以及相關評論。
我曾在一個帖子里,看到一幫人點評一則男朋友因腳踏幾隻船,被女朋友毒死的新聞,有人說:上藥劑課的時候,老師就跟我們說過一種方法,可以讓對方不知不覺中毒,一年之後死去,並且發現不了任何癥狀……
結果,一幫人在詢問,是什麼方法,求私信告知。
他們想要對付誰呢?
不是別人,不是外人,而是與之耳鬢廝磨、同床共枕、生兒育女、一起生活的那個人。
我們何以走到這般山窮水盡,圖窮匕見?
我們何以從伴侶,變成仇敵?
我們已經聽不見神的聲音:「愛,就是救贖。」只能聽見另一種詛咒:「愛,就是刑罰。」
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呢?
心理學家和社會學家共同認為,出現這種悲劇的原因,無非三類:外界的禁錮,內在的匱乏,親密關係的失誤。
1,外界的禁錮。即因為種種原因,我們無法離開。
手被火燎了,我們會抽回;
腳被石頭磕了,我們會繞道。
任何一個人,當遭受痛苦,下意識的反應,就是退避,也就是離開。這是本能。
三十六計,走為上策。
但放在現實生活里,當兩個人締結婚姻,往往不會輕易離婚。
這道捆住他們的繩索,可能是財產,也可能是兒女、資源、人脈、名聲、家族壓力、惰性或者其他,總而言之,他們會忍受連綿不絕的痛苦,不會立刻止損,選擇繼續呆在一起。
痛苦的婚姻,又解決不了,也解脫不了,必然會造成怨氣、怒氣和戾氣累積、醞釀、發酵、膨脹、爆炸……
長期如此,人自然扭曲,性格大變,輕則終日惡語相向,重則家暴和謀殺,導致悲劇頻生。
婚姻便成為一場漫長的刑期。
2,內在的匱乏。即內心缺失太多,無法接納自己。
我每天都會收到海量諮詢來信。
閱讀這些困惑與煩惱諸,每每都有一句話躍然而出:充滿問題的關係,往往意味著兩個充滿問題的人。
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我們自己,一直在自我攻擊,而非自我接納。
自我攻擊,意味著我們正分裂出一個敵對的自我,與真實的自我天天廝殺。
你越不喜歡自己,敵我就越兇惡,真我就越可憐。
越貶損自己,敵我就越強,真我就越弱。
一弱,就會匱乏。
一匱乏,就會需要很多愛,來填補自己,才能補上這個坑。
比如,你的自我評價是-10000分,那麼,你就會渴望10000分的愛,來彌補自己。
但,如果你的自我評價是-10分,那麼,別人只需要給予你10分的認可,你就會滿足。
這也是許多自虐者,很難處理親密關係的原因。
因為,你會一直索取,一直要,一直不滿足,以愛之名,形成對對方的控制。
慢慢地,對方會覺得累,覺得你無理取鬧,覺得你的愛太讓人窒息,他快要透不過氣來了。
而可怕的是,這是一個惡性循環。
你愈否定自己,就越容易將這種認知,投射出去,覺得所有人都不認可你,一旦風吹草動,你就會草木皆兵,認為他們正在貶低你,於是,你愈加需要更加的安慰,來平衡這一缺失。
所以,想愛他人,先愛自己。
只有接納自己,你才能平和地、從容地、實事求是地,對待關係中的一切問題。
正如斯科特·派克寫的《少有人走的路》中所寫的那樣:
不愛自己的人,絕不可能愛他人。
也有些夫妻,出現了問題,即使沒有離婚,即使自身也不圓滿,但仍然親密,情感融洽,令人羨慕。
這也是可能的。
但需要雙方的努力。
薩提亞有一句名言:問題本身不是問題,如何應對問題才是問題。說的就是處理方式的重要性。
當然,要妥善地應對,我們先得看見——
3,對親密關係的認知出現失誤。
即,不僅沒有解決問題,反而不斷製造問題。
由無變有,由小變大,由可控變不可控,由可解決變不可解決。
關係的維護,和問題的處理,得嚴守以下原則:
一,價值觀越相近越好。
兩個人的溝通,歸根結底,是觀念的求同。
因此,越相近,和諧度會越高。
比如,一個自由主義者,與一個專制主義者,必然會天天吵架;一個女權主義者,與一個直男癌,必然也無法生活。
人與類聚,物與群分,夫妻亦然。
二,求和平,比求對錯好。
幸福的家庭里,大家沒那麼在乎對錯,而是更在乎彼此。
因為,對錯是二元對立的。
當我們堅持「我對,你錯」,就將「我們」,變成了「你」和「我」,彼此對敵,成為對抗關係。
越堅持對錯,關係越緊張。
你進不來,我出不去。
婚姻需要的,不是誰正確,誰錯誤;誰高明,誰低下。而是愛是否流動,親密是否存在。
聽見、看見、感受到對方,讓兩個人聯結,有呼,有應,有親密,才是兩性中最重要的事情。
三,不要問「你為我做了多少」,而要問「我為你做了多少」。
成天抱怨他人忽視你、冷落你、不關心你……這些,都是從受害者角度,對他人進行的挑剔。
它的本質,就是索取,就是討要。
這都是破壞性的。
因為,人是不可能無限度給予,你的索求,必然就會形成透支。
一段時間以後,你必然會發現,「他沒以前對我好了……」
真正帶給關係建設性意義的,是由受害者,變成責任者。
由「你為我做過什麼」,變成「我為你做過什麼」。
然後,你就會努力地修復關係,反省自我,正視問題,用自己的努力和意志,影響一個結果。
四,界限要分明。
許多人認為,伴侶講究的,是「你我不分」。
但界限不明,一定會成為關係的惡性腫瘤,導致矛盾雲集,爭吵叢生,風險無處不在。
這種感情,要麼累人累己,互相折磨;
要麼分道揚鑣,懷恨在心。
我們要明白地告訴對方:我有我的底線,你不可逾越,一旦發生,必然重懲。
比如說:不可家暴,不可撒謊,不可不經允許,干涉我的私人生活,不可強加自己的意志給對方……
都必須清晰明白,並且嚴格遵守。如此,許多矛盾就可免除。
在《消失的愛人》末尾,大衛芬奇用一種畫外音,拷問著每個人:
你在想什麼?
你感覺怎樣?我們對彼此做了什麼?我們還會做什麼?
這幾個問題,都在指向我們的困惑。
愛,從不會讓人痛苦。
它是慈悲的,自由的,美好的,是庸常生活里的夢想,是暗夜裡的光芒,是潦倒時的力量,困窘時的救贖。
它會讓你溫柔,如被世界厚待;
它會讓你高貴,如被生命祝福;
它會讓你美妙,如上帝寫給人間的情書。
倘若你感到痛苦,這不是愛的過錯,而是說明,你正在傷害愛。
這時候,你就該停下來,好好看看自己,看看這段關係。
然後與愛人一起,努力溝通與覺察,尋找到一條路,藉由它,通向幸福,重新回到共同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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