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態下的投融資】國企混改之資產證券化(三)
作者:陳樹芬 張馨允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2015年9月,國務院頒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設定了2020年國企改革的主要目標,並提出以下的意見:
(1)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劃分國有企業不同類別,國有企業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商業類國有企業,原則上都要實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積極引入其他國有資本或各類非國有資本實現股權多元化,國有資本可以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也可以參股,並著力推進整體上市。主業處於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國有企業,要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國有資本參股。公益類國有企業,重點考核成本控制、產品服務質量、營運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據企業不同特點有區別地考核經營業績指標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考核中要引入社會評價。
(2)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推進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分類分層管理制度,實行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企業薪酬分配製度,深化企業內部用人制度改革。
(3)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增強國有經濟整體功能和效率,建設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體系。
(4)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非國有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鼓勵國有資本以多種方式入股非國有企業,探索實行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
(5)強化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強化企業內部監督,建立健全高效協同的外部監督機制,實施信息公開加強社會監督,嚴格責任追究。
(6)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
(7)為國有企業改革創造良好環境條件
上述指導思想,給了國企改革的明確路徑,對國企資產證券化(廣義的資產證券化)的影響包括:
(1)國企的身份和管理方式發生變化,國家資本代理(國資委)由企業全面管理轉向管理資本股權和行駛「出資人」身份。意味著具體國企經營管理層逐步可以職業經理人對股東負責的態度,在金融融資領域根據企業利益選擇合適的融資方式,是給予了資產證化更大的企業決策空間。
(2)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定位,意味著國企改革的企業機制轉換方面,混合所有制將為主角。一方面解決了國企監管不力,資產證券化導入多元化權利主體形成相互制衡,進行共同監管。另一方面導入社會資金,盤活國企長期資產,增加國企發展資本金,降低國企負債率,提升國企經營能力。
(3)國企通過資本市場實現改革發展成為改革主線,資產證券化在國企改革利用資本市場的考量上具有優勢,特別在盤活長期資產、取得低成本大額發展資金、保持國有控股地位等方面都具有很大優勢。
資產證券化對國企混改有著重要的意義
(1)政企分離說了很多年,一直未能實現,可能在於國企資本太單一,只有資本多元化形成權利主體多元化,方可能形成國企真正的現代企業制度。國企資產證券化比較容易為政府接受。
(2)國資保值增值是國企改革的基本條件,資產證券化有助於這一目標。資本市場提供了國企資本優化和調整布局的手段,利於國企增資擴股、借殼上市、資產置換等方式調整國企資本布局比例。
(3)資產證券化有利於實現國企改革中的有進有退的要求,藉助資產證券化的形式和資本市場的力量,國企進入和退出某一行業較為靈活。
(4)大型國企中的集團資產證券化,如資產置換、購買大股東資產、借殼上市等,有利於國企做大做強做優。結合併購外部優質企業資產或者出清內部淘汰資產,都可以通過資產證券化成本低成本實現。
(5)資產證券化加強了併購重組的可行性。以往國企併購重組程序複雜,難度較大。資產證券化可結合銀行貸款,多層次的資本組合,使得國企在需要的時候籌集併購重組資金,難度降低,速度更快。
(6)資產證券戶導入資本市場力量約束國企盲目投資和過分擴張產能。
(7)資產證券化是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具有了市場化的衡量標準,而不是原來的賬麵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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