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紀荷蘭黃金時代(二)快樂的酒徒:弗朗斯·哈爾斯及其時代
由於藝術創作向來是一種個體化的勞動,天賦、才能與技藝能否得到社會認可充滿了不可預計的因素,歷史上成就卓著的藝術家經常長期被忽視、窮困潦倒的情況看屢見不鮮。17世紀荷蘭黃金時代的幾位藝術家也都在不同程度上經歷了藝術的磨難。
相比倫勃朗在人生志得意滿的當口頻受打擊,直到去世一貧如洗的境遇,作為倫勃朗老一輩的同代人,17世紀荷蘭畫派另一位肖像畫大師弗朗斯·哈爾斯[約1580-1666.08.26]的生活也許更加窘迫,生活從未對他展現過笑臉。
約1580-1585年,哈爾斯出生於尼德蘭南部的商業中心安特衛普,1585年,安特衛普被西班牙哈布斯堡家族的軍隊佔領,哈爾斯一家遷居尼德蘭北部,今天的荷蘭。哈爾斯父親是天主教徒,母親是新教徒,他本人是加爾文教徒,其家庭信仰的迥異反映了當時荷蘭共和國對信仰自由的保護。哈爾斯隨家人定居於哈萊姆後直到逝世很少離開,除了短期去過當時的大城市安特衛普和阿姆斯特丹。一生中結過兩次婚,第一個妻子為他生下第二個孩子後去世,第二次婚後有幾個孩子說法不一,但其中八個確定的當中有三個成為了畫家。他的孩子中有的因智力殘障被送到救濟院撫養,有的因行為不端被送到教養院監護,哈爾斯在經濟上一直處於捉襟見肘的的狀態,晚年甚至連過冬的燃料費都無法支付,由市政當局救濟他三車泥炭。1666年,哈爾斯在極度貧困中去世。不過,生活的不如意並沒有在哈爾斯的藝術中留下太多陰影,他率性而行,發現和捕捉著日常生活形形色色的人和事。醉漢、巫婆、吉普賽人,栩栩如生的形象在他誇張而精準的筆法下躍然而出。
哈爾斯時代的荷蘭及荷蘭繪畫
倫勃朗、哈爾斯、維米爾所處的17世紀的荷蘭稱得上是一個「標準的資本主義國家」。1609年,這個位於尼德蘭北部地區的聯省共和國在成功地擺脫了西班牙的君主專制統治後,資本主義經濟迅速發展,資產階級市民階層也崛起為荷蘭社會中的主導力量。
荷蘭獨立以來,大致從1595-1625年期間,荷蘭湧現出大批藝術家:梵·戈因,生於1596年;阿爾貝·古易普,生於1605年;倫勃朗,生於1606年;范斯塔德,生於1610年;波特兄弟,生於1608年;費爾迪南·玻爾,生於1616年……這些畫家都比哈爾斯晚一代人, 不過他們和哈爾斯一樣,藝術生涯的活躍時期,正是荷蘭蒸蒸日上的黃金世紀,與以往宮廷王侯贊助的傳統畫家不同,荷蘭傑出畫家的湧現全賴經濟的繁榮。因此,市場對於畫家來說十分重要,如果失去市場聲譽,就註定窮困潦倒,倫勃朗是最好的例子。
與今天藝術家地位的崇高相比,16-17世紀的荷蘭畫家,同其他工種的人員一樣,必須加入「行會」,行會內部根據畫家擅長的題材有專業化的分工,肖像畫家、風景畫家、宗教畫家等,加入行業是畫家生存的保證。而在所有行會中,畫家行會是比較寒酸的,因此藝術大師們的命運如此潦倒也就不難理解。
17世紀的荷蘭的審美傾向全部集中於現實主義,很多畫家一生只創作一種題材的作品。
-肖像畫:17世紀荷蘭的肖像畫可以分為個人、家庭成員以及各種生活團體集體像等不同的類型。還有一種所謂的「風俗肖像」,那是哈爾斯特別擅長的。
-風景畫:17世紀荷蘭風景畫的成就卓著,與以前的風景畫相比,荷蘭風景畫已經擺脫了作為神話傳說背景的附屬地位,稱得上是一種純風景的繪畫。
-風俗畫:荷蘭風俗畫的傳統可以追溯到文藝復興時期楊·凡·埃克。題材主要是普通市民日常生活的場景,大多帶揶揄和諷刺的成分。在當時的學院主義畫家眼中,這類作品是不登大雅之堂的,瑣碎且低俗,但以我們今天的眼光看,荷蘭的風俗畫也許更具現代感。
-靜物畫:17-18世紀的尼德蘭地區有數百位專門的靜物畫家。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靜物畫在當時具有相當可觀的市場需求。靜物畫的題材主要是花卉、水果、動物、各種質地的餐具等,畫面構圖及光色關係的調整都極端精緻。
哈爾斯的肖像畫與風俗畫
弗朗斯·哈爾斯的獨特性在於,他以畫筆忠實記錄了荷蘭取得民族獨立初期的時代氣息。狂歡痛飲的場面,盡興地彈奏樂曲的歌者、詼諧幽默的軍官、刻板僵化的管理人員,使其創作進入了肖像畫和風俗畫的雙重維度。
研究表明現存的哈爾斯作品大約有二百四十幅,其中肖像畫的總數大約是一百九十五幅,其餘的除了1959年在蘇聯重新發現的《聖路加》和《聖約翰》外,都是風俗畫。
對哈爾斯藝術生涯每十年的主要肖像畫列一個表:
二十年代,約二十五福單人肖像,兩幅公民衛隊群像,一幅等身大的家庭像和一幅等身大的雙人像;三十年代,約六十五幅單人像和三幅公民衛隊群像;四十年代,四十多幅單人肖像,一幅執政者群像和兩幅等身尺寸大的家庭像;1650-1666年間,他創作了大約四十幅單人肖像和兩幅執政者群像。
作為荷蘭藝術史上現實主義畫派的奠基者,哈爾斯即使在聲名鼎盛時也不是很高產,並且哈爾斯的自畫像可以確認的僅有兩幅,倫勃朗的壽命比哈爾斯短大約二十年,他創作的肖像畫卻是哈爾斯的兩倍,自畫像有一百多幅。
-執政者群像
在哈爾斯的藝術生涯中,創作了很多公民衛隊成員群像和執政者群像,沒有一位荷蘭藝術家畫過這樣多。
《聖·喬治射手連隊軍官們的宴會》(1616年)是荷蘭繪畫黃金時代的第一個里程碑。畫面中十二個人物賦予繪畫的直接感染力是荷蘭群像肖像畫歷史中前所未有的,一種蓬勃的生氣和健康的樂觀主義。畫面中坐在桌子前部的兩位是領導成員,其餘軍階的官員按官職大小從左至右依次安排。每個人都與身邊的人構成了姿態上的互動,透過背景中的窗口,可見尼德蘭的風景。
創作於1927年的《聖·喬治射手連隊軍官們的宴會》同樣以巧妙的位置安排展現了全體軍官的英雄氣概,神態更為生動,而二十年代的色彩更偏向明亮。
1639年的《聖·喬治射擊手連軍官和僕從的肖像》(1939年)是哈爾斯創作的最後一幅國民衛隊題材的群像畫,所有人物都以站立的姿態,神情各異,橙色的腰帶和飾帶,以及旗幟的燦爛色彩將畫面協調統一起來。哈爾斯群像畫的魅力在於,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神態和方向,各自現鮮活,給人個性化的視覺形象。
-董事群像
群像中還有幾幅是董事題材的,《聖·伊麗莎白醫院的董事們》(1641年)代表了哈爾斯最後十年的創作特徵。不再營造喧嘩熱烈的氣氛,而是轉向沉靜、內斂甚至冷寂的格調,五位董事圍桌而坐,似乎在討論某些嚴肅的規劃,桌面的書、文具都被精細地描繪。
1664年,哈爾斯接受了《哈萊姆養老院的男董事群像》的訂件,意圖通過此改善生活窘境,然而畫面竟然產生了諷刺性的效果,畫中是一群老態龍鍾、疲憊不堪的人,尖銳的目光也轉為病態的不安,可能是哈爾斯晚年苦悶心情在畫中的反映。這就是他最後的作品。
-家庭肖像畫
-風俗肖像畫
哈爾斯實際上只畫了少量嚴格意義上的風俗畫,在他全部作品中佔比例還不到十分之一,但對他畫作的分類很模糊,如果說是生活場景,那麼大部分時候他只表現了一個人物,如果說是肖像畫,它們又如此具有表現力,很難將其只是看作是畫家意欲抓住人物特徵的嘗試。那些快樂的、笑容滿面的、喝著酒的、演奏樂器的畫像就是如此。
1625年哈爾斯創作了著名的《彈曼陀鈴的小丑》,這是他作品中較為明朗和樂觀主義的作品,具有戲劇性氛圍和藝術感染力。
1626年哈爾斯創作的《吉普賽女郎》也是代表作之一。哈爾斯捕捉了人物一瞬間的表情,正當青春年華的姑娘,活潑歡快的神情。爽朗的笑、蓬鬆的頭髮、敞開的衣領,給人無拘無束的感覺。
單人肖像中著名的還有1649年的笛卡爾肖像。
相比倫勃朗,哈爾斯的肖像作品更具平民作風,描繪對象大多是社會底層人士,人物形象活力充沛,神采飛揚,洋溢著17世紀荷蘭的樂觀主義精神,甚至可以說,幾乎不再有一位畫家擁有哈爾斯捕捉人物性格的能力。
技術與藝術:光的魅力
哈爾斯在二三十年代的作品中格外偏愛光的效果和明亮的色調,表明他告別了荷蘭的繪畫傳統,承繼卡拉瓦喬的影響,卡拉瓦喬擅長用強烈的明暗對比強化作品的戲劇性效果和視覺衝擊力。巴洛克時代的荷蘭畫家或許由於荷蘭低地特殊的自然地理環境,和沿海的開闊視野,因此對自然光色的微妙變化極為敏銳,他們保持了文藝復興繪畫基本透視關係的準確及物理準則,同時也努力尋求表達真實視覺感受的途徑。
哈爾斯表現光的效果是與他精湛的筆法聯繫在一起的,他以迅疾和無可比擬的準確性在畫面上留下形體、透視和光影的筆觸,哈爾斯從不讓畫面的黑色呈現模糊的色調,而是喜歡使用純粹而單純的顏色,直率地表現人的面部和亮色。
詩人保羅·克洛岱爾在隨筆集《傾聽之眼》中的一段話很適合描述荷蘭畫家們的敏銳捕捉能力:
我認為,我們有必要也用專業而質樸的手來感受這種顫動,這樣才能體會到荷蘭並不像一些浮誇的觀察家樂於重複的那樣,是一個字面意義上的資產階級氣的、缺乏詩意的國家。相反,在表象之下,這裡的土地最不堅實,現實和映像通過最細軟的血管在這裡水乳交融,畫家們在此捕捉時間的內容卻不驚擾它的運行,藝術在這裡亦非轉換自然,而是經由某種無聲的滲透將其慢慢吸收。在這兒,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在經受耐心的研磨。
參考:
wikiart:Frans Hals;
http://www.frans-hals.org;
哈爾斯/河北教育/2010;
倫勃朗 哈爾斯 維米爾/暨南大學出版社/2002;
傾聽之眼/華東師大/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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