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7號天氣晴
29歲,三段戀愛,現在是第三段,不知道要不要分手。
矛盾一:覺得男友太矮了,比我高2cm,一度很羨慕男友身高高的人。也不求有多高。只求大概168.
矛盾二:男友一直沒買房,我一直很想有個自己的房子,而不是一直租在安置房。
矛盾三:所在城市的前端工程師工資好低。工作6年多了,工資就7000。很想換個城市。現在的年齡,其他的公司又很難敢要,覺得立馬要生娃的女人。
矛盾四:因為買房的原因,跟他父母鬧掰了。因為他們老家買了房子,覺得沒有必要買在這裡,一口回絕了不可能幫忙,說我們又不是不給你帶娃,因為他姐姐離婚了,所以他的侄子一直是他們帶。這點其實也很煩人,我自己小時候的姑姑死了,姑姑的女兒一直是我爺爺奶奶帶大的,所以一直沒有體會到別人說的那種爺爺奶奶的感情。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受這樣的對待。
主要矛盾就是這些。
次要矛盾一:我喜歡周末的時候出去玩,他喜歡玩Lol。三年的時間周末基本都是在家,我自己玩手機,看書。平時工作日的晚上就更不用說了。肯定不會出去散步。去景點玩,就是買了門票以後,我自己進去玩一圈,他坐在景點的入口處等我。
次要矛盾二:我喜歡出去,他除了LOL沒有任何愛好,我說出去打羽毛球。不去,去爬山不去,打撞球不去,去游泳。不去。很難有一次是出去的,除非吵架以後同意出去。以前我有每天跑步的習慣,現在也沒了。
次要矛盾三:我是一個很隨意的人,隨意就是比如晚上出去吃飯,我可能穿著居家服,但是如果我穿居家服,他就不願意跟我一起出去,覺得很不好,我基本不化妝。他們家覺得不化妝不尊重別人,去見親戚,我喜歡隨意的風格,乾淨整潔就好,他媽覺得我衣服太難看,會特意買裙子給我穿 ,讓我去見親戚,我基本是牛仔褲,t恤。
次要矛盾四:我覺得很多東西夠用就好,比如車,我覺得現在沒買房子,代步車就好,10來萬,但是他一定要好的,買20多萬。當時只有10來萬,硬生生貸了10萬。搞的現在每個月我們要還車貸。
優點一:他工資在這裡挺高。16000.平時給我買東西從來不會小氣。
優點二:對我很好。最開始在一起的時候也是因為對我很好。不過由於時間的流逝。現在是越來越差了。經常吵著就對我大吼大叫。
優點三:不會強迫我做不願意的事。之前的有一任男友,我不願意ml,會用我不愛他來說我。
現在真心很糾結要不要分手,如果分手的話,肯定會離開這裡。而且感覺如果要分手要儘快,不然也拖累了他。他年齡也不小了。
推薦閱讀:
※2017是該結束了吧 2018我該怎麼換心情?
※什麼樣的戀愛讓人特別想分手?
※她離開了我,一句「我們不合適」便結束了!
※我應不應該分手?
TAG:和平分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