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同性戀等少數群體的事情需要這麼「小題大做」?
最近幾個月以來有關LGBTQ的事件太多,即使不特意關注都會在閑聊中被告知。很多話題和文字都在「消失」,之後激起的情緒在一波波事件中累積起來。
昨天微博的事件後,幾個社交媒體上都出現#我是同性戀# #今天我們都是同性戀#等話題和熱烈的討論。其中我也再次看到了討論中有反對的聲音,類似於:
「你們搞同性戀就自己搞,為什麼要在公眾(我們異性戀)面前說?」
「對同性戀不主動暴力相向就已經很好了,你們還要我們異性戀的認可,你們也太得寸進尺了。」
這樣的邏輯其實一直在大眾中存在著,暫且不說把少數群體排除出「公眾」這個定義的立場,「搞同性戀」真的只是件私事嗎?
首先,在「我們都是xxx」這樣的語句下,性向更多地是被看做了一種共同的經歷 (比如在這個事件中是指被邊緣化的、被消聲的、被剝奪權利的、不被承認和包容的經歷),而不只是個人的標籤和行為。
這樣的語句不只被LGBTQ群體用過來激起共同情感,但LGBTQ群體用這個語句遭到的反駁是最激烈的。
而許多人最大的誤解就是把性取向與性/性行為等同,從而覺得這隻該在私人領域裡進行,它應該「上不了檯面」,而它恰恰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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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h Weston是美國最有名的親緣關係方面的人類學家之一,在1991年出版了《Families We Choose》(我們選擇的家庭)。
這本講述舊金山的同性戀家庭的書包括大量深度訪談和觀察,並且很大程度地影響了當時學界對於家庭和親緣關係的討論。
作為一個出櫃的lesbian,Weston的繼父曾經質問她:「我不懂,所以這有什麼大不了的?你是同性戀那就是了,那又怎樣?幹嘛這麼小題大做(why make such a fuss over nothing)?」
那一瞬間,她想到了她的一個訪談對象說的話:「我不覺得一個異性戀可以想像到家庭問題對於同性戀可以造成多痛苦的影響。」
在80和90年代的美國,這裡說的家庭問題不只是那些同性戀向父母出櫃後被斷絕關係趕出家門的故事,更多的是父母對於「同性情侶一定不會長久」的想像導致他們對孩子未來生活的擔憂(即使那時候很多異性婚姻也並不美滿)和一系列的後續反應。
對於同性戀的社會關係的想像還包括:同性戀是種悲慘的生活方式,同性戀會沒有後代孤獨終老,同性戀組成的家庭不是真正的、正常的家庭。
對於那些感到被親人接受的同性戀,最讓ta們難忘的不是在ta們出櫃時親人的接受,而是在把伴侶帶回家時親人把這當做一件大事的態度。
和任何性取向的人一樣,同性戀的事情不僅僅屬於卧室這樣的私人空間,性向也不應該粗暴地與性行為劃等號。
喜歡上一個性別的人,不只意味著你和這個性別的人睡在一起,還意味著你會和這個人生活在同一個屋子,會和這個人建立親密關係,會和這個人的父母朋友認識,會建立社會意義的連接。
正如Weston說,性事也許可以被限制在卧室內,但是親緣關係無法被限制在卧室內。
是的,有少數人做到了把親緣關係完全藏在私人空間,但ta們付出了巨大的物質代價和心理折磨。
想像一下:
如果你和朋友同事聊到昨晚的遇到的新約會對象時必須編造一個完全不同的故事;
如果你明明有愛人和親人般的朋友,但你被法律和公司條例和身邊人等定義為一個獨身未婚的可憐人;
如果你和上司請假時要把去接愛人說成去接弟弟;
如果你和愛人通過科技手段有了孩子後別人問是誰的孩子時,你們只有一個人能回答;
如果你去醫院探望你的愛人時不能作為ta的家人簽任何字而只能是關係好的朋友;
如果你每次和別人聊天時都時刻注意著不能透露任何你認識的基/姬友真名;
如果……
在很多方面,你的選擇都被限制。很多種生活,你不敢想像。
更讓人難過的是,就算你做出了勇敢的選擇,你選擇的家人與你努力構建的關係在社會意義上得不到認同,而這樣在公共空間下的不認同會一直影響你的私人生活甚至你的習慣。
所以這依然是個大事,因為我們生活在一個同性戀等性少數群體難以像主流群體一樣建立任何長久的、穩固的、被認知的親緣關係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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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數字。
在2016年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發布的《中國性少數群體生存狀況》中,國內受訪者中只有5%公開出櫃,不到15%的受訪者願意向身邊的朋友和家人出櫃,而更讓我驚訝的是1萬8千多個性少數受訪者中大部分都是年輕的90後。
在網路環境中,我們覺得國內的LGBTQ越來越明顯了。也許前陣子你發現你的初中同學和你們出櫃,你還感嘆怎麼同性戀怎麼越來越「多」了。
但是真實的情況是,你在生活中知道的也許只是十分之一,甚至更少。
我們也不能忽視勇敢帶tag發言的人中大部分教育程度、資產水平、社會地位都不差。有人的掙扎顯得輕鬆些,有人的掙扎苦痛到難以描述。
更多人因為可能因為身邊人隨口的一句話心裡一涼,繼續著日常中的謊言。
與LGBTQ人群相似的是,因為種種原因國內的非婚生子和長期同居關係都極少。
不只是少數的性取向,任何「另類」「非主流」的社會關係和家庭形式也被邊緣化。
「家庭」的定義被嚴苛地限制在婚姻生子的單一語境下,即使是異性戀人群中,很多人其實也面對著和LGBTQ人群類似的煩惱:婚姻壓力、不結婚就被當做「剩女」「光棍」可憐(哪怕有穩定男/女朋友)、想要孩子就必須結婚、害怕單親家庭面對歧視而選擇不離婚等等。
正因為性向與性別、親緣關係、社會文化、社會政策甚至國際關係等議題都密切的聯繫在一起,它和其他議題一樣都絕不是「只屬於卧室內的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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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包括而不僅限於身體上的暴力和侮辱。
所謂的「我不反對同性戀,但XXX」的聲明中,對同性戀等性少數人群的歧視依然存在,即使認為自己不反對同性戀的那個人對歧視渾然不覺。
沒遭到肉眼看得到的暴力不等同於沒有遭到反對。
「我不反對同性戀,但是你們反自然/沒有未來。」
(只有異性結婚有後代才是「自然」的)
「我不反對同性戀,但是你和男朋友不能享受和正常家庭一樣的待遇。」
(只有異性三口之家才是真正的家庭)
「我不反對同性戀,但你們不要把這些私事拿出來討論。」
(性取向只代表私人性行為沒有與公眾生活相關的社會關係)
而把同性戀有關的話題從公共空間抹去,或在同性戀發聲時指責「你們為這麼要小題大做」,則是把同性戀與其他的少數群體繼續往私人空間里逼迫。
而後果會如何,看看國內外「同妻」 「同夫」現象,看看痛苦的家庭們,大把的歷史資料都在,不是嗎?
發文非常不穩定的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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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TI人格類型與性取向的相關性(搬運自國外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