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二十年》——序
嗨各位,今天是我的知乎專欄開通的第一天,我這個人,有時候會有點神經的強迫症,看著自己的文章在「想法」和「文章」兩欄里橫七豎八的躺著,就想把它們都整理成文字放整齊一點兒,我後續會在每周一更新兩篇原創文章,當然除了讓你們來聽聽我的故事之外,也歡迎各位,來我這邊講講自己的故事,我這裡不是KTV,請自帶酒水......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放棄了寫東西的習慣,或者是說,我戒掉了寫東西的習慣。
人總是這麼奇怪,想養成一個好習慣很難,想戒掉一個好習慣總是很容易的,當然這裡不是說寫東西就一定是好習慣,不寫就相反。
或許對於我來說,無所謂好或者壞,亦或是我也不知道,善於留下些文字是好還是壞,可能在很多人眼裡看起來,這是個好習慣。或者說,在他們看來,能留下些文字的人,都是比較有「文化」的人。
言歸正傳,開始決定著手寫這些文章的時候,其實我是下定很大決心的,若非蔡先生的一再鼓勵,我也不會再次決定留下些文字。
畢竟人長大了,想要決定做些什麼改變之時,總是會一而再再而三地猶豫不決。上一次寫比較長篇的文字的時間,應該是在六年前了,那個時候是高中時期,確切地說是高一。
彼時學業還不很重,還有機會讓我在別人都刻苦讀書時,我要麼是寫小說,要麼是想小說,導致每次考試成績都在二三十名開外。
當時我的班主任說,「看你學習也蠻努力的,應該成績至少是在前十才對呀」,其實在老師以為我是埋頭做題時,我都在苦寫小說,在老師以為我思考題目時,我是在想小說下一步的情節。
這樣說起來,倒感覺是有點辜負了當時老師對我的期望了。
那時的條件不比現在,從我初中開始,每一部長達十萬字的文字都是自己一筆一划寫出來的,並不是像現在這樣靠電子產品。
以至於我現在用電腦寫東西還是會覺得彆扭,應該是習慣用筆寫了吧!
這就如同一個叫花子,從來沒有奢望過紅燒肉,只想著破碗里能時刻都有一隻臟饅頭,即便有了足夠的紅燒肉以後,還是會時不時想念當初的臟饅頭。
貌似越說越遠了,說說我自己寫東西的歷程吧。
我從初中開始寫文章,我是指長篇文章,和課堂上寫自由作文不是一個概念。
初中時,參加學校的演講比賽,意外地站到了領獎台上,獎品就是一本在當初看來厚厚的而且是很漂亮的筆記本。
那個時候總想著,這麼漂亮的一本本子,總得做點什麼才能錦上添花,於是攢錢買了明星貼紙,把每一頁都貼上長相好看的明星,然後沒事就拿到班上來炫耀。
後來想著同學們每次都只能看看本子上的明星貼紙,橫不能每次都炫耀本子上的明星貼紙吧,就想著要寫點什麼東西在上面,這樣能讓我的這本本子再次變得有價值起來,我也能一直炫耀它了。
於是我就開始拿起筆,在上面,寫文字,寫故事。
當然那個時候的文筆不是一個稚嫩能概括得清楚的,而且當時受韓流文章荼毒很嚴重,經常傻不拉幾的幻想著,自己就是那個傳說中一無是處,卻遇到個一身長處,對別人冷酷到底,卻對自己溫柔無比的白馬王子的,所謂的女主角。
我想,每個作家的作品裡塑造的人物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影子,或是受到自己曾經讀過的文字的影響,所以我當時的小說也可見一斑了。
然而令我沒想到的是,小說才寫到本子的三分之一不到,就已經被班裡的同學傳瘋了,尤其是女生。
基本大家都在看,但是這並不是我想看到的結果,我的初衷只是想讓這本漂亮的筆記本能夠在大家眼裡不過氣,卻沒想本子里記載的故事超過了本子本身的價值,這讓我想起買櫝還珠的那個成語。
當那顆珠回到我手裡的時候已經是面目全非了。
一本大概半個班級都在傳閱的本子,可想已經被折磨成什麼樣子了,以至於到我的手裡時已經成零散的了——好好的本子早已被拆成一頁一頁的。
畢竟本子里的故事沒寫完,用現在的話說還在更新狀態,然而我的讀者是群看得見摸得著的同班同學,這群每天近在咫尺催促著你更新的急促感,可以讓你爆炸到極點。
那應該是我第一次享受到被催稿的崩潰感了吧。
以至於我上課的時候,同學都在幫我打掩護讓我能安心寫東西,一邊盯著老師一邊小聲地問我寫出來了沒,導致我每憋出一個字,就感覺太陽穴那邊的青筋要炸一下,有種想哭又哭不出的難過,還有種想逃但是無處可逃的絕望。
不過我也很謝謝當時同學們無意識中給予我的這種壓迫感,使得我後來在大學的話劇社做編劇時能承受得住社長催命的一個個奪命連環call。
反正最後不管好壞吧,第一部小說就在同學們的催促和關注下誕生了,小說的名字我已經記不得,故事也大概不怎麼記得了。
也許會有人說,你自己寫的東西你怎麼記不住啊,說這話的人我真的想問問,你考完試寫的作文寫了什麼,麻煩你給我背一遍。
那是我真正的第一部處女作,也是唯一一部被關注最廣泛的作品了。
在同學們都傳閱完並給我一些中肯的建議以後,會帶上一句,「下一部什麼時候出來?」,想到被催促著寫東西的那種緊迫感,我識相的搖了搖頭並且說了句很官方的話,「現在要好好開始認真讀書了,所以暫時不打算寫了」。
再後來我就一直這麼罷手罷到高中,高一進去的時候覺得什麼都好新鮮,特別是晚自習。
高中前的我,從來沒有在天黑後還有待在學校的理由,第一次上晚自修,興奮到不行,看著外面沉寂的夜色,又看看教室里滿滿的同學,心情是亢奮到難耐的,高一時候晚自修並沒有怎麼上課,大部分時間都是自習,這麼好的時間怎麼可以拿來浪費呢,如果拿這個時間來做題豈不是更浪費。
於是我不知死活的又提起筆,開始我的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小說。
雖然高中三年我的產量還算可以,但是銷量遠遠不如初中那個時候受歡迎了。
那個時候,我已經不像初中時可以那麼坦然的接受別人對我文字的貶斥,在和我關係很好的同學知道我在寫小說時,總是很有興趣的想要借來看看,而我都會說,還沒寫完,甚至各種推諉著,「你知道嗎,很多大師的作品在未完工之前都是不給人看的」。
這其中的大言不慚,其實都是由自卑堆砌起來的。
於是,我後來的三部作品都是那麼默默無聞,有兩部甚至都沒給任何人看過,但不得不承認,那個時候我的文字才開始慢慢成熟起來。
高考完後,舉家搬遷,那些文章也都在搬家的路中或遺失或被我父親當作廢紙賣掉,然而我並不覺得可惜,它們從來就沒有接受過世人的眼光,這樣毫無波瀾的消失,也許真的不存在一絲遺憾。
只有經歷過繁華,最後消失殆盡的事物,才會被值得去可惜吧,而從來沒被煙火聚焦過的小小平凡,即使有一天,一直陪伴它的那盞路燈暗了,或許也就這樣漸熄漸滅了吧。
大學期間進了話劇社做了編導,幫助社團寫劇本輔導演員排劇,後來因為談了戀愛也就這麼慢慢消極怠工下去了,可見戀愛真的是個毒藥。
如今大學畢業兩年,混跡了將近一年半的時間,也不知道為什麼會抽風突然想開始重操舊業,拿起手中的筆,不對,應該是鍵盤,準備著手再來一段文章,大抵是覺得不趁著年輕多留下些文字,可能以後想懷念也無媒介了。
既然前序都已有的沒的啰嗦了這麼多,那麼以後,就請大家多多指教啦!
我叫楊小二,
這裡有我的故事,
而故事裡,
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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