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母之仇究竟該不該報?從張扣扣案說說漢代風行的血親復仇故事
編者按:在春節假期期間,在陝西漢中,發生了一起三人遇害兇殺案。經過一些媒體對案情的深挖,在網路上的很多人,認為這是「為母報仇案」。不少人對嫌疑人張扣扣的血親復仇行為表示了支持和認可。其實,血親復仇在古代中國也是相當容易獲得輿論認可的。甚至在漢代,血親復仇與仇殺成為整個社會的一種風尚!
▲張扣扣報仇殺人案
說到漢代的血親復仇,就不得不說一下,著名的東漢時期畫像石和壁畫題材「七女長安復仇圖」。關於「七女長安復仇」的故事,今天在書面記載上已並不可考,因此許多相關細節如今不得而知。但是在東漢時期作為藝術創作題材的廣泛分布,卻也說明這則故事,至少在東漢時期所具有的廣泛影響力。
▲東漢《七女長安復仇》畫像石
雖然沒有相關的歷史記載,但是出土的精美畫像石,卻足夠為我們再現了當時的仇殺現場。作為遇害者的長安令,被七女中的其中兩位堵在了渭水橋中央,而其他五女則負責阻擊前來救援的侍衛。不過畫像磚上所表現出的細節遠遠不止這些,值得注意的幾點,首先是七女的裝備,她們所使用的武器,包括了環首刀、短戟、弓箭這些東漢民間常見的武器,但是除此之外,卻還有、鉤鑲和長戟,這兩種幾乎是軍人才會使用,具有很高技術要求的武器。在《七女長安復仇》畫像石上,還展現出了七女們所擁有的極高戰術修養,七人分工明確,使用長戟者依靠長戟阻止馬車的前進,而車後使用環首刀的女子趁機對長安令進行刺殺。除此之外,其他負責阻擊的女子,也有明確的分工配合和戰術,在橋下,還有划船的女子使用武器,圍攻落水的官員。
▲東漢長戟戟頭
然而「七女長安復仇」的故事卻並不只是個案。相反,這起事件幾乎是漢朝君主制之下社會環境的一個寫照。在先秦一直到漢代的儒家思想中,「以直報怨」乃至血親復仇與仇殺,都有著很深的文化「底蘊」。在《周禮·地官·調人》中就有:「父之讎辟諸海外,則得與共戴天。此不共戴天者,謂孝子之心不許共讎人戴天,必殺之乃止。」因此在漢代尤其是東漢時期,仇殺受到了當時社會輿論的追捧,因此類似於「七女長安復仇」的事件可謂層出不窮。
清代學者趙翼在他的《廿二史札記》中便整理出了不少東漢時期發生的血親復仇事件,比如:「崔瑗兄為人所害,手刃報仇,亡去。魏朗兄亦為人所害,朗白日操刀殺其人於縣中。蘇謙為司隸校尉李膺案罪死獄中,謙子不韋與賓客掘地道至膺寢室,值膺如廁,乃殺其妾與子,又疾馳至膺父墓,掘得其父頭以祭父。」甚至還有超出血親復仇範疇的替朋友報仇的仇殺,「何頤有友虞緯高,父仇未報而病將死,泣訴於頤,頤即為復仇,以頭祭其父墓。郅惲有友董子張,父為人所殺,子張病且死,對惲欷不能言,惲曰:『子以父仇未報也。』乃將賓客殺其人,以頭示子張,子張見而氣絕。」
▲東漢時期的權貴
雖然東漢時期的這些仇殺行為往往被披上了「氣節」的外衣,但是這種行為本身對於社會便有著極為惡劣的影響。而且漢代的仇殺現象,實際上卻也並不只是一種簡單的社會報復現象。在東漢《七女長安復仇》畫像石所展現出的仇殺過程中,七女們展現的武器使用技術以及戰術,都表明這其實並不只是簡單的個人血親復仇,而可能有強有力的幕後推手。同時,在漢代血親復仇與仇殺現象中,還包含著從先秦一直到漢代的遊俠豪強文化。
▲經過現代藝術商業化包裝出的先秦遊俠形象
韓非子在他的《韓非子·五蠹》中對於遊俠的評價是「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禮之,此所以亂也。」在西漢成書的《史記》和東漢時期成書的《漢書》,都有關於遊俠單獨的「傳」,由此可見,遊俠在漢代依然有巨大的影響。漢代遊俠的發展,實際上和漢代的政治生態有著極大的關係,比如在西漢時期,在《漢書·遊俠傳》中記載:「而吳濞、淮南皆招賓客以千數。外戚大臣魏其、武安之屬競逐於京師,布衣遊俠劇孟、郭解之徒馳騖於閭閻,權行州域,力折公侯。」、「然郡國豪桀處處各有,京師親戚冠蓋相望,亦古今常道,莫足言者。唯成帝時,外家王氏賓客為盛,而樓護為帥。」西漢時期,無論是地方的諸侯王,亦或是中央的權貴外戚,都將蓄養遊俠,作為自己的一種政治資本以及攻擊地方的手段,因此他們對於這些遊俠豪強地頭蛇,自然是採取拉攏和放任的政策。到了東漢時期,由於外戚、士族門閥、宦官勢力之間的相互傾軋,使得遊俠豪強更是得到了瘋狂滋長的土壤和空間。當然那時候叫遊俠豪強,現在叫……
▲漢代遊俠豪強
總之,在遊俠盛行的背景之下,漢代的血親復仇與仇殺自然也變得更為複雜。對於權貴們所倚仗的重要勢力,遊俠豪強擁有高度的軍事化自然是毋庸置疑的。而漢代血親復仇與仇殺現象,實際上也可以理解為當時的儒家文化和漢代遊俠文化的一種扭曲的結合。即使血親復仇與仇殺在旁觀者的眼中是多麼的正義和大義凜然,但是又有多少人真正去了解其中的是非曲直?誰說為父報仇就天然正義?大奸大惡之徒也一樣能有後人……
對此,趙翼就評價說:「夫父兄被害,自當訴於官,官不理而後私報可也。今不理之於官,而輒自行仇殺,已屬亂民。然此猶曰出於義憤也,又有代人報仇者。」
而從國家的層面來說,放任血親復仇與仇殺,無異於敗壞法紀。說到底,民眾流行血親復仇與仇殺,就容易應了那句老話,「冤冤相報何時了」。當時的人為防止「冤冤相報」,自然會選擇過度報復和濫殺,也就是不光殺死仇人,連仇人的親友或其他報復的可能都要一併消滅;又或者人們在缺乏報復手段的情況下,必然像前面所說的那樣,依附於豪強勢力,也就是「有活力的社會組織」;甚至很多政治爭端也通過披著血親復仇與仇殺外衣的暗殺來解決。
因此,全社會認可血親復仇的思想背景,必然會導致過度濫殺與豪強勢力的崛起,以及社會整體秩序的混亂。從國家本身來說,人們抱團,搞小團體去實現血親復仇或避免被血親復仇,必然會導致民眾「勇於私鬥、怯於公戰」。因此,雄才大略的君王如漢武帝也曾大殺遊俠,消滅豪強勢力。而熱衷血親復仇與仇殺的東漢,豪強一步步崛起,然後就是「白骨露於野,千里無雞鳴」的三國亂世,再然後就是人為兩腳羊的「五胡亂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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