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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得定律——別把生命浪費在無意義的小事上

事情有大有小,意義有輕有重,節奏有緩有急。面對紛繁的世界,我們必須在心裡掌握一把尺子,時刻衡量事情的輕重緩急,衡量它是否值得我們付出時間和精力。

不值得定律最直觀的表述就是:不值得做的事情,就不值得做好。

究竟哪些事值得做呢?一般而言,這取決於三個因素:

一是價值觀。只有符合我們價值觀的事,我們才會滿懷熱情地去做。

二是個性和氣質。一個人如果做一份與他的個性氣質完全背離的工作,他是很難做好的,如一個好交往的人成了檔案員,或一個害羞者不得不每天和不同的人打交道。

三是現實的處境。

同樣一份工作,在不同的處境下去做,給我們的感受也是不同的。例如,在一家大公司,如果你最初做的是打雜跑腿的工作,你很可能認為是不值得的,可是,一旦你被提升為領班或部門經理,你就不會這樣認為了。

而對一個企業或組織來說,則要很好地分析員工的性格特性,合理分配工作。同時要加強員工對企業目標的認同感,讓員工感覺到自己所做的工作是值得的,這樣才能激發員工的熱情。

不值得做的,一定不要做

尼爾西蒙是著名的編劇家,他的每一部劇作都堪稱經典。有人以為他有什麼過人的才能或者智慧,其實很簡單,他在寫每一個劇本之前,都會先問問自己,如果能夠把每個角色都發揮得淋漓盡致,又保持故事的原創性,那麼這個劇本會有多好呢?想明白之後,無疑有如下幾種答案:

一非常好,值得花費兩年的心血來深入構思創作;

還行吧,不過像雞肋,沒多大意思,不值得耗費太多精力;

一垃圾,俗套,根本不值得一寫。

正是做事之前有著這樣的好習慣,認真考慮事情值不值得做,才讓尼爾西蒙從沒有為不值得做的事情浪費過時間。他把有限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值得奉獻的事業中去,成就了自己的名譽。

遺憾的是,大多數人直到生命的盡頭也沒有想問這樣的問題。他們一生忙忙碌碌,但只是把時間浪費在了不值得做的小事上,所以終生忙碌卻沒有絲毫成就。

千萬別以為做了點事情,至少總比什麼都沒做好。當人們自以為在做一些事情時,其實他們什麼也沒做成,這比什麼都沒做更糟糕,因為他們把本可以創造輝煌的寶貴生命,浪費在了根本不值得做的事情上。

你認為值得的事,就一定值得做好

約翰·戈達德,上個世紀著名的探險家,他的傳奇經歷僅僅源於一幅世界地圖。

8歲那年生日,慈愛的祖父送給他一幅被翻得卷了邊的世界地圖。他稚嫩的心靈隨著目光在地圖上飛翔,他的靈魂因此而找到了歸宿,從此在這遼闊的天地中翱翔……

15歲的時候,少年約翰·戈達德寫了一本勵志的自勉書《一生的志願》,其宏大的願望讓人嘆為觀止:要到尼羅河、亞馬遜河和剛果河探險;駕馭大象、駱駝、鴕鳥和野馬;讀完莎士比亞、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著作;譜一部樂曲;擁有一項發明專利;給非洲的孩子籌集100萬美元捐款……

在書中,他列了127項目標。看到它,大多數人都會熱血沸騰,但是真要去實現它們,大多數人會望而卻步。但是,約翰·戈達德不一樣,他童真的夢想並沒有隨時間的流逝而被打磨消失,他一生的宏願隨著少年的誓言而篤定不變。隨著《一生的志願》的寫作,他開始了將夢想變成現實的漫漫旅途。尼羅河、乞力馬扎羅山……這些夢想一個一個地在他腳下成為了現實!

44年後,年老的約翰·戈達德完成了《一生的志願》中的106個願望。《一生的志願》成為了「一生的成就」。

對於這位偉大的探險家來說,人生最大的意義就在於發現未知、探索自然,這是他認為最值得做的事,並且堅持到底實現了自己的夢想。

同樣,對於任何人都是如此,你的夢想就是最值得你去做的事,找到夢想,就全力以赴地去實現夢想,將值得做的事情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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