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的「員工持股模式」 不只一代人的價值

如果你在深圳一家100人的企業工作,其中10人是老闆的創業合伙人;20人是中層管理人員,70人是普通員工。當年企業扣除所有「人員」的薪資、福利之外的所有成本,還剩3500萬元。拿出500萬元搞研發、購買新的設備、辦公用品等作為企業的「發展資金」,另外3000萬元應該怎麼分配呢?

第一種方式,平均分配,每人能拿到「年薪」30萬元。這時你的心噗通噗通的,快要憋不住心花怒放了;但是「老闆」會跳,跳一下扣10萬,再跳兩下就扣沒了。所以你和所有其他人一樣,根本不會往這個念頭上想。

第二種方式,10位創業合伙人,每人80萬,分走800萬;20位中層管理人員,每人40萬,分走800萬。其餘1400萬,平均分配給70位普通員工,每人20萬。這時你好開心啊,今年年薪20萬,明年30萬,後年40萬,可以考慮先買車、後買房了。——很抱歉,把你想像成普通員工了!

但是,現實是這樣的,所有企業都會這樣分配:普通員工,平均年薪10萬,共分得700萬。中層管理人員,平均年薪20萬,共分得400萬。其餘1900萬老闆拿走1000萬,其它9位創業合伙人每人100萬。——這時你覺的:還好吧,不愁吃、不愁穿,買車三年之後再考慮;至於買房,想這麼多幹嘛吶!——奮鬥,明年繼續奴隸干!

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全天下的企業都這樣,老闆、合伙人、中層管理人員、普通員工都認為這樣很合理:老闆拿「資本」的收入;合伙人拿共同創業的「原始股」、「技術股」收入;中層管理人員拿「打工」的管理收入,普通員工拿「打工」的跑腿收入。——挺「天經地義」的啊!

站在老闆、創業合伙人的角度想,他們都這樣分配企業的利潤,確有迫不得已的因素:商場如戰場,任何企業都處在無比激烈的競爭環境中。從創業開始,企業就好比走進了一台電梯,門關上,黢黑黢黑的和明裡、暗裡的競爭對手揮著刀互砍。或者把其它企業都砍死了,或者剩下幾個企業都血忽淋拉的砍不動了,彼此協商休戰一會兒,精神頭養差不多了一起進入另一台更大的電梯。

這台電梯里的企業塊頭更大,手裡的刀不光更明快,還有流星錘、鎖鏈、飛鏢……砍剩下的企業把電梯里的武器斂伙斂伙,算是「鳥槍換炮」了,然後再進入另一台更大更大的電梯,和裡面的對手企業互射、互轟……堅持到最後的,都成了「王」,三軍拱衛、飛機大炮軍艦導彈齊備。但是上面還有更大的「財團」架著衛星、核武瞄著它們!

在這樣的情勢下,任何一家企業都必然拚命降低成本,整合資源,擴大規模,引進融資,提升自身的競爭力。別說盈利,大部分企業還都處在賺錢還債的發展過程中。今年利潤豐厚了,誰也不敢說明年就一定還能大賺。對於企業的老闆、創業合伙人來說,低一分成本、多一分現金,企業和自己的身家就多一分保障。——很不幸,「員工」的薪資、福利在企業的「成本」中占很大頭的一塊,自然壓得越低越好。

次從人們的「收入分配觀念」和「人才價值觀」角度來看,中國自古以來就是「打天下,坐天下,享用天下」。所以中國曆朝歷代的皇帝不光權力最大,擁有的財富也最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對照歐美近代以來的資本主義國家,財富私有、資本最大。誰投資,誰「雇」人,誰分配,誰收益。——有「付出」才有回報;「付出」越多,回報越多。——所有人都是這麼想的,觀念上從來都認為這是「天經地義」!

再從「人性慾望」的角度分析,套用一下馬斯洛並不成熟的「需求層次理論」,人先滿足吃喝拉撒睡的生理需求,再追求安全需求,然後歸屬與愛的需求,接著尊重需求,最後自我實現的需求。——若能有足夠的錢,誰不希望住別墅、開豪車、山珍海味、天南地北、雜役僕從三宮六院伺候著吶?

單是前面幾層的需求,滿足起來就永無止境。這都得錢供著。所以開支掉所有成本,大部分老闆、創業合伙人自然把企業的盈利都掖進自個兒的腰包了。花不完咋辦?哪有花不完的錢吶!養小三、包明星、賭城拉斯維加斯住三個月,再不成花幾個億拍只宋瓷茶碗……這總比把錢都分給「員工」爽颯。

然而,新中國以毛、劉、周、朱為首的開國領袖們首先用實際行動打破了傳統的「收入分配觀念」和「人才價值觀」。企業的權利主要包括「所有權」、「經營權」、「分配權」、「收益權」。如果再細分下,還可以從「所有權」、「經營權」中分割出「企業資產自由買賣的『處置權』」:也就是說,你可以「所有」,但是不允許你自由買賣;你可以「經營」,但也不允許你自由買賣。——上升到國家,也是這樣。

以毛澤東為代表的開國領袖們只把著新中國的「經營權」和「分配權」,至於「所有權」和「收益權」,他們與中國人民共享,差別不大。當然,新中國太窮,得「趕英超美」,所以在「分配」和「收益」方面,照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院長姚洋10月29日在一次會議上的說法,「我們過去70年發展基本是勒緊褲腰帶勤勞致富……」。開國領袖們和當時的普通老百姓一樣穿打補丁的衣服,頂多伙食高配些:三菜一湯,偶爾加一碟紅燒肉。

任正非華為大約受了開國領袖們的影響。從法律上說,華為公司的股東有兩個:一個是華為公司工會,代表65596名員工持股98.93%;另一個是任正非,持股1.07%。這些持有股份的員工不同於公司法上的股東,因為從2001年起,他們持有公司的股份就改為「虛擬受限股(下稱虛擬股)」。簡單來說,員工並不是公司直接的股東,但享有分紅權和股份增值權。

2001年底以後,每年,華為根據員工的工作水平和對公司的貢獻,決定其獲得的股份數。員工按照公司當年凈資產價格購買虛擬股。擁有虛擬股的員工,可以獲得一定比例的分紅,以及虛擬股對應的公司凈資產增值部分,但沒有所有權、表決權,也不能轉讓和出售。在員工離開企業時,股票只能由華為控股工會全部回購(參見互聯網文章《深度解析華為員工持股模式》)。

從公司的權利角度看,通俗的表述,任正非與華為高層把著的,也是華為的「經營權」和「分配權」,由於「員工持股模式」形成了收入分配製度,這兩者保證了華為在不斷壯大、創造利潤的同時,所有「成員」共享「收益權」。其收益所得既不同於我們文章開篇假設的「平均分配」,也不是目前所有企業通行的「資本分配」,而類似於第二種分配方式。——我們姑且把它稱之為企業「全員合夥分配」。

另外兩項為「所有權」和「處置權」。華為歸誰所有呢?從股份分配上看,它幾乎全部歸「華為控股工會」所有。對於個別員工來說,因為他只持有「虛擬股」,又不能自由買賣,離職後由「華為控股工會」回購,所以他只擁有華為虛擬的「所有權」和「處置權」。而任正非只擁有華為1.07%的「所有權」,他同樣無權處置華為。「華為控股工會」代理華為的「所有權」和「處置權」,可以把華為賣了,但是華為哪位員工又肯允許,哪怕賣一顆螺絲釘,他們也不幹啊!

任正非說:「誰擁有華為?我不知道怎麼說,我反正只有百分之一點幾的股份」。他只是搭了個檯子,與華為高層一起經營華為,制定了制度確保全員共享「收益」,貫徹的是華為「利益分享,以奮鬥者為中心的文化。」——從公司性質角度看,可以說華為是「社會主義性質」的;從收入分配角度看,它努力貫徹的是企業的「按勞分配」制度;從「人才價值觀」角度看,它把公司全體「人員」都當成了「合伙人」,可以說實行的是「全員合伙人制」。

再看任正非,如果說他像開國領袖一樣,穿打補丁的衣服,住公家的房子還得交房租,銀行里沒有半點個人存款,即時有點在身後也都交了公……這不可信。但若說他不那麼追求物質享受,更追求高層次的自我價值的實現,這應該靠譜。畢竟他沒有去夏威夷買個海島,花成千萬上億美金蓋套大房子,院子里停兩架私人飛機,碼頭上靠一艘豪華游輪,陽光、沙灘、大泳池,時不時邀請些達官顯貴、嫩模明星搞個Party、盛宴啥的……

華為創新型的「企業運營體制」是怎麼形成的?很明顯,任正非主動放棄了大部分個人所得,又帶領華為高層和所有管理層人員,確立了公司收入分配盡量往中低層普通員工傾斜的分配製度。另外我們別忘了,華為是在走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中國旗下,它創業、成長、發展、壯大的前半段,主要營收來源於移動、電信、聯通等運營商對它的電信設備、設施的採購。除了華為人艱苦卓越的努力為內因,可以說,它是改革開放後的中國「供給」出來的民營企業。也只有特色社會主義的中國,才有可能成就華為。——至於華為員工的收入所得,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到網上調查調查,總之普通員工不用為買房焦頭爛額,為還房貸、車貸吃土是可信的。

華為打破了企業傳統的「資本收入分配模式」、「僱傭人才機制」以及通行的價值觀念,開創了全新的「企業運營機制」。這樣有什麼好處呢?首先,它對人才價值的使用是「開放」、「釋放」而不是「管控」甚至「壓制」;其次,它使得人才價值的發揮和收入最大化匹配,對促進社會消費大有幫助;再就是它杜絕了華為被外界金融資本介入,受金融資本控制,管理層、員工可以全心全意、全力以赴地搞研發、升產品、塑品牌、促銷售,為市場和客戶、用戶、消費者負責。

比照一下其它世界500強的大公司,哪怕以蘋果公司為代表,它們對人才的使用依然是「僱傭」,對員工的管理依然是「管制」。落實到收入分配上,主要表現為大股東「所有」企業,每年分紅百億美金;CEO級別的高層一般每年能賺到幾千萬甚至過億美元,像庫克這樣考核卓異的還能分得56萬股蘋果公司的股票,成為小合伙人;中層每年賺幾十萬或者幾百萬美元;90%以上的普通員工每年十幾、二十萬美元就不錯了。——如今的財團大股東們是如此地依賴「能人」精英,因為他們能管製得中層管理人員、普通員工拿著目前的薪資照樣「驢」一樣的幹活。而且大家都心甘情願還求之不得,認為這「天經地義」。

新興創業公司、成長型公司,以及近些年坐火箭飛起來的很多大型高科技公司、投資公司在「收入分配」、「人才價值觀」方面已經進步了很多,「雙重股權」與「合伙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進步表現。但是,它們還是處在傳統的「資本分配」和「僱傭人才」觀念的框架之下,收入分配依然是少數合伙人分享公司的利潤,其他人拿的都是「打工收入」!

蘋果公司也不例外:董事會成員和他們背後的財團大家族掌控著公司的「所有權」、「經營權」、「分配權」。他們與持有蘋果公司股票的其它股東依股分享「收益權」。至於「處置權」,普通股東只有權利自由買賣他們手中的股票,董事會則決定著蘋果公司的生殺予奪。——總體上說,蘋果公司一直處於金融資本的管制下。自從喬幫主仙逝後,金融資本急功近利的本性愈發暴露且不受控制,iPone再也不完美。——儘管目前iPoneX預定量火爆,用戶追捧的還是喬幫主的仙氣。每次看到iPoneX屏幕上方的「前劉海」,心裡總有幾分膈應。

華為的「內部股份制」和「全員合伙人制」體現的是社會主義中國久已有之的「按勞分配」觀念和相對徹底的「合伙人人才」觀念,再不是通行的「資本分配」和「僱傭人才」方式及其觀念。它能最大限度釋放全體員工的價值和幹勁。這是當代企業、公司前進的方向。

很多最新的創業型公司正在朝華為的方向努力,而它們也必然在公司運營機制層面領先於競爭對手,並且在不遠的將來戰勝它們。至於華為,不可否認它是當前中國最有希望趕超「蘋果」的科技公司。——作為中國的創業者和老闆,希望他們將來都能成為「任正非」;作為打工者,如果有幸遇到「華為」一樣的公司,你就嫁了吧!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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