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擁抱互聯網之個人思考
財稅擁抱互聯網之個人思考
(文/雲中流浪)
互聯網時代,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感受互聯迎面走來,不管你願意或者不願意。同時也感謝互聯網讓我們這麼的草根有扯淡自己觀點的機會。作為財稅從業者,對某些人來說這可能是最好的時代,對某一些人來說這有可能是最壞的時代。互聯網的到來衝擊傳統的財稅行業方式,也可能某人些人說,某行業大咖不管有沒有互聯網都是大咖,各方面影響。我想果真是如此的話,我想某大咖應該是正在遙望星空吧。因為個人作為關注過二百多個財稅微信公眾號的草根來說,財稅行業不管早期的大咖,還是目前的當紅大咖,還是財稅行業的新星,都有微信公眾號呢。時代的變化,註定會改變我們的方式,財稅也不另外。如果你拒絕改變,這個可能是最壞的時代,如果你是弄潮兒的話,這也是最好的時代。因為一切也皆在改變,因為變是永遠的不變。
一般來說寫此類文章的都是大咖,本人雖是離大咖差十萬八千里的財稅屌絲。但是作為行業鄙視鏈最低端的從業者,往上看大咖可能比大咖從上往下看會別有一番風景吧。也可以當做是吃飽粽子撐的吧。
作為關注了二百多個財稅公眾號的草根,可能有人回問:「你怎麼看的過來嗎?」剛開始這還真是個問題,後來問題不是問題了,一是很多微信公眾號做著做著自己不持續更新了,二是一些微信公眾號發的的東西似乎在告訴我們「他不生產財稅文章,他只是稅局條文的搬運工」,後來也不關注了。三是一些微信公眾號文章基本就是告訴我們「哪篇文章抄哪裡,so easy」四是一些微信公眾號基本告訴我們「財稅廣告哪家強,我的廣告超藍翔」。所以存在以上問題後,基本上長期關注的微信公眾號就沒幾個了。當然可能有人要說了,你自己連個微信公眾號都沒開過,還在文章中寫這麼微信公號的感受?首先我還是開個微信公號,只是與自己的短期目標衝突,沒持續寫,不排除以後繼續寫。二是我是以讀者,草根財稅人的角度來寫此文,當然寫的也是個人的感受。
一:一起嗨還是自嗨
有人曾說過「互聯網時代是全民自戀的時代」,此觀點延伸到微信公眾號似乎也可以適用,做微信公眾號應該都有一個「初心」的,比如有的說了,我就開個微信公眾號玩玩;有的說了,我是中介的,我就開個號,通過慢慢滲透的方式來打廣告的;還有的說了,我就是來通過微信來講知識變現的。可是看多了,看久了財稅微信公眾號,怎麼寫著寫著滿滿是自嗨的情懷或者滿滿的套路。以個人陋見,多數屬於寫著寫著把自己嗨了,就如同喝酒喝嗨了,自己不會說自己醉了,且有眾人皆罪,唯他獨醒的意思。比如當初說,我就寫著玩玩的,時間一長,玩的心態還在,可是要玩「真」的了,天天對著後台的關注數發愁,天天對著瀏覽人數嘆氣。來時的「漫隨雲捲雲舒」的心態早玩沒了,於是乎,文章更多的採用「流量體」,也就是時下最火的話題寫什麼,什麼能帶來閱讀怎麼寫,這是滿足內心的自嗨。比如一中介機構,其當初開微信公號的初心當然有通過平台的拓展業務,順便做一下在新媒體的財稅上有中介的專業影響。可是其本來的是想運營自媒體來拓展流量的,可是骨子裡的思維還是傳統的方式,寫文章和宣傳,儼然是還是擺出身,擺逼格的套路,寫的東西壓根沒有最初的吸引流量的意思,當然論文章的圖片和色彩的逼格還是沒誰了。這種自嗨還是傳統的自嗨。其實最多的自嗨還是這類,就是我開公號的目的十分明確,就是知識變現或業務拓展。這在經濟時代在正常不過了,也是財稅互聯網時代的新思維,知識經濟是養成用戶付費,尊重作者的意思,也是未來對知識創造者的尊重。但是個人通過幾百個微信公眾號,發現不少寫作者,都進入了一個怪圈。這個怪圈不知道是不知道目標用戶在哪裡,還是不知道如何吸引目標用戶。導致很多微信公號,在沒有找到自己服務的用戶痛點時,儼然是我寫什麼你看什麼,或者是普遍撒網(法律,會計,稅務,金融,雞湯,笑話,考試,辦公室鬥爭等等)。其自嗨的邏輯大概是幾千萬的會計人員,我如何最大量吸引過來,我如何把幾千萬的會計分流一部分到我這。這個邏輯是沒有錯的,但是,其可能錯的是每個人都這麼來收割幾千萬的會計人員,除非運營一定時間且保持每日的更新的微信公眾號外,於是抱著這種思想的,更難在這個大蛋糕面前分一塊。因為每個人如果都把微信公眾號做成了超級百貨市場,除非有一定的業內知名度和「互推力」的微信公眾號,很難成為人人都喜歡的微信公眾號。比如你一個專心做會計公眾號的微信,要是主要不是放在學習上,天天非要學引流,把時下每天國家稅務總局的最新文件複製粘貼,我想這可能是混淆了「素質教育」與「應試教育」。同樣一個號稱以實務為主的,微信公眾號,又想著收割從事考試的會計這群關注著,主要是寫會計考試。當然兩者不是說不能同時出現在一個微信公眾號裡面,比如一個微信公眾號,內審的微信公眾號,可是真的寫內審的沒幾篇,全是複製時下國家稅務總局最新文件的解讀。以上只是簡單舉例一下,主要是看過太多的微信公眾號,其更多的自嗨是,陷入了如何吸引讀者最容易,最大可能吸引關注,陷入了自己假定的自嗨中。
以上只是通過財稅微信公眾號這個點,來分析下財稅擁抱互聯網存在的問題,當然是個人陋見。最近一兩年不少機構和個人都對財稅互聯網+,或者叫財稅互聯網下創新的極大熱情。作為一個對這個方面可能比一般草根關注多一些的人來說,不少機構的財稅互聯網構思還是挺有前瞻性的。個人也關注了不少財稅互聯網的網址及其動態,其中以個人感覺,不少缺乏尋找到痛點感,因此總是有給人有種隔靴搔癢的狀態。其中涉及到具體網址不便多說,簡單談一下個人感受,比如要做考試培訓的互聯網思維下的運作,其中很多人思維還是「新瓶裝老酒」,也就是有知名機構+著名名師。這個套路放在哪都沒錯,就如同一個知名產品不管是沒有互聯網還是沒有互聯網影響都不是特別大。但是其他一些不是那麼財大氣粗的機構,也想照搬大資本的傳統模式,變成名師+線上,只是變成了線上的教室,這個可能真的沒有抓住客戶的痛點。比如我們知道很多考試過的人都知道,其實很多的痛點時缺乏時間的管理和有效的監督以及互動性,尤其是上班族考試生。那麼在互聯網下可以運用新媒體技術,比如時間管理工具,比如直播模式強化互動性如何時間管理或者有效監督。當然還有其他很多點來操作這個事情。這我只是舉例大家不要陷入自嗨的模式,否則建個網站,弄個APP就是互聯網+財稅了?
二:我要得到什麼還是我給出什麼
古話說「將欲取之,必先與之」,其實財稅互聯網下,很多機構和從業者,都在思考我們如何在這次互聯網下儘可能的分一杯羹。比如拓展中介的知名度,比如實現知識變現,比如實現個人專業形象的樹立等等。因此就如同第一點我個人感受到的一樣,我們苦苦思索我們的目標關注著在哪裡,如何吸引其過來,進而轉發,點贊,打賞,關注。可是是否也應該想下我們能提供給我們的讀者什麼呢? 比如微信公眾號上的文章,都是國家稅務總局能查到的政策條文,或者都在比拼哪個微信公眾號是第一時間獲得這個消息或者文件發布的「內幕」。那麼你能提供的是什麼呢? 如果微信公眾號上的文章都是為了吸引流量而出發的目的,比如抖個機靈,賣個萌,講個段子,時間長了你又能提供的是什麼呢? 如果財稅微信公眾號天天是財稅雞湯文,可能在一段時間可以吸引一定的閱讀,可是如果只是為了和大眾微信公眾號以雞湯吸引流量的話,你得到的可能是只是流量而已。
在不少財稅互聯網+下,不少財稅互聯網創作者清楚的知道,此次互聯網浪潮下,如何抓住這次機會,得到自己想要的。比如建立行業標準,比如打造以自己的一套行業門檻,比如建立一套以自己理想中的財稅商業圈。比如打造甚至收割傳統行業的現狀的運行方式。有的人想顛覆傳統的財稅培訓模式,有的人想顛覆傳統的中介合作方式,有的人想開拓新的財稅運作方式,比如兩年前就有從業者說,正在開個軟體將代理記賬行業顛覆。以上我們看到最多的是「顛覆」,也似乎看到了未來財稅行業新的商業宏圖。可是作為草根財稅人員,我們能得到什麼呢?或者你們能給這個行業什麼呢? 2年過去了,代理記賬行業似乎還沒有顛覆,一些新的財稅運作方式也還在摸著石頭過河中。僅僅以個人的感受,財稅行業真不是開發個軟體,寫個代碼,寫個程序,安裝個APP,就能動不動就「顛覆」的。似乎更多的是你能給別人帶來什麼,或者或你可以給行業帶來什麼。
說到財稅互聯網+,我先說下律師行業,對於互聯網下的新思維運作。因為從某個角度來說,財稅和法律作為中介知識和經驗服務機構有那麼一點相似。通過觀察律師行業的互聯網思維,也可以給財稅人一點思考吧。比如無訟就利用互聯網思維做了一個異地調檔這個事情。其介紹「如果你是一個『上海』的律師,想要去『哈爾濱』調取一個『房產信息』,你會怎麼做?」1:從上海跑到哈爾濱調查一個房產信息,除去工本費,大約需要花 2 天,差旅費 2000 元。2:把信息發到自己身邊的律師群里,或者找身邊人脈廣的律師問問。3:打開百度,搜索『哈爾濱』『XX 律所』等關鍵詞,找到差不多覺得可能合適的律師,然後打電話過去問。那麼無訟怎麼做的呢?關注其微信服務號,在下方選擇發單,你可以像用滴滴打車一樣,填寫自己的需求,點擊發布。符合條件的律師會收到相應的推送,當他確認後,你們可以點擊頭像旁邊的電話聯繫,溝通更多細節。我們有人肯定會說,財稅與法律完全不同,不能這麼比,但是其背後的思維我們是否不是一致的呢?也就是我第二點說的,你能給這個行業帶來什麼,然後你才想你能獲得什麼。
三:擁抱互聯網還是抱殘守缺
近期關於財稅智能化,關於德勤機器人成了熱點,各大財稅微信公眾號又趁機蹭了一把熱點,有人又分析得出50%,60%,70%的財務人要失業了。至於這些個數據怎麼來的,我們無從得知。但是總的趨勢我們還是必然的,那就智能化財稅肯定是未來的趨勢,不管有沒有財務機器人或者自動化財務系統。而同時可以肯定的是,財稅基本上可以分為計算,分析,決策三部分。計算部分肯定會被計算機代替,分析部分也會隨著人工智慧的進步,必會有一部分被機器代替,當然部分分析還是會有人來決策。而第三部分的決策部分,是財稅人未來的核心競爭能力,這部分是不可能被機器取代的部分,當然你要說基本操作的決策也可能有機器只能的可能。但是就目前我們的財稅環境,也財稅法律法規現狀,已經財稅從業者的現狀看。似乎我們似乎還是在機器代替我們部分功能的時刻,還是可以擁抱互聯網的,而不是守著微信公號的財務人將失業的文章抱殘守缺。而作為在財稅行業有心構思,構建自己的互聯網運作模式的機構或者個人,也是一個機會。
而目前不少所謂具備互聯網+的財稅機構,似乎認為開發個法律法規查詢庫就是互聯網思維了,其實還是我說的第二點,你提供的這個,國家稅務總局和其他很多機構都在做這個,所以你提供的不具有抓住痛點。還有的機構認為互聯網就是自己辦個「電子財稅刊物」,還有的認為互聯網就是把線下的培訓搬到線上通過各直播平台來上課就是互聯網思維了。以上個人感覺還還是處於初級階段。當然你要問我,你有和高招嗎?我作為一個財稅草根,只是一個個人的思考,也就是各機構提供的財稅「商品」,可能真的離我們需要的還差那麼一些距離。我沒有什麼高招,但是我表達一些需求方的需求總歸可以吧。
而關於如何擁抱互聯網,作為草根財稅從業者,作為觀察者,總覺得比如律師行業對此的態度和行動書更加積極,比如以上提到的無訟。比如還有其他律所針對律師的培訓,從「可視化,出庭,大數據,證據,寫作,法律邏輯,心理學等」,完全是互聯網思維的培訓,而反觀我們財稅培訓還是傳統的模式,傳統的方式,一個名師,一張嘴,一個文件,一個解讀。 再觀察作為在知識經濟下就目前來說做的比較好的,「羅輯思維」,其創建的「得到」欄目,將知識變現,以及知識運作的方式很好的得到了詮釋。而其能做的成功,我們從其發布的《得到品控手冊》中可以一窺一二。互聯網思維和互聯網運作是否也值得財稅人思考。
註:以上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歡迎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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