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愛相殺,不如相忘江湖」

「人最大的煩惱,就是記性太好。如果可以把所有事情都忘掉,以後每一日都是一個新開始,你說多好。」

《東邪西毒》

據說人的心理有一種特殊的自我保護機制,在遭遇重創、極度悲哀的情況下,會防禦性地忘記某一些事。

忘記了,便無從糾結、掙扎,便也不感到難受,可見遺忘有時是一件極好的事。

不過遺忘並非能由得人做主,記住一個人或者一件事需要費心地在腦海里標記,忘記卻總沒那麼順利,總需要經過漫長的時間消磨——抑或乾脆就忘不掉。 這種時候,身為高級靈長類動物的人類就反倒羨慕起那些弱小的朝生暮死的生物來了。

網上盛傳魚只有7秒的記憶,7秒一過,記憶清零,故而哪怕你把它養在一個逼仄狹小的魚缸之中,它都不會感到厭倦。

且不說魚的記憶是否真的只有7秒、人又究竟能否真正了解魚的悲歡,事實是羨慕終究羨慕不來,再深沉的悲痛也無法使我們暫時化身為魚、躲過那殘酷一擊。

解鈴還須繫鈴人。偏執的是人,忘卻不了那許多苦痛掙扎,大概只有放下是最好出路。

《失憶蝴蝶》便是這樣,所謂「蝴蝶只得十秒的記憶」,實在是那理想中的洒脫:發生過的就當沒發生,那不就好了?更何況,有些事有沒有發生其實也難以定論。

還沒有開始

才沒有終止

難忘未必永志

一個故事應該是有首有尾的,它會有前因,會有發展,然後高潮,直至尾聲漸消。一個含糊不清、中間經過語焉不詳的故事根本不成之為故事,就像你經歷一場除你和當事人外無人得知的曖昧,那也遠不說上是一段愛情。

沒有表白,沒有約誓,沒有可以作證的種種,就算你模模糊糊地戀某人一場,那又有什麼資格去要求對方承擔責任,而自己又有何權利去介意、吃醋和生氣?

遠沒有開始,也無法談及結束,更不能將之加入可歌可泣的愛情履歷。

所以,不妨認清現實,體面地撒手。不該說的話,就不消說,讓一切維持在一個彼此冷靜、符合自己身份的範圍。

「讓大家只差半步成詩」,原本「成詩」了彷彿也不那麼相襯,那不如就此留低。

並未在一起亦無從離棄

不用淪為伴侶

別尋是惹非

其實,這樣也未必不是一件妙事啊。

你看,多少的怨懟,都是因為太靠近而起,離得遠一點,彼此也輕鬆一些。都不是伴侶,又何來是非?

彼此都是自由人,你鬱悶時我沒有義務和權利一定做勸解,你對我置之不理視而不見的時候我也不必傷心難捱、更無理由控訴。歡樂時可以共享,難過時不必承擔責任,曖昧里何曾會有始亂終棄?

沒有永遠也好,反正終究撐不到永遠。

沒有責任,沒有義務,這曖昧情緒只如蝶戀花,「親密維持十秒又隨伴遠飛」,短暫的擦身而過,只當生命太沉悶、彼此無聊嬉戲,何必太認真,積攢那麼多的恩怨!

只當莊周夢蝶,夏日午後幽夢一簾。夢醒轉,那記憶或濃或淡,都放它過去。 就算某日再遇,也「回頭就當作初次遇見」好了。

有感覺不一定要在一起啊,與其終無結果的相愛相殺,不如相忘江湖。遺憾何嘗不是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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