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疇論學習筆記18:可表函子和普遍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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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材料:Category Theory: A Gentle Introduction - Logic Matters,最近更新(2018年1月29日)的版本。這份筆記對應的是第 26 章。
之前我們談到了 hom-函子 ,它們可以保存所有 中的(小)極限。我們猜想,同構函子應該保存相同的極限。所以我們想了解一下和 hom-函子同構的函子,因為它們也能夠保存極限。這些函子被稱作可表函子(representable functors)。
同構函子保存同樣的極限
定理134
設平行函子 自然地同構,那麼如果 保存一個極限, 也保存這個極限。
證明:
設 是 的一個極限椎。那麼對於 中的 ,下面的圖在 中都是可交換的:
函子 將上圖投射到下圖的的兩個可交換三角形上,又由於自然同構 ,所以我們可以得到三個自然性(naturality)正方形,構成了 中三稜錐的三個側面。
考慮任意 上以 為頂點的任意椎體 。作為椎體的一部分,諸如下圖中的高三角形是可交換的:
再利用可交換的正方形底座,我們可以通過和 進行複合來延長錐腿 ,構成 上的椎體 。
假設 保存極限 ,那麼 必須是 上的一個極限椎。這就意味著新構造的椎體 必須經由唯一的中介箭頭 因子通過(factor through)極限 。
這又意味著 經由一個唯一的 因子通過 。所以 也是一個極限椎。所以我們可以說 同樣保存極限 。
可表函子(representable functors)
定義115
和 hom-函子 自然地同構的集合取值(set-valued)的函子 被稱為是可表示的(representable)。
同樣地,和 hom-函子 自然地同構的集合取值(set-valued)的逆變函子 也被稱為是可表示的(representable)。
定理135
同變可表函子 保存 中存在的所有的(小)極限。逆變可表函子保存余極限。
定義116
如果存在一個自然同構 ,那麼 中的對象 被稱為可表函子 的一個表示(representation)。
定理136
如果函子 可以被 和 表示,那麼 。
我們知道,hom-函子本身肯定是可表函子,那麼有哪些非平凡的可表函子呢?
定理137
遺忘函子 是可表的,可以被在一個生成子上的一個自由幺半群(the free monoid on one generator) 表示。
定理138
遺忘函子 是可表的,可以被加法下的整數群 表示。
遺忘函子 是可表的,可以被 表示。
遺忘函子 是可表的,可以被視為向量空間的實數 表示。
遺忘函子 是可表的,可以被一點拓撲空間(one-point topological space) 表示。
定理139
遺忘函子 是不可表的。
定理140
逆變冪集函子 可以被集合 表示;同變冪集函子 不可被表示。
普遍元素
函子 可表示性的完整證據不但包括對象 ,還需要有自然同構 。我們稱對子 是 的完整表示(full representation)。
根據米田引理,我們可以得知 的成員和 的成員之間存在一個雙射 。對於 ,我們又有自然變換 。這個自然變換的 構件 又將映射 發送到 上。
定義117
函子 的普遍元素(universal element)是對子 ,其中 ,而且對於每一個 ,都存在唯一的映射 使得 。
定理141
函子 可以被 表示,當且僅當存在一個普遍元素 。
定理142
如果函子 有完整的表示(full representation) ,那麼 擁有普遍元素 。
為什麼叫普遍元素呢?什麼是元素?
定義118
函子 的元素的範疇 擁有下列數據:
- 對象是對子 ,其中
- 從 到 的箭頭是 箭頭 ,使得
- 上的恆等箭頭是
- 箭頭複合的定義參考 箭頭的複合的定義。
定理143
對於特定的函子 ,範疇 是(和……同構)逗號範疇 ,其中 是 里的終對象。
定理144
範疇 里的對象 是一個普遍元素,當且僅當對於每一個 對象 ,都存在唯一的箭頭 ,所以 是 的初對象。
定理145
如果 和 是 的普遍元素,那麼存在唯一的 同構 ,使得 。
定理146
在足夠小的範疇中,範疇圖 上的一個極限椎是 的一個普遍元素。
定理147
在 中,如果存在指數 ,那麼該指數就是 的一個普遍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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