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篇】第二篇·高祖所屬·刺客將·博陽侯·都尉陳濞

博陽,何地也?

《文獻通考》第二百六十五卷之《封建考》第六篇有云:

濟北羽方渡河救趙,田安下濟北數城,引其兵降羽,故立安為濟北王,都博陽。

上文大致翻譯內容:巨鹿之戰前夕,田安率領齊軍渡河救趙,而後一舉拿下濟北數城,其部在之後便歸順項羽,隨其入關,有功,遂被項羽分封為王,號為濟北王,立都博陽。

如此看來,秦漢時期的博陽,還真是一座挺有知名度的城池啊,畢竟,好歹也是一國之都啊。

那麼,陳濞,這個看上去的一個小人物,他又是憑什麼能用博陽為封侯之號呢?

如此,再回到《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中:

陳濞,以舍人從起碭,以刺客將,入漢,以都尉擊項羽滎陽,絕甬道,擊殺追卒功,侯。

上述寥寥數語,便幾乎是陳濞一生的寫照。

而從上述內容中,旁人看後不知會有如何感受。就筆者而言,瞬間就看到了兩個特殊點,一個是有形的,一個是無形的。

有形的在於刺客二字,而無形的就在於,不知道大家發現沒有,陳濞雖然被封侯,但是卻沒有任何具體的食邑數量。

先說刺客這點,按照原文的記載,陳濞,是以舍人的身份從碭郡開始跟隨劉邦的,而後,便是跟了一句「以刺客將」,那麼,問題就來了,什麼叫做「以刺客將」?

很顯然,這裡的刺客肯定沒有別的意思,既然太史公在《史記》中會列入《刺客列傳》,那麼就說明這裡的刺客的含義是沒有其他意思的,就是我們現人認為的那種刺客。

如此,這就很詭異了,陳濞先是以舍人的身份加入到了劉邦麾下,而後按照這句話直接所表述的意思就是,陳濞是以刺客的身份為將的。

那麼,這裡就又產生了一個問題,即,陳濞在舍人身份之後,為什麼會去當刺客?而既然陳濞能以刺客為將,那就必然說明陳濞在當刺客的時候是有功的,所以才能為將,不然何以無功受封呢?

而如果是這樣的話,假設這個推論是成立的,那麼,陳濞當時究竟參與了哪些刺殺行動呢?

同時,還需要大家明白一點,整篇《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中所記錄的一百四十三位功侯,只有陳濞一個人的記錄中是有刺客二字的。

由此,或許這正是之後陳濞雖被封侯卻不得食邑的根本原因。

另外,其實筆者對於那段記載還有個假設,如果那四個字並不是表達陳濞是因為刺客的功績才封為將的,而是陳濞當時就是劉邦麾下專司刺客職務的將軍,如此,那就真的很弔詭了。

下面,再接著看陳濞之後的內容:

以都尉擊項羽滎陽,絕甬道,擊殺追卒功,侯。

這段沒有多大疑問,陳濞在滎陽之戰時已經是都尉了,而且抗擊項羽軍很英勇,並且帶兵破壞了楚軍的甬道,而後因為追擊西楚敗兵,有功,遂被封侯。

總的來說,陳濞這個人的記錄從頭到尾都顯得很怪異,為何?

那個刺客的身份先不說了,單是其立下的這些功績就很奇怪。

譬如絕甬道這種事,在《史記》中,尤其是楚漢戰爭中,只有兩處提到甬道之戰。

一處是《高祖本紀》中的記錄:

漢王軍滎陽南,築甬道屬之河,以取敖倉。與項羽相距歲餘。項羽數侵奪漢甬道,漢軍乏食,遂圍漢王。

從這裡的內容可以看出來,滎陽之戰前期,漢軍通過甬道以取敖倉的糧食,從而抵擋項羽軍。而後,項羽派兵大舉破壞甬道,遂導致漢軍出現了糧草危機,從而引發了滎陽慘敗,項羽成功攻陷滎陽城。

那麼,如此看來,陳濞在滎陽之戰中,至少在這場滎陽之戰中,陳濞是沒有道理絕甬道的。

而再看另外一處在《傅靳蒯成列傳》中的記錄:

東絕甬道,從出度平陰,遇淮陰侯兵襄國,軍乍利乍不利,終無離上心。

這裡的記載主要說的是蒯成侯周緤,所以,這裡的絕甬道,很顯然和陳濞的絕甬道不是一回事,因為這裡還沒有發生滎陽之戰呢,故而,就要找其他記錄了。

項王東擊破之,走彭越。漢王則引兵渡河,復取成皋,軍廣武,就敖倉食。項王已定東海來,西,與漢俱臨廣武而軍,相守數月。《史記·項羽本紀》

這是楚漢戰爭中第二次滎陽之戰時的狀況,在項羽領兵攻擊彭越之時,劉邦遂領軍重新進佔成皋,並逐步控制滎陽一線,同時也繼續用敖倉供應糧食。

如此,答案就出來了,漢軍要想恢復敖倉的供應,擊敗依然佔據甬道的楚軍便是關鍵所在了。所以,陳濞的記錄中那句「絕甬道」,應該指的就是這場戰役了。剛好這場戰役就是發生在滎陽之戰中,並且從邏輯推理是沒有問題的。只不過,既然史書中其他地方沒有記載,那麼很顯然,這場戰役並不是很激烈,所以,陳濞的絕甬道之功,或許有,但絕對不大,至少就筆者看來是不足以封侯的。

那麼,這個不足以後,再看陳濞之後追擊項羽殘軍的記錄,很顯然,那個功績還不如這個呢,只能說,這都是陳濞的功勞,但是,卻看上去並不是那種能夠封侯之功。

如此,再回到剛開始的問題,陳濞的封侯為何沒有食邑?

而按照史書的記錄:

甲申,始剖符封功臣曹參等為通侯。詔曰:「齊,古之建國也,今為郡縣,其復以為諸侯。將軍劉賈數有大功,及擇寬惠修絜者,王齊、荊地。」春正月丙午,韓王信等奏請以故東陽郡、鄣郡、吳郡五十三縣立劉賈為荊王;以碭郡、薛郡、郯郡三十六縣立弟文信君交為楚王。壬子,以雲中、雁門、代郡五十三縣立兄宜信侯喜為代王;以膠東、膠西、臨淄、濟北、博陽、城陽郡七十三縣立子肥為齊王;以太原郡三十一縣為韓國,徙韓王信都晉陽。《漢書·高帝紀》

上文有點長,大家主要看筆者加粗的重點內容即可。

很顯然,在漢六年分封功侯時,陳濞確定的就是博陽侯,而那時博陽還確實是可以作為陳濞封地的,但是,也只能是可以,而不是一定。因為,沒過幾天劉邦分封同姓諸侯王時,便把齊地包括博陽在內,一律劃給了自己的長子劉肥所屬。很顯然,陳濞封侯時就只是單單有侯爵之位,而無侯爵之實,這裡實也就是食邑。

那麼,為何陳濞無食邑,或許就和其的特殊身份有關了。

功侯表中那麼多功侯,沒有食邑的不過幾個人而已,可是這幾個人,又有幾個是真正清清白白的?

而如果說是因為記錄沒了,太史公無法記錄,那就更是瞎說了,其他功侯都有具體的數目,偏偏他們幾個沒有,可能嗎?

由此,再回到陳濞刺客的身份上。

而如果陳濞的刺客身份坐實了,那麼,我們接下來要考慮的一個問題就是,楚漢戰爭中,有誰可能是被刺殺死的?

關於這點,筆者這裡就不探討了。

下面,簡單說一下陳濞的最後吧:

後三年,侯始元年 。《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

漢文帝後元三年,陳濞逝去,漢庭為其謚號,嚴侯。

以上,便是博陽侯陳濞的一生。


下圖,為中華書局1962年出版《漢書》中關於陳濞的記錄(影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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