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最犀利的手術刀——張璁的政治路線(二)

有了皇帝的支持,再加上自己不折不撓地鬥爭,張璁的官位和權力越來越高。由翰林學士升為兵部右侍郎,不久後轉為兵部左侍郎,直至後來執掌都察院,進入內閣,乃至成為首輔大臣。

權力在手,他迅速行動起來。

張璁的執政路線與前幾位首輔差別極大,從嘉靖6年到嘉靖13年的7年時間裡,他一邊與人進行激烈的政治鬥爭,一邊進行著自己的革新大業。

張璁的革新主要有十個方面,幾乎每一方面都深刻觸及到了大明朝的「病根。」

第一,清理勛戚莊田

當時社會最大的問題就是土地兼并以及由此帶來的貧富不均的加劇,這也是各個王朝治理的難題。與其他朝代略有不同的是,明代土地兼并最激烈、數量最大、為禍最劇的是皇宮、王府、勛戚等所佔的莊田。僅以皇莊為例,從明仁宗時開始建立,到正德9年(1514年)已經增至200多處,僅僅畿內皇莊就佔地37594頃,其他藩王、勛戚、宦官等占田更不知凡幾。

由此帶來兩個巨大的社會隱患,一是天下額田減半進而導致中央政府賦稅收入的下降,史書記載「自洪武迄弘治百四十年,天下額田已減強半,而湖廣、河南、廣東失額尤多。非撥給於王府,則欺隱於猾民。」二是流民急劇增多,正德年間流民數量一度達到600萬之多,幾乎占天下戶籍人口的十分之一,進而導致農民暴動此起彼伏,劉六劉七在霸州揭竿而起,在極短的時間內兵力迅速增加到數萬之眾,可見流民之多,力量之可怕。

此時的天下形勢與明末實際上很類似

這個可怕的問題必須有所解決,嘉靖帝即位後,從楊廷和到費宏再到楊一清,在這一點上的認識是相同的。他們也曾想清理莊田,但只要稍有動作就發現阻力太大,最終什麼也沒幹成。因為此舉無疑於「虎口掏食」,直接損害的是帝國最有權勢階層的利益,它們是——皇帝、藩王、勛貴和太監。

有哪些人吃了熊心豹子膽,誰敢得罪這些人呢?

張璁入內閣後,堅決清理莊田,並將清理範圍大幅擴大,從畿輔到各省,從莊田到僧寺產業,都在清理範圍之內。至嘉靖九年(1530年),僅查勘京畿勛戚莊田就達528處,計57400餘頃,其中26000餘頃分別還給業主等。原來的管庄軍校被撤回,一系列新的禁革事例被制定出來,不許再侵佔民田,違者問罪,即便是,勛戚大臣也嚴懲不貸。這就相對緩和了土地兼并的勢頭。

第二,罷撤鎮守太監

「鎮守太監」是明朝政治制度的一個重要毒瘤。

本來,明太祖建國後,為杜絕歷史上宦官之禍在明朝重演,明令「內臣不得干預政事,犯者斬」,但這一規矩自朱棣開始就已經名存實亡。從朱棣時代開始,宦官便擁有「出使、專征、監軍、分鎮、刺臣民隱事諸大權」,並由其統率新設置的情治機構——「東廠」。英宗時宦官王振擅權,司禮監的權勢大大增加,同時向全國各省和重要城鎮派出鎮守太監。這些鎮守太監與之前的鎮守太監完全不同,他們不但掌握軍事大權,而且還逐漸推及地方行政、監察、司法,形成一個宦官統治全國的龐大網路。在地方上,這些人以皇權的代表自居,大多結黨營私,大肆搜刮,魚肉百姓,順我者昌,逆我者亡,鬧得舉國不寧。

鎮守太監雖然造成地方權力機構混亂,引起很大的民憤,但自明英宗至明武宗,皇帝卻始終維持這一機構,一個重要原因是,鎮守太監能夠有效增加皇帝的「收入」。他們多以報效朝廷為名巧立「進奉」「孝順」等事項,武宗時各地都有定額「進奉」的銀數,世宗即位後雖然知道其中的弊端,但念著鎮守太監的「進奉」而遲遲不決。

張璁久處民間,對鎮守太監專權地方,禍國殃民的事情見得太多。他入閣後一再向世宗上疏,請求堅決裁撤。從嘉靖9年至10年,各省和邊鎮的鎮守太監先後被裁革,地方行政逐漸趨於有序,一時「天下稱快」、「鼓舞若更生。」

第三,嚴打貪贓枉法

官僚體制的腐化墮落是正法不存的重要表現,而大明王朝在經過150多年的運轉之後,官場已經是賄賂公行,恬然成風,上下見怪不怪。張璁在民間生活良久,對貪官污吏極為憤恨,嫉之如仇。

掌握大權後,他首先約會自己的政治盟友桂萼、方獻夫、霍韜、黃綰、熊浹等,互相勉勵:我們居此要職,內外的人都在看著,如果不能各修本職以收治平之功,上負於天,下負於君。

張璁認為要想嚴禁貪風,必須從國家最高決策機構——內閣做起,他給內閣制定了四項規定,加強公開性建設。

一是部門事務,應當公事公辦,議於公朝,不得謀於私室,搞黑箱操作;二是「如有賢士當接及以善言相告以忠益者,自宜禮見公署。」主要是杜絕一些人借著「善言相告」之名而行請託私事之實,也避免自己有結黨營私之嫌;三是「其有候門投送私書兼行饋謁者,乞敕緝事衙門訪捕拿問」,這主要是杜絕當時的送禮風潮;四是「臣嘗有戒子侄詩刊示,仍恐間有未能體臣之心、遵臣之訓者,有司當繩以法,勿得容情。候命下之日,轉行原籍禁諭,庶得杜絕蔽風,保全名節」,這一條主要是杜絕家鄉人的請託,先把醜話說在前頭。

張璁作為首輔,身體力行,以收「正本清源」之效。嘉靖十年(1531年),吏部侍郎徐縉受到舉辦說他徇私納賄,都察院對其立案偵查。徐為了僥倖脫罪,投書行賄於張璁,張璁毫不容情,直接揭發其隱私,徐縉被直接降職為民,百官震悚。史書記載張璁「在閣十年,不進內臣,不容一私謁,不濫蔭一子侄,吏兵文武二選,所指為內閣質庫者,未嘗有囗芥之私。」

在張璁的影響和打擊下,從,京官到地方官,貪墨之風大為收斂。

第四,嚴肅監察制度

在張璁看來,要想清理一百多年的積弊,解決各種社會危機,必須「申明憲綱,嚴肅法紀」,整頓國家監察機關,也即都察院和六科給事中。

在設立之初,都察院和六科給事中主要是防止司法不公,增加施政效率,但一百多年後,這些監察機關本身也成了問題。張璁在《申明憲綱疏》中指出:「近來官非其人,法多廢弛。」因此,他先後兩次罷黜、更換不稱職的御史和巡按御史25人。在奏疏中,他提出了變革都察院的六條新規定。

一、都察院按察司堂上官及首領官、各道監察御史、吏典,但有不公不法等事,許互相糾舉。

二、監察御史巡歷去處,地方上不許出城迎接。

三、近來巡按差出者半年未見蒞任,交代者旬月不出省城,今後御史點差,各照水程赴任,違限怠事定行參究。

四、監察御史巡歷去處,如有陳告官吏不法等事,須要親行追問。近有不待陳告專事訪察者,亦有不親受理轉委下司者,今後不許訪察濫及無辜。

五、近來薦舉濫加於庸流,彈劾下及於丞尉,今後歷任年深政績卓著者方許保舉,五品以上贓跡顯著者指實參奏。

六、風憲之官當存心忠厚,立法貴嚴,用刑貴寬,凡一切酷刑之具皆宜屏去不用。巡按不許多帶人馬隨行,凡設彩鋪氈無名供饋之屬,一切不用,其有分外奉承者,定治以罪,庶免小民供億之繁。

這些規定,主要針對當時監察機關的弊病而制定,切實可行,使得官場風氣為之一變,政府機構的效率大大增加。

第五,嚴分廠、衛與法司職權

明朝建立一百五十多年來,中央具有司法權力的機關先後有刑部、都察院、大理寺、錦衣衛、東廠等,各衙門職權不清,弊端叢生。

張璁上疏,要求嚴分東廠、錦衣衛與三法司的職權。凡是普通的冤獄,由三法司會同提問審明;如果有一些「隱情曲法」,聽廠、衛覺察上聞;凡是危害國家安全以及各種盜賊事項,由廠、衛緝訪捕獲,但在審問明白後讓要將他們送往三法司擬罪,不得擅權壞法。世宗「深以為然,詔議行」。東廠、錦衣衛的胡作非為受到了嚴格限制。

第六,改革科舉弊端

本來,科舉制度是培養、選拔官吏的重要途徑,但科舉制在運行過程中逐漸僵化,造成朝野上下的「科舉崇拜」,許多重要職位不再對其他途徑升遷上來的官員開放,形成事實上的科舉壟斷;而且,科舉制下考官與上榜學子之間形成一種不正常的「朋黨」關係,滋生許多弊病。

張璁對此出改革措施:「一曰正文體」,「二曰明實錄」,「三曰慎考官」,對改革制度進行大張旗鼓地改革,並以身作則。他與霍韜共同主持己丑會試,告誡上榜之人,不許修弟子禮,不可以門生座主結私恩而忘大義,士林風氣也為之一變。,

在用人制度上,張璁主張「三途並用」和「內官外放」。「三途並用」主張官員任用中加大舉人、貢士的錄用比例,以加強官場競爭,防止科舉制度的僵化,這很可能與張璁本人二十多年科舉不第的慘痛經歷有關。「內官外放」主張增加科舉官員們的實際工作經驗和地方工作經驗,將許多在京城沒有實際工作經驗卻「以言論獲富貴」的言官調往外地,同時將外地一些擁有基層工作經驗的官員調往京城以調整幹部隊伍結構。

第七,改正孔子稱號和典祀

張璁任內閣首輔以後,嘉靖九年(1530年)上《議孔子祀典疏》:「臣竊維無師孔子,有功德於天下萬世,其祀典尚有未安者,不可不正。臣謹采今昔儒臣所議,上請聖明垂覽,仍行禮部通行集議,洗前代相習之陋,永為百世可遵之典。」

孔子是儒學學派的創始人,自從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來,儒學便成為中國社會的正統意識形態。在如此社會心理背景下,歷代皇帝出於各種目的,給孔子謚以各種封號,如漢平帝封其為「褒成宣尼公」,北魏封其為「文聖尼父」,唐代封其為「文宣王」,元成宗封其為「大成至聖文宣王」。也就說,對孔子的謚號基本上越來越高,也越來越庸俗。

張璁認為,這種行為實際上是後人將自己的追名逐利之心強加到孔子頭上,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對孔子思想事業的貶低。後人在崇拜「大成至聖文宣王」的時候,實際上是在祭拜自己對王位的崇拜,而不是對孔子思想的懷念,「孔子祀典自唐、宋以來,混亂至今,未有能正之者。今宜稱先聖先師而不稱王,祀宇宜稱廟而不稱殿。」

祭孔實際上祭的是自己心中的某種信念

很多人對此提出反對,給張璁扣上「毀聖」的大帽子,張璁又著《孔子典祀或問》辟除人們的疑慮。明世宗「嘉其論議詳正,下禮部令速集議以聞」。最終,改稱孔子為至聖先師而不稱王,祀宇稱廟而不稱殿。

結果呢?

人們對孔子的敬仰不但沒有降低反而繼續增加,而且這種純粹對思想和老師的敬仰在無形中凈化了天下人心。

嘉靖時著名大臣葛守禮說:「國家孔子之廟號猶襲稱封謚,公(張璁)言非古也,且非實能追尊孔子者,請易大成文宣王之謚,特稱至聖先師孔子,易殿以廟,易像以主。一時毀聖之議蜂然四起,至有投劾去以為高者。公持正論益堅,不為撼。又為定其配祀籩豆、爵尊、樂舞品式。建啟聖詞,定配,頒行國學暨天下郡縣。天子為之皮弁服謁拜行釋奠禮。於是千古陋風,一旦赫然丕變,而吾夫子之名益尊,道益重,聖朝隆師之禮益卓絕無以尚。」

第八,及整頓軍隊團營等

明代自於謙與土木堡之變後重建京師團營制度之後,一直相沿成習。但到張璁執政時期,「團營之法益壞,強壯者役占權門,瘦贏者掛名影射。夫戶部糧冊十二萬,不闕一人,欲選京軍征討,十二萬人選不滿二三萬。」這種局面,平時無事尚可,一旦有事必將釀成大禍。

張璁嚴歷整頓團營,他循名督實,重新充實軍事力量,嚴加訓練,同時嚴令不得剝削軍士,擅派供役。

第九,重用能臣幹吏,解決邊疆危機

哈密危機是明朝長期面臨而無法解決的一大政治難題,其四失四得在中國歷史上也實屬罕見。張璁、桂萼上台後,在第五次哈密危機中重用能臣王瓊,解除了哈密危機,此舉對明朝西北邊疆產生了久遠的影響,一直到明朝末年,西北邊疆相對穩定,貢使絡繹不絕。

佛郎機銃在中國的量產與普及也與張璁關係很大。當初,汪鋐帶領廣東軍民與葡萄牙人作戰,失敗後學習對方的佛郎機銃與蜈蚣船的先進技術,最終取得「屯門之戰」與「西草灣之戰」的勝利。張璁很重視汪鋐的這些技術,對他量產佛郎機火器並應用於全國軍力的想法給予大力支持,對明朝後期的戰事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第十,丈量土地,簡化賦役制度

張璁執政之後,針對明朝沿用已久的均瑤法和十段冊法,與桂萼一起提出了新的賦役改革意見,主張清丈土地,均平、簡化賦役,成為後世一條鞭法的鼻祖。

這十個方面的變革再加上之前的大禮議,涉及到大明王朝的皇位繼承製度、官員選拔制度、賦稅制度、國家監察制度、政府組織制度、國家防務制度等等,可以說是明太祖朱元璋開國以來一次最為徹底、最為立體、最為全面的制度變更,相當於一次全新的「正法重建」工程。

這次制度變更,幾乎將帝國當時所有的利益集團得罪了一個遍。

皇帝、藩王、勛戚和太監的莊田被「清理」,相當於讓他們將已經吃到肚子里的「食物」重新吐了出來,這在中國歷史上是極為罕見的。

太監們失去了鎮守地方的大權,大明朝的地方行政體系重新恢復到了正常狀態,一百多年的積弊一掃而空,太監們的權益可以說損失巨大。

文官團體經過整肅,在嚴格的制度約束下,再也不能收取賄賂,工作效率大幅上漲,這對廣大官吏來說當然是非常痛苦的。更難受的是,在張璁「三途並進」之法的影響下,進士出身官員的地位相比以前有所下降,而舉人、歲貢也成為一種出路,大大拓寬了低級士人的出路,後來的名臣海瑞就是在這一用人路線的影響下出仕的。

整個社會的風氣經過這場系列變革大大好轉,尤其是國家監察制度和科舉制度的變革之後,風氣由之前的浮躁、奢靡迅速變得知恥、敦厚和典雅,許多年之後,還被人們津津樂道。

張璁的執政風格類似於前秦的王猛。

他慷慨任事,秉持「權力就是拿來用的」宗旨,一旦拿到了某種權力,就立即將相關職責範圍內的事務做到極致。他執掌督查院,大約一年天下風紀肅然,猶如王猛當年治理前秦一般,當然這也是他不斷被攻擊的一個重要原因;任職內閣,根據自己的見解不斷提出建議,所作所為都是其他人想都不敢想的,其鬥爭對象直指最大的利益集團,直指當時的社會最主要矛盾,而且敢於下狠手。

在這個過程中,他以只爭朝夕的精神持續行動,「人擋殺人,佛擋殺佛」,表現出極強的生命能量,但同時也很講究鬥爭技巧。

在人際關係上,他不講究「寬恕」、「以德報怨」,而是秉持「以直報怨」的原則行事。上班期間,不管別人怎麼看不慣他,總是主動熱情地跟人打招呼,但只要你敢攻擊他的政治路線,攻擊他的原則,他立馬就跟你鬥爭到底,直到將你鬥倒,名臣費宏和楊一清都因此先後倒台。

在用人上,他一秉大公,對那些在大禮議中持中間立場的人,他表示理解,在之後的歲月里基本上量才錄用。

如此轟轟烈烈、大張旗鼓,但也只有短短7年而已,而且在七年中,他還經歷了三起三落的風波。

不管怎麼說,立國一百五十多年的大明帝國,身上的三大腫瘤(激化的階級矛盾、宦官專權、官場惡風)被他切掉了。


註:本文為《張璁:一個思想家的孤臣之旅》的第10篇,文中圖片來自網路,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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