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都是"霸王條款"!遇到打12315投訴!
04-27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節日由來
現代工業化生產的飛速發展及生產技術的革新運動,促使消費品日漸增多,消費結構日趨複雜。隨之而來的便是各種消費事故和難題,對消費者權益造成嚴重的侵害。為了應對這種問題,1898年,全世界第一個消費者組織在美國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費者聯盟。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各種反映消費者利益和要求的組織,在一些發達國家相繼出現。在此基礎上,1960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宣告成立。之後,消費者運動更加活躍,許多發展中國家也建立了消費者組織,使消費者運動成為一種全球性的社會現象。目前,全世界已有90多個國家共300 多個消費者組織在開展活動。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國國會發表了有關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4項權利,即安全消費的權利、消費時被告知基本事實的權利、選擇的權利和呼籲的權利。隨著消費者權利保護工作的開展,肯尼迪提出的4項權利和國際消費者協會確定的另外4項權利,即滿足基本需求的權利、公正解決糾紛的權利、掌握消費基本知識的權利和在健康環境中生活工作的權利,一併成為全世界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的8條準則。
我們平時聽到的:"先簽收後驗貨""KTV謝絕外帶食物""預付訂金不予退還""特價機票不支持退改簽""本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貌似是約定俗成的規矩,其實都是霸王條款!如遇到果斷打12315投訴,再不忍氣吞聲!為自己的權益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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