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戰鋼鋸嶺》:戰爭片也可以好看

如果今天不是我朋友的生日,如果她不是剛好沒有人陪她看電影,如果這個時間不是電影的淡季,我一定永遠都不會知道這部電影。

走進影院的時候,我粗粗數了一下,加上我們兩個,整個場大概就只有10個人左右,空的簡直讓人害怕。沒有花哨的宣傳,沒有很出名的演員陣容,還有著「血戰鋼鋸嶺」這樣又紅又專到有點惡俗的名字,我猜想,知名度不高是應該的。我已經默默在心裡做好了在這裡浪費兩個小時的準備。影片開頭果然毫無新意,兩個打打鬧鬧的小男孩,一個整日醉酒的爸爸,一個和事佬媽媽,然後又是十五年後,小男孩長成了一個大小伙,獃獃愣愣地遇見了自己的夢中情人,然後是戀愛,求婚。

劇情大概是從他參軍的時候正式開始的吧。一個一個年輕張揚的小夥子在軍隊遇見,扎飛鏢,玩牌,還有暴露狂。然後中士出現了,扎飛鏢扎到腳和暴露狂被迫裸體參訓真是笑點滿滿。可惜參軍畢竟不是一件多麼有趣的事,戰爭撕開了它溫良的面紗,露出了它猙獰的面孔。老實說,到這裡我對男主角都不是很滿意,他為了自己所謂的信仰和童年回憶拒絕拿槍本來就已經夠不可思議和不可理喻了,他竟然還打算和上級申請安息日休息,還有上戰場不吃罐頭,因為「我不吃肉」,簡直是一派貴公子的作風。我說大哥啊,你是來這打仗的,不是來這給花園的花澆水施肥的,上戰場不拿槍,那你怎麼不直接把身子洗洗乾淨拿去給日軍練切肉呢?你要想抱著這可笑的信仰講究這講究那,那幹嘛不直接回家結婚生小孩呢?!就算別人問起,也沒有什麼丟人的地方,最多嘆息幾句「這是我主的意願」不就結了?

可他偏不,上級來勸他的時候,他不肯;未婚妻來勸了,他也還是不肯。我吸了一口飲料,心想:導演你真牛,真要把一個不拿槍的文人放去那屠宰場。屠宰場從來就不會看人宰,不會說你臉好看一點就把你留到後面死,對於運氣不好的人,他就只是個上場15分鐘就下場的龍套而已。漫天瀰漫的槍炮里,我突然就想起了李安,想起了他拍的比利林恩,隱隱有了幾分心疼。在我生活的這個世界裡,多少人在渾渾噩噩不知所以,多少人在醉生夢死揮霍光陰,多少人永遠不懂自己的自由是用千萬人的犧牲換來的,反而放肆嘲笑革命先烈們。這樣的平民,值得這麼多本該享受生活的年輕人為之拋頭顱灑熱血嗎?值得他們放棄他們愛的和愛他們的人,義無反顧地踏上這樣的修羅場嗎?

一直到電影三分之二的時候,我都以為這是一部關於信仰的電影。我猜測的是男主角應該是到戰友死了或者在和敵人生死一線搏鬥的時候,被迫拿起槍殺人,所以他抗拒拿槍的意願越強烈,後來的轉變就越感人,到最後總結出上帝的意思應該怎樣怎樣理解云云。可是他沒有,我猜中了故事開頭,卻沒有猜到結尾。Smitty死的時候,戴斯蒙德很難過,他一遍一遍地質問上帝他該怎麼辦,我以為他該拿槍了,可是他沒有。上帝沒有回答他,可是他聽見了戰場上呼號醫療兵的聲音。一個手無寸鐵的人,一個槍都不會拿的人,就這樣沖回了修羅場。

「一個。。再救一個。。上帝啊,讓我再救一個。。。」

「我為什麼要留下這隻手錶,它起碼可以再救十條人命。。。」

我的眼眶濕潤了,《辛德勒的名單》里那個德國企業家的話突然在我腦海里浮現了出來,也許是偉大的心都有共通之處,兩個由真人真事改編的故事,兩個身處不同時空不同地域不同國家的偉大心靈,在此刻遙遙呼應著。

雖然知道有主角不死定理,但每一次,看見他艱難地背著戰友在戰場穿梭,我都會擔心他被炸掉一隻手;看見他顫抖著雙手掙扎著爬起,我都擔心他會力竭而死。也許是上帝聽到了他內心的召喚,又或許是他虔誠地禱告有了效果,他救下了75個人,自己也全身而退。

記得他上戰場前,長官沖其他戰友說,像他這樣一個連槍都不願意拿的人,大家還能指望他「have you back"嗎?到最後,再一次衝鋒鋼鋸嶺時,所有人都願意花時間等這個列兵做完祈禱再進攻,因為他們知道,如果自己受傷了,會有這樣一個執著的傻瓜把你送回來。

一直到影片最後, 戴斯蒙德唯一一次拿槍,就是在用槍拖中士前進。信仰之於他,是一種像我這樣沒有信仰的人,羨慕卻窮極一生也無法理解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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