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帖稱醫生非法行醫要追責 「飛刀失敗」 = 醫生坑了患者 ?
作者:月餅
這兩天,網上熱傳一帖子《當醫生真的坑了患者,你還認為是醫鬧?》,文章底部備註的素材由胡某堯提供,並願意為素材真實性背書。
文章講述的是一位名叫胡某全的患者,七十歲,16 年 8 月 26 日在(湖南)雙峰縣人民醫院檢查,被初步診斷為「結腸癌」,9 月 1 日在湖南省腫瘤醫院確診,屬於早期。
經人介紹,找到湖南省腫瘤醫院的康某定醫生做手術,(文中記錄)「因當時康某定醫生說,省腫瘤醫院沒有床位,要他們送患者回雙峰縣人民醫院做手術。」
2016 / 9 / 4康醫生給胡某全在雙峰縣人民醫院做了手術,並索要 13900 元。
2016 / 9 / 9患者的病歷記載:「共引出暗褐色渾濁膿液 900 ml 左右,內夾有少許糞渣……估計已並發吻合口瘺」
2016 / 9 / 10
在家屬要求下,患者被送往湖南省腫瘤醫院救治,護送前被收取了 300 元「護送費」。
2016 / 9 / 11凌晨一時許,湖南省腫瘤醫院給胡某全做吻合口切除術,到早上七點多做完。(文中記錄)「術後,手術專家對患者兒子說:『你父親腹內糞便清洗了 2 萬毫升水,再拖延時間就沒救了,我是在為你們擦屁股』」
文中認為:
患者最初去省腫瘤醫院時,其實是有病床的,康某定醫生之所以讓他們回雙峰縣人民醫院,就是因為雙峰縣人民醫院的鄧某是他徒弟。
手術前,家屬還宴請了康、鄧兩位醫生,寄予了厚望。
手術名義上是康某定操刀,但實際上可能是鄧某,因為技術不過關導致動脈血管破裂,兩次緊急輸血,術後因吻合技術不當又導致腸漏,出了問題不及時解決,拖延時間、推卸責任,甚至對病人家屬進行威脅、恐嚇。
最後,患者家屬要求追究醫生的非法行醫、濫用器材、非法收取費用的責任,追究醫生在手術過程中不履行告知義務、假冒家屬簽字的責任,追究醫院(患者家屬曾在雙峰縣人民醫院被打)保安違規在工作時間酗酒、無故打人的責任,追究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責任。
輿論攪動 術前談話是虛設?
網友:「並非有併發症就是技術不行」
就這件事情,頭條君嘗試聯繫了涉事的醫生和醫院,暫時未獲得官方回應。可事件攪動的輿論卻愈演愈熱。
微信公眾號 @最後一隻多巴胺 撰寫了評論文章《給吳法天先生的十點建議》,就文章提出幾點質疑和專業內容上的意見,頭條君摘取其中分享下:
吻合口腸簍(備註:吻合口瘺)是併發症,是這種手術常見的併發症之一。不能因為是專家手術就要求完全避免併發症的發生,也不能因為出現了併發症就懷疑不是專家手術。手術注意項並非等同手術中可以完全避免的項目。手術之中失血 1200 毫升對於這樣的手術來說並非天方夜譚。『手術較順利』並非等同於手術完全順利,更加不等同於手術完全按照術前的預計發展進行!至於是否有可能出現這種併發症,在手術知情同意書上列有條目。建議您應該貼出手術知情同意書和整個病程記錄。
也有網友反對涉事醫生的做法:「一直反對開飛刀,所謂的方便基層病人全是醫療界自己在意淫,治好了沒人感謝,治不好了很容易被挑出一大堆毛病,至於三甲沒床位報銷少那不是醫生該考慮的問題。」
醫生的「飛刀」之痛
不能靠技術體面地賺錢
在這件事情中,其它細節或許有待求證,但當事醫生「飛刀」的事實似乎鐵板釘釘。
「飛刀」二字說來心痛。
頭條君就這一話題討論過很多:「飛刀」在一定程度上,它可以省去患者及家屬舟車勞頓、千里奔大醫院、苦等挂號的煩惱,省事省力。
可醫生卻暗中行走,帶著「頭掛刀尖」的風險:手術成功自然「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旦出現醫療糾紛,結局很有可能是「爹不親、娘不愛」。
幸好相關部門已經在積極推動多點執業,各地也大刀闊斧地改革,日前天津多點執業實現「一地註冊,全市通行」的舉動,就贏得了一片歡呼。
希望多點執業的細化的腳步更快些吧,讓醫生們都可以體面地靠著技術賺錢生活。
期待醫方發聲
事件定性有鑒定機構
事件發生後,若無權威的鑒定結果和報告,任何一方的言論都是片面的,希望相關醫院和醫生能及時發聲,還原缺失的那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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