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的實質與遺產:《舊制度與大革命》
托克維爾. 《舊制度與大革命》. 馮棠 譯. 1997. 北京:商務印書館.
《舊制度與大革命》(The Old Regime and theRevolution)初版於1856年,是托克維爾對法國革命深入反思後的思想結晶之做。在本書中,托克維爾對法國革命提出了不少與其時主流的觀點不同甚至相反的理解和解釋。這些見解即使放在今天,也仍然在很多部分具有不小的挑戰性。並且,這種挑戰性所包含的洞察力,也不僅僅限於理解法國革命的歷史,而是可以引為考察其他社會的政治變革,乃至反思現代社會一般社會政治運行特點。
托克維爾對法國革命的理解,不像正統的歷史學者(如梯也爾)那樣用歷史事件的邏輯去串起一個「革命史」,但亦不屑於用抽象的價值和原則變化去附會這段歷史。托克維爾的運思,求的是「歷史本身與歷史哲學相結合」。我們或可以說,其意乃在於,歷史本身的運行中流淌著它自己的哲學,歷史哲學的原則通過歷史本身實現出來。因此,歷史哲學同時也就是社會哲學。在這裡,托克維爾已經率先提出了一種歷史社會學的任務,即對歷史采一種社會史的理解,所謂歷史的變遷即是社會運行機制在社會自身進程中的一系列發生作用的後果。這種理解,應當被視作年鑒派新史學的先聲。
本文對《舊制度與大革命》的疏要,在鋪陳和抓取托克維爾主要論點的同時,力求生動地捕捉和呈現托克維爾所理解的大革命哲學。
一、 新舊之辯:如何評價革命
如何看待和評價大革命,公正回答這一問題的根基在於,大革命與舊制度的關係究竟如何。革命的話語和敘事宣揚新秩序與舊秩序之間斬釘截鐵的斷裂關係:革命摧毀了舊制度,革命創造了法蘭西,革命建立了新世界。托克維爾則指出,革命與傳統,新與舊之間的關係,並非是一刀兩斷的。它們藕斷絲連。
托克維爾反駁「大革命摧毀舊制度」的說法。他認為,大革命並非是舊制度坍塌的根本原因。誠然,大革命以摧枯拉朽的勢力在短時間內滌掃了舊制度,但它不過是在舊制度這面看似高聳實則千瘡百孔的羸弱之牆上推了一股巨力。舊制度的解體,從大革命之前即已開始。地產交易的盛行,貴族從基層治理體系中的退出,自治市制度的瓦解,都是從革命之前就已開始的社會進程,而並非是革命帶來的新生事物。與其說是革命摧毀了舊制度,還不如說「這些舊制度彷彿原封不動地倒塌在自己身上。」[1]
托克維爾也不同意類似「大革命創造了新世界」的說法。事實上,很多被認為是新鮮的創舉,實則是對舊體制的沿用或再利用。托克維爾舉出中央集權體制的建立。今天,學者們普遍同意,法國中央集權的加速形成是波旁王朝的功績,特別是路易十四的統治是奠定現代法國中央集權的重要基礎。但托克維爾時人多把中央集權看成是大革命的功績。革命造就法蘭西。
「我始終認為,在這項獨特的事業中,他們的成就遠較外人所想像的和他們自己最初所想像的要小。我深信,他們在不知不覺中從舊制度繼承了大部分感情、習慣、思想,他們甚至是依靠這一切領導了這場摧毀舊制度的大革命;他們利用了舊制度的瓦礫來建造新社會的大廈……」[2] 托克維爾以這種冷觸且不失優雅的筆調讓讀者重新體察革命和其對象之間的關係。革命不會無中生有地憑空創造出全新的東西,它必以傳統為生髮的土壤。[*]
二、 原則與現實之辯:革命如何發生
但是,若根據托克維爾的這種強調舊制度與革命間連續性的觀點,就認為他是在提倡一種論調,這種論調質疑轟轟烈烈的大革命有多少實至名歸的意義,甚至暗示它只是歷史的悲劇性一瞬。這種理解是對托克維爾嚴重的誤解。托克維爾強調連續性,只是指示革命的觀察者們,我們究竟應當於何處去著落革命的生髮之基?他不僅無意否定革命的實質性,恰恰相反,他要去深入地探求革命發生的實質性,或說現實的原因。
托克維爾用了很大力氣說明為什麼1789年的法國是產生大革命風浪的地方。他分析了貴族、農民、資產階級在革命爆發前所處的社會位置,分析了行政制度的變化和完善如何促成了一個各社會人群彼此漠不關心的局面,最後,分析了路易十六的主政和經濟繁榮如何反過來激發了革命的火苗。所有這些分析——經濟的、政治的、社會的——如今都成為理解革命和社會運動所必不可少的方面。但這裡,我想有必要特別關注托克維爾另一個維度,或者說另一個層次上的分析和解釋,即各種抽象的原則和理念如何在革命中起作用。這一層面的解釋,曾幾何時受到嚴肅的歷史觀察者的鄙夷。因為它很容易使人聯想到大革命年代近乎於意識形態的論調:革命的產生是自由、平等、博愛的現代精神的釋放,是新文化戰勝舊秩序。但是,另一方面,真正嚴肅的反思又要求我們必須處理這些抽象原則在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而不是將它們掃到角落裡了事。因為我們在本節開頭指出的那種曲解托克維爾,暗示大革命並無實質性作為和意義的意見,某種程度上正是革命意識形態的一種反動。不對諸抽象原則和理念的地位作出說明,我們就始終不能正面回應清楚,為什麼這種革命虛無主義的意見是不正確的。
托克維爾極力排斥抽象地說明抽象原則在革命歷史中的作用。不僅如此,他還認為,在具體的歷史進程中,這些原則的抽象運用事實上在一定範圍內妨害了正常秩序的建立。用簡單的、被認為合乎理性的原則設計和重組社會秩序,已經成為了現代政治和社會一條深切的原則。但在他看來,這種理性主義卻是要不得的(這讓托克維爾在他的時代和社會環境中顯得比較另類)。他認為理性主義將政治帶離了現實生活的軌道,把政治變成了一種與實際脫節的文學活動。而在革命時代的法國,這些理性主義原則在現實中的著落者就是作家,知識分子。一邊是脫離社會現實,空懷抽象原則的文人,另一邊是對現實極度不滿,又未經實際自由政治經驗洗禮的民眾;托克維爾看到的是中間的斷裂地帶。
托克維爾指斥群眾的愚昧和盲從,也諷刺貴族自戀式的鄉愁和短視。由於沒有一個階級和群體能夠恰切地承擔起社會變革所需的實際的政治活動,革命於是降臨了。但托克維爾絕不像勒龐那樣把革命洪流看成是一股混沌的泥巴,相反,雖然在具體歷史進程的局部,托克維爾批評了革命的無序,但他在歷史進程長時段的整體當中看到了抽象原則在現實中的貫穿發力,從而使混沌無序的革命洪流有了一個總體的秩序和方向。
他敏銳地發覺,法國革命雖然將鬥爭的矛頭指向神權和教士秩序,但它本身竟也以類似宗教的形態席捲歐陸。托克維爾看到,宗教(基督教)以人看人,法國革命也以這種抽象的方式看待和談論人:「法國革命……抽象地看待公民,超脫一切具體的社會。它不僅僅研究什麼是法國公民的具體權利,而且研究什麼是人類在政治上的一般義務與權利。法國革命在社會與政府問題上始終追溯到更具普遍性的,也可以說更自然的東西……」[3] 這正是一種理性主義抽象原則在現實中貫徹所產生的效力。人們按抽象的方式理解法國革命和它的造物,造人,也就以這種效力去實際地造那物,那人。當代的社會史和文化史學者林恩·亨特(Lynn Hunt)的名著《法國大革命中的政治、文化和階級》(Politics,Culture, and Class in the French Revolution)以文化社會學的視角切入,分析法國革命中觀念和價值是如何模塑具體的行動和事件的。這一思路的源頭,當在托克維爾。
托克維爾同樣敏銳地觀察到,在革命滌盪一切的同時,也在以同樣的速度建立起新的權力秩序。這一新的政治秩序是前所未有,無與倫比的。它聯結了一切社會力量——男人女人,老人小孩,農民有產者,北方南方,中心地區邊緣地區——它把一切包含進自身中。一切的一切都遵循同一組原則,運行在同一個秩序當中。它空前強大,也空前脆弱。或者說,它空前壯大,也空前不穩定。這些創造並非由抽象的原則憑空生出,但又確由抽象的原則開闢出現實化的方向,在短時間內形成了新的秩序和體系。
三、 自由與平等之辯:革命的遺產
在托克維爾身處的時代,革命所唱揚的諸原則有很多已經得到了確立和實踐,新的秩序已經建立良久;同時,舊制度的很多習俗、行為生活方式也在新舊秩序的反覆動蕩中找到延存的位置。革命並沒有被遺棄,它留下了厚重的遺產。但革命也沒有成功,因為它不僅沒有充分實現曾經的理想,而且容留甚至復興了很多舊事物。但對於托克維爾來說,革命未竟的遺憾肯定不包含對理想落空的悵惘。對他來說,革命遺產的厚重在他而言是一個必須回答的問題:為什麼法國人拋棄了自由?
但事實上,更確切地說,應當問的是,法國人為什麼沒有擁抱自由?因為他們從來就沒有擁有和實踐過自由,只是在革命的浪潮達到高峰時浪漫地聲稱自己將要確立自由。托克維爾精緻入微地剖析了法國人的「國民性」。如果說生活在舊制度下的法國人是完全喪失了自由意識的奴民,托克維爾認為也是不恰當的。他細緻地描摹了在專制主義的訓導和控制下,各階級的人們是如何以特殊主義的方式培訓和含有了範圍很狹窄,性質很病態的一種自由。這種自由給予了人們對良好專制的認可乃至愛戴。人們享有有榮譽感的臣民自由。
但毫無疑問的是,這並非政治自由。法國人從來沒有獲得和行使過政治自由,即,自行處理公共事務,決斷公共利益,而不受專制權力干預和支配的權利。當革命的這天到來時,法國人是毫無準備的——他們的頭腦里塞著自由的空洞理想,但手上卻沒有任何的實際準備。
而按照托克維爾的解釋,法國人事實上從來就沒有真正地渴望過自由。重農學派被他挑出來,作為這種對自由的需求極不明確的典型。重農學派也籲求自由貿易和寬鬆的經濟政策,但他們同時籲求政府保障這些政策。換句話說,他們希求的並不是不受干預和控制的制度安排,而是其特殊利益得到認可和尊重的政治保障。如果這種保障來源於一個強有力的專制提供者,何樂而不為?在這裡,沒有任何不受專制權力非法侵奪的個人權利的保障意志,有的只是尋求個人或集團特殊利益擁有保護的意願。
托克維爾深切地看到重農學派所透露出的思想傾向,是如何鮮明地代表了法國人的一般心理。在一個長期受到專制主義宰制的社會中,公共利益已經不復存在。人們之間不可能形成協作的行動,保衛共同的利益,實現普遍的訴求。人們宣稱自己在籲求自由,其實不過是對各種特殊利益的伸張。如果自由秩序的建立竟遲遲不能兌現自己所訴求的利益,或者竟需要對自己的特殊利益進行限制和妥協,那麼這與他們所理解「自由」是不相容的。他們更願意有一個剝奪他們自由的秩序提供者為他們哺喂「自由」。
法國革命通過把所有人、所有社會單元吸收進來,置於同一理性主義原則之下,拉平它們之間的差別,從而實現絕對的平等,也從而實現任何由社會差別所帶來的權益(在這裡特權和權利顯然是一回事)不等的消失——這竟然就是法國人理解的自由!對於事實上更偏重平等的法國人來說,他們的生活經驗是,特權的存在和不平等是妨害個人自由的元兇,自由的實現,必以政治和社會平等為前提。
托克維爾不無感慨地說:「這種對獨立的熱愛根源於專制制度發生的某些特殊的暫時性的弊病,它絕不會持久;它與產生了它的偶然事件一起消失;人們似乎熱愛自由,其實只是痛恨主子。為自由而生的民族,它們所憎恨的是依附性的惡果本身。」[4] 最後,托克維爾得到的結論是,法國人之所以沒有擁抱自由,是因為他們骨子裡就並不特別愛好自由。而對於托克維爾來說,如果說革命對於人而言有什麼真正芳華永葆的價值,那就是自由。法國革命的歷史後果,只是用革命民主的專制代替了君主的專制,而後一種被妖魔化了的專制,所輻射的範圍,和吸收的力量,遠無法和前一種更現代的專制類型比擬。但畢竟,革命滌除了曾經壓在人們身心上,束縛人們自由的舊制度。主子的離去不意味著自由的自動獲得,但它提供了歷史的可能。
[*] 托克維爾在審思上一次的革命失敗和復辟時,想必默念的是近一次的革命失敗和復辟。與時人對復辟的簡單仇視不同,托克維爾努力去省思這種歷史偶然性中的必然性。對於他來說,復辟在某種程度上寧為一個並不恰切的詞。
[1] 56頁。
[2] 29頁。
[3] 52頁。
[4] 20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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