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野餐》:不談詩歌、不談塔氏,它其實是一場魔術盛宴

魔術,又稱戲法、障眼法,是一門獨特的藝術表演形式,通過特殊的手法及道具等,使觀眾覺得不可思議。廣義的定義為泛指各種以專業技巧或知識展示出讓人覺得歡笑、不可思議的藝術的活動。魔術亦可定義為「在滿足物質不滅定律及能量守恆定律的條件之下,呈現出違反經驗法則的表演」。——維基百科

許多人都把畢贛的這部驚艷世界的長片處女作同「詩歌」、同「塔可夫斯基電影美學」掛了鉤,筆者無意這樣做。事實上,筆者在觀看這部電影時,除了認同導演畢贛借鑒塔可夫斯基電影中運用詩歌串聯影片的結構處理手法之外,認為他在其他方面均沒有完全效仿塔氏,而且在無論畫面也好、音樂也好等方面,都提煉出了一套屬於自己的電影美學。

而在這些之外,十足打動了筆者的,是畢贛彷彿一個魔術師般地,揮舞著手中的視聽元素,把觀眾催眠並帶入一場奇幻迷離的時間體驗中,為觀眾在影院中展現了一場魔術盛宴。《路邊野餐》彷彿把自己的高度拔回了電影的本體:法國電影理論大師安德烈·巴贊就說過,電影的本質就是一種光影營造仿如真實的「幻景」,它是一種美學與心理學的對峙。所以這就是為什麼筆者一開始同樣為讀者附上了廣義的魔術的定義:只要能為觀眾製造驚奇、製造彷彿違反自然定律的體驗,則統統可稱之為魔術。

記得不久前,另一部真正打著「魔術」旗號的電影《驚天魔盜團2》恰巧在國內上映。那時筆者同樣點評了電影,認為該系列的野心不小,試圖把魔術的元素植入到電影語言的方方面面:拋開我們最表面可以看到的魔術師的表演不說,筆者曾提到在故事情節方面,編劇也是煞費腦汁,為故事設計了環環鎖套、不斷利用催眠的手法,試圖引領觀眾。當然,結果則並不盡人意。

而回到《路邊野餐》,為何筆者反覆強調彷彿在觀影中「被催眠了」、看到結尾時感覺「像被魔術師施了戲法」,因為大概其出發點就比《驚天魔盜團》要來得輕巧:它沒有告訴任何人自己接下來將要變戲法。於是我們在影片前半部分看到的,大多是一些支離破碎的情節,主角奔波於各方,幫助好友討回公道、自己家人的糾紛、聽自己診所的老同事講年輕時的有趣段子(有趣是,相比《陸垚知馬俐》等好多所謂靠段子堆砌的喜劇電影,這部影片同樣也是堆砌了許多瑣碎段子),輔以漂亮的空鏡頭畫面(比如許多帶有鐘錶關係的鏡頭,相信已有很多人分析了)以及導演自己的詩來銜接,說實話並未體現任何新意。

之後,影片在那個著名的40分鐘長鏡頭中達到了影評人們及一些觀眾所宣稱的理論上高潮,然而妙就妙在筆者一開始在觀影過程中卻並看不出它的意義何在:主角此時已經來到了另一個村子,遇到一個羸弱的車夫小青年,主角明明說要過河到對岸,卻被拉到山腳下一個小區洗頭髮;小青年中意的女子說了要去聽演唱會,然後乘船到了對岸,結果生生用腳又走回了岸的這一邊(那你乘船幹什麼),然後我們還發現所謂的演唱會其實就在她出發地點的旁邊……是不是光讀一讀筆者的描述,大家都會和筆者一樣,認為這個長鏡頭中的情節是如此的狗血無厘頭?事實上,這個長鏡頭正是利用了彷彿無意義事件的重複、循環,達到了將觀眾帶入了深度催眠的作用。

而正是在這個長鏡頭之後的幾個鏡頭內,觀眾將會恍然大悟:原來一切都被帶入了導演的布局中!而時間則成為其操縱觀眾心理的一個具體工具。我們可能此時才會驚異地醒來,回過頭來審視:原來可能從影片的第一分鐘開始,我們已經無意識地跟著主角一起,陷入了過去、現在、未來的時間漩渦中。在第一部分,這個時間漩渦尚且通過剪輯的手法被分隔開來,而在第二部分的超長長鏡頭,則完完全全使空間也混合起來。當最終明白了主角在影片中也意識到這一點時,相信大多數人也會同筆者一樣,在最後一個鏡頭,當主角依靠在刻有時間的火車車廂中沉沉入睡時,不自覺得跟著他一起,嘴角泛起欣慰的笑容。

所以細細想來,相比《驚天魔盜團》,《路邊野餐》實則更好地利用了催眠的三個步驟:

1.集中催眠對象注意力;(開頭詩歌段落)

2.緩慢引導及弱化意識心理;(詩歌段落尾聲)

3.進入並利用無意識心理。(40分鐘長鏡頭)

所以,《路邊野餐》的結尾才會來得那麼美好,彷彿意猶未盡,但細細想來,恰到好處。我們或許也不能小瞧畢贛導演的野心,因為相比塔可夫斯基通過詩歌、光影、場面調度表述他自我的精神世界,也許畢贛更願意去操控觀眾的心理。

最後,拿《路邊野餐》和當下一些商業主旋律電影作對比可能是完全滑稽而不具更多意義的,但請別怪筆者腦洞太開。其實電影的語言都是相通的,不同的只在於把它豐滿的「肉」,也就是內容,筆者可懶得去辯解哪種肉好哪種肉不好,因為很簡單,好肉總是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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