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病危,家屬沒在醫院,我卻沒給患者插管
一身是病的大娘很棘手
84歲大娘,早年是校醫,高血壓40多年,規律服藥,糖尿病20多年,平時血糖控制正常。2年前患者出現過下肢骨折,換了一側的股骨頭。
十年前發展一側腎萎縮已經失去功能,另一側腎動脈嚴重狹窄,做了一次支架,兩次球囊擴張共3次手術(確診高血壓為繼發腎性高血壓)。
之後出現了慢性腎衰,肌酐升高,尿還能勉強維持,一直沒有透析。
20天前出現下肢動脈閉塞症,做的下肢動脈球囊擴張術,出現急性腎損傷,沒有尿了,又出現心衰,轉到我們重症科。
一人身患這麼多病,和家屬溝通:患者年齡大,基礎疾病多,目前治療有矛盾,隨時可能突發心腦血管意外。
患者的女兒很關心患者的自我感受,患者和她生活在一起,平時上老年大學,在家彈彈琴,刷微信。
這幾年有病後,患者越發注重健康,女兒也一直悉心照顧,讓她母親挺過一個個難關,堅持到現在!
她看到母親在ICU痛苦的治療,和我商量:如果媽媽出現危險,我能不能選擇不搶救,她這樣太痛苦了。
說這個決定的時候,她涕不成聲!
我:可以的,你要和你的家人協商好,大家達成一致意見,過來找我簽字就行。你們這麼多年照顧的已經很好了,大娘能堅持到現在已經很不容易了!
我很理解這個孝順的女兒,平時盡孝,不想讓母親痛苦,這個艱難的決定,其實是讓母親有尊嚴的離開!
病情危急,直系親屬卻不在
今天患者血壓開始維持不住了。
這兩天和家屬溝通,家屬透漏出如果心跳停止不給心臟按壓的意思,但沒有簽字。
中午出現循環難以維持的情況,找家屬只有患者女兒的愛人在,把大娘病危的情況說清楚。
按理說這時患者可以插管上呼吸機了,但這個女婿做不了主,說患者的兒子和女兒在路上。
告訴他們快點來,可能患者快不行了,我盡量維持。
當時我心理反覆的鬥爭,考慮原來患者兒子和女兒的意願和態度,決定先不給患者插管,盡量維持,並讓女婿電話告訴女兒情況,徵求意見。
患者家屬半個小時後終於到了,讓他們進入病房看了最後一眼,患者安詳的離開了,家屬也把不搶救的字補簽了。
醫生面對病危的患者第一的想法都是馬上搶救,家屬不在的情況更是。
這是我的第一次:在患者家屬沒在,沒有家屬簽字的情況下,沒有給患者插管上呼吸機。
心理雖然有些擔心,但家屬來了後不但理解,並對我這幾天的治療表示感謝。
我為什麼選擇不插管
做出這個決定主要出於以下考慮:
1、患者年齡大,各個臟器功能都已經衰竭,就算積極搶救,回來的幾率也是微乎其微的了,並且很是遭罪。
2、之前已經和家屬有過溝通,表示如果患者不行,就不心臟按壓搶救了,只不過沒有簽字。
3、和患者本人與她的兒子姑娘接觸了幾天,知道他們孝順並且理性,同時幾次表達讓老人少遭罪的想法。
4、溝通順暢,還有女兒的愛人在場,對採取的措施認同。
醫生希望患者治癒,同時也希望逝者保有尊嚴
作為一個醫生,我是最希望每一患者在我的治療下康復的,這不但是醫生的天職決定的,還有個人醫術被他人肯定的小小虛榮。
但作為重症醫生,看到太多患者在沒有希望下的積極治療,只是延長了患者幾天的生命,消耗金錢的同時,浪費了稀有的醫療資源。
雖然家屬和醫護人員全力救治,但患者依然是黯然踏上不歸之路。
有人說我:在沒有家屬簽字的情況下,不給患者插管上呼吸機,不符合規範;
還有人說:你膽子太大了,家屬要是翻後賬,你的職業生涯可能到此為止;
還有人說:要是家屬要求賠償,你全家都可能跟著你喝西北風了;
……
但我要說:如果患者真的有希望和未來,我絕對不會含糊馬上搶救;但患者明確知道患者逝去的必然,現在技術回天乏力的情況下,為什麼不讓他們安靜而有尊嚴的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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