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配偶移民申請的十大注意事項
踩著顫顫悠悠的路面,腳下的紋會清晰地印在路面上。配偶移民是澳洲家庭團聚類移民的一種。配偶移民一般分兩個步驟:你首先會獲批一個配偶臨居簽證;如果配偶關係繼續保持,且其他條件業也滿足,約兩年後你可以獲得永居簽證。申請人可以在澳洲境外申請(309/100簽證),也可以在澳洲境內申請(820/801簽證)。配偶關係可以是結婚,也可以是同居關係(事實婚姻)。
配偶移民相對其他移民方式門檻低並且審理時間快,因此收到很多移民申請人的青睞。雖然如此,移民局對於該類申請審理卻是相當嚴格的。在此總結了澳洲配偶移民簽證申請十大注意事項供大家參考。
若在結婚前申請配偶移民
為了申請配偶簽證,申請人需要證明申請人和擔保人之間有擔保關係,這通常這意味著結婚。但是這並不是必要條件。最常見的例外情況是處於事實婚姻的狀態,即同居。
准配偶300類簽證,這個簽證是為即將在澳洲結婚的海外配偶申請人所設計的。一旦簽證獲批,申請人將獲得9個月的臨時居留簽證,但是申請人必須在這9個月內與擔保人在澳洲登記結婚,結婚後方可申請配偶簽證。
如果在境外配偶申請,沒有硬性要求一定要在申請日之前結婚。只要在審理過程中完成結婚,即可滿足條件。如果遞交了300類簽證申請,在簽證審理過程中完成結婚,可以向移民局申請更換為配偶簽證。
注意:如果是境內配偶申請,以上特例不適用。如果申請人不能證明在申請日前已經結婚,那麼申請將被拒絕。
事實婚姻關係
事實婚姻即證明申請人和擔保人同居至少12個月。需要提供的證據:
A.同居關係:同一地址的通訊記錄,共同的租房合約或者共同購房合同。
B.經濟關係:聯名賬戶,資產的共同擁有權,養老金的受益方。
C.社會關係:社會上對此關係的認可,例如與朋友或者親戚的合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已經結婚了,以上信息也需要提供,但不需要滿足『共同生活在一起至少12個月』這個要求。
事實婚姻12個月規則的例外
一般情況下,申請配偶簽證,需要提供同居至少12個月的證據,但是有以下三個例外:
A.在州政府註冊了事實婚姻關係(即de facto)。
B.申請人和擔保人已經擁有了共同的子女。
C.申請人和擔保人之間的de facto關係在申請人的國家是不被允許的。
如何避免兩年的等待期
通常情況下,申請人只能首先獲得兩年的臨時配偶簽證,在此期間可以全職工作或者旅遊。在得到臨時簽證兩年後,需要提供證據證明仍舊處於此段關係並提供最新的無犯罪證明,方可獲得永久簽證,這也就是所謂的等待期。
在特殊情況下,申請人可以直接獲得永居簽證,無需兩年的等待期。前提條件是:
A.在申請簽證時,申請人和擔保人已經結婚、或者保持事實夫妻關係3年以上。
B.在申請簽證時,申請人和擔保人已經結婚、或者保持事實夫妻關係2年以上,並且育有子女。
但是,除非申請人申請直接獲得永居簽證,否則移民局只給臨時簽證。
若申請包括擔保人的非親生子女
如果申請人與前任有子女,此子女不是擔保人的親生子女,那麼就會使整個審理過程變得複雜。
如果子女在18歲以下,通常被認為是不獨立的,需要依賴父母。那麼子女可以被包括在配偶簽證的申請中,但是需要生父母另一方的同意。
如果申請人沒有意向把未滿18歲的子女包括在配偶簽證申請中,子女依舊需要通過體檢和無犯罪證明。但是如果申請人沒有撫養權,情況會變得更加困難。
境內申請
在境內外都可以申請配偶簽證,如果是在境內申請,需要持有實質性簽證,而不是過橋簽,並且所持簽證不帶有『不允許進一步居留條款』。境內申請的優劣如下所示:
優勢
A. 過橋簽:當申請人在境內遞交申請,在審理過程中(審理過程可能長達20-24個月),可以獲得過橋簽,允許在澳洲境內居留。
B. 工作權利:過橋簽允許申請人在澳洲工作。
C. 醫保:在等待配偶簽證的結果過程中,可以享受基本的免費澳洲醫保。
劣勢
A. 審理時長:境內申請的審理過程可能長達20-24個月,而境外申請會快很多。
B. 出境限制:如果在境內申請,持有的過橋簽不允許離開澳大利亞。但是如果有合理的出境理由,需要先申請過橋簽B,等獲簽後方可出境。
重複擔保
如果之前擔保過其他人,或者被擔保過,就會有以下擔保限制:
A. 如果之前擔保過其他人,需要等待5年才能再次擔保,每人一生中只能有兩次擔保資格。
B. 如果之前被人擔保,需要等待5年才能擔保別人。
C. 如果之前是通過付費父母移民方式獲得的PR,那麼如果有擔保別人的需求,需要等待5年。
如果可以提供強而有力的理由,可以免除上面所提到的等待期。
健康豁免
申請配偶簽證時,所有包含在申請中的家庭成員都需要體檢。
通常情況下,申請永久或臨時簽證時,有『一人不通過,全家被拒絕』的規則,這意味著如果有一人體檢未通過,整個申請將被拒絕。
但是申請配偶簽證,此規則不適用。這意味著即使一人未通過,申請依舊可以獲批,但需要滿足治癒此疾病的花銷不是過多這一條件。可以把財務狀況、醫保政策和家庭支付能力作為證據放到簽證申請中。
有拒簽史仍可申請配偶簽證
通常情況下,如果自從上次入境後有拒簽史,並且持有過橋簽,那麼不能在境內申請其他簽證。但是如果上次被拒簽的不是配偶簽證,那麼這條規則在申請配偶簽時不適用。這意味著,如果申請人之前申請457或者485簽證時被拒簽了,不用離境,就能申請配偶簽證。但是必須提供能夠說服人的理由。
信息的真實性
match澳洲移民局歷踩著顫顫悠悠的路面,腳下的紋會清晰地印在路面上。配偶移民是澳洲家庭團聚類移民的一種。配偶移民一般分兩個步驟:你首先會獲批一個配偶臨居簽證;如果配偶關係繼續保持,且其他條件業也滿足,約兩年後你可以獲得永居簽證。申請人可以在澳洲境外申請(309/100簽證),也可以在澳洲境內申請(820/801簽證)。配偶關係可以是結婚,也可以是同居關係(事實婚姻)。
配偶移民相對其他移民方式門檻低並且審理時間快,因此收到很多移民申請人的青睞。雖然如此,移民局對於該類申請審理卻是相當嚴格的。在此總結了澳洲配偶移民簽證申請十大注意事項供大家參考。若在結婚前申請配偶移民為了申請配偶簽證,申請人需要證明申請人和擔保人之間有擔保關係,這通常這意味著結婚。但是這並不是必要條件。最常見的例外情況是處於事實婚姻的狀態,即同居。准配偶300類簽證,這個簽證是為即將在澳洲結婚的海外配偶申請人所設計的。一旦簽證獲批,申請人將獲得9個月的臨時居留簽證,但是申請人必須在這9個月內與擔保人在澳洲登記結婚,結婚後方可申請配偶簽證。如果在境外配偶申請,沒有硬性要求一定要在申請日之前結婚。只要在審理過程中完成結婚,即可滿足條件。如果遞交了300類簽證申請,在簽證審理過程中完成結婚,可以向移民局申請更換為配偶簽證。
注意:如果是境內配偶申請,以上特例不適用。如果申請人不能證明在申請日前已經結婚,那麼申請將被拒絕。事實婚姻關係事實婚姻即證明申請人和擔保人同居至少12個月。需要提供的證據:A.同居關係:同一地址的通訊記錄,共同的租房合約或者共同購房合同。B.經濟關係:聯名賬戶,資產的共同擁有權,養老金的受益方。C.社會關係:社會上對此關係的認可,例如與朋友或者親戚的合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已經結婚了,以上信息也需要提供,但不需要滿足『共同生活在一起至少12個月』這個要求。事實婚姻12個月規則的例外一般情況下,申請配偶簽證,需要提供同居至少12個月的證據,但是有以下三個例外:A.在州政府註冊了事實婚姻關係(即de facto)。
B.申請人和擔保人已經擁有了共同的子女。C.申請人和擔保人之間的de facto關係在申請人的國家是不被允許的。如何避免兩年的等待期通常情況下,申請人只能首先獲得兩年的臨時配偶簽證,在此期間可以全職工作或者旅遊。在得到臨時簽證兩年後,需要提供證據證明仍舊處於此段關係並提供最新的無犯罪證明,方可獲得永久簽證,這也就是所謂的等待期。在特殊情況下,申請人可以直接獲得永居簽證,無需兩年的等待期。前提條件是:A.在申請簽證時,申請人和擔保人已經結婚、或者保持事實夫妻關係3年以上。B.在申請簽證時,申請人和擔保人已經結婚、或者保持事實夫妻關係2年以上,並且育有子女。但是,除非申請人申請直接獲得永居簽證,否則移民局只給臨時簽證。若申請包括擔保人的非親生子女如果申請人與前任有子女,此子女不是擔保人的親生子女,那麼就會使整個審理過程變得複雜。
如果子女在18歲以下,通常被認為是不獨立的,需要依賴父母。那麼子女可以被包括在配偶簽證的申請中,但是需要生父母另一方的同意。如果申請人沒有意向把未滿18歲的子女包括在配偶簽證申請中,子女依舊需要通過體檢和無犯罪證明。但是如果申請人沒有撫養權,情況會變得更加困難。境內申請在境內外都可以申請配偶簽證,如果是在境內申請,需要持有實質性簽證,而不是過橋簽,並且所持簽證不帶有『不允許進一步居留條款』。境內申請的優劣如下所示:優勢A. 過橋簽:當申請人在境內遞交申請,在審理過程中(審理過程可能長達20-24個月),可以獲得過橋簽,允許在澳洲境內居留。B. 工作權利:過橋簽允許申請人在澳洲工作。C. 醫保:在等待配偶簽證的結果過程中,可以享受基本的免費澳洲醫保。劣勢A. 審理時長:境內申請的審理過程可能長達20-24個月,而境外申請會快很多。
B. 出境限制:如果在境內申請,持有的過橋簽不允許離開澳大利亞。但是如果有合理的出境理由,需要先申請過橋簽B,等獲簽後方可出境。重複擔保如果之前擔保過其他人,或者被擔保過,就會有以下擔保限制:A. 如果之前擔保過其他人,需要等待5年才能再次擔保,每人一生中只能有兩次擔保資格。B. 如果之前被人擔保,需要等待5年才能擔保別人。C. 如果之前是通過付費父母移民方式獲得的PR,那麼如果有擔保別人的需求,需要等待5年。如果可以提供強而有力的理由,可以免除上面所提到的等待期。健康豁免申請配偶簽證時,所有包含在申請中的家庭成員都需要體檢。 通常情況下,申請永久或臨時簽證時,有『一人不通過,全家被拒絕』的規則,這意味著如果有一人體檢未通過,整個申請將被拒絕。 但是申請配偶簽證,此規則不適用。這意味著即使一人未通過,申請依舊可以獲批,但需要滿足治癒此疾病的花銷不是過多這一條件。可以把財務狀況、醫保政策和家庭支付能力作為證據放到簽證申請中。有拒簽史仍可申請配偶簽證通常情況下,如果自從上次入境後有拒簽史,並且持有過橋簽,那麼不能在境內申請其他簽證。但是如果上次被拒簽的不是配偶簽證,那麼這條規則在申請配偶簽時不適用。這意味著,如果申請人之前申請457或者485簽證時被拒簽了,不用離境,就能申請配偶簽證。但是必須提供能夠說服人的理由。信息的真實性match澳洲移民局歷來嚴打材料弄虛作假,移民法中的4020條款對申請者提供了虛假的護照、身份證、學歷、工作、婚姻關係和家庭成員關係的材料,或者是錯誤的有誤導性的信息,移民局不止是拒絕申請,並且會禁止申請者及副申請人在未來的3年或者10年內申請任何附帶4020條款的簽證,其中就包括了配偶簽證。來嚴打材料弄虛作假,移民法中的4020條款對申請者提供了虛假的護照、身份證、學歷、工作、婚姻關係和家庭成員關係的材料,或者是錯誤的有誤導性的信息,移民局不止是拒絕申請,並且會禁止申請者及副申請人在未來的3年或者10年內申請任何附帶4020條款的簽證,其中就包括了配偶簽證。推薦閱讀:
※澳洲的雙十一,Boxing Day
※【步步沙龍】澳洲旅遊局空降步步,手把手告訴你如何玩轉北領地
※澳洲交通之珀斯交通攻略
※大家對於馬蓉移民澳洲怎麼看有什麼看法?
※澳洲軍人:前線殺人是什麼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