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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理邪說:語法新思維(上)

這篇文章不涉及任何英語語法,只講想和大家談談下面兩個問題:

①什麼是語法?

②為什麼我中學時也學不好語法?

這兩個問題,其實比後面的語法知識更重要,因為它代表著一種思維的轉變。懂了你就改變了,不懂的人思維還是舊的。

中學時,語法也曾讓我很頭疼。我甚至不明白一些最基本的語法概念。比如說從句,單獨學的時候覺得還能接受,可一旦放在句子里,就完全弄不清到底是名詞從句、定語從句還是狀語從句了。

相信很多語法沒學好的同學都能體會我當時尷尬的心情:選擇題基本靠「猜猜法」,改錯題也是瞎蒙。考砸了找的借口和男生輸球時的口頭禪一樣:今天手感(語感)不行。當然,像我這樣愛抖機靈的男生會說:今天這個球不行。

上了大學後,沒有了其他學科的牽絆,我一頭扎進英語的世界,狠狠啃了五六本語法書,終於「撥開雨霧見太陽」。

這點程度的專研算鑽牛角尖嗎?我覺得不是。首先鑽牛角尖不一定是壞事。其次我們通常說的「你這人愛鑽牛角尖」指的是這個人喜歡在無意義的問題上做過多糾纏。但對於語法問題,你不懂就是不懂,以後遇到幾次就失分幾次。所以,對於語法,我們該學的還是要學,千萬不要怕難。走進它,你會發現語法不僅不難,還很有意思。因為一切都是那麼自然。


這篇先說第一個問題。

什麼是語法?

通俗的語法定義:

所謂語法,通俗地講就是「語言的法則」,用來指導我們寫出正確的句子。

什麼叫正確的句子呢?只要對方能準確明白你的意思,沒有歧義即可,並不需要鑽牛角尖。比如,研表究明,漢字的序順並不定一能影閱響讀。這句話其實個別字順序是亂的,但你還是理解了我的意思。所以,廣義上來講,只要對方理解了我們的意思,不符合嚴格的語法規範又如何?當然,為了避免寫出有歧義的句子,我們還是要學好語法。

(比如 long time no see,明顯是不符合語法的。但說的人多了,也就被老外接受了...)

語法新思維:

這個地球上,是先有語言,才有語法的。

這並不像模稜兩可的雞生蛋問題。就好比一首歌,肯定是創作者先想出調子,才能根據調子寫成曲譜。而不是有曲譜再去唱歌,這樣就是抄襲,而不是原創。但由於我們都是應試教育,學到後來大家都以為是先有語法再有語言,語法是硬性規定我們如何說英語的。這就本末倒置,很荒謬了。

我所理解的語法:

  • 語法是語言學家對繁雜語言現象的一種歸納總結。而這個歸納體系很難做到十全十美,只能把儘可能多的語言現象概括進去,卻不是全部;
  • 語法是我們看不懂長難句時的破拆工具,通過語法解構句子、理清句意從而達到理解句子的目的;
  • 語法讓我們在寫句子時「有法可依」。

這裡舉個不恰當的例子:

假設你做了一個衣櫃,你把它的格子分為放上衣的和放褲子的(創造一個分類歸納的體系)。

這時候你買了件連衣褲(個別特殊的語言現象),你該把它放哪一層?

比如我們都知道:副詞才能修飾動詞,形容詞是不能修飾動詞的。

我們只能說:

Children are playing happily on the beach.

卻不能說:

Children are playing happy on the beach.

但你們可能也看到過這樣一個句子:

Lei Feng died young.

這裡 young 看起來就是修飾 die 這個動詞的。那語法學家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臉嗎?

但是,語法學家「狡猾」就狡猾在這,他們會儘可能地把這些例外的語言現象再歸納起來。對於類似 die young 這類看起來好像形容詞修飾動詞的語言現象,語法學家這樣解釋:

die在這裡做系動詞,young 是修飾主語雷鋒的,而不是修飾動詞 die。就是說,

Lei Feng died young. = Lei Feng died when he was young.

這就好比你在柜子中又做了隔層,這樣就能把所有連衣褲放進這個格子里了。

目前已有的英語語法體系,已經較好地給絕大部分語言現象做好「歸納整理」工作了,比如某些現象都可以歸入「定語從句」,另外一些現象可以歸入「名詞從句」,等等。而幾個看似不好歸納的,語法學家只好再找找看有沒有相同用法的其他詞,整合起來再另外起個名字歸納成一個語法項目。這個過程的集合,就成了我們現在的語法體系。

總之,語法學家為了不自己打臉,會想盡辦法為一些看似例外的語言現象找個說辭,使它們能融入已有的歸納體系。而不同的人,分類方法可能不同。所以,不同學派對個別語法的歸類是有分歧的。舉個例子,有些語法學家認為 spend time (in) reading book 中 reanding 是動名詞,另一些語法學家認為這裡是現在分詞。認為是動名詞的一方的理由是:這裡省略了 in;認為是現在分詞的則認為:這裡沒有省略,而是句子必須只有一個謂語,另一個動詞變成分詞了。

不管如何,其實解釋語言現象時,只要自圓其說即可,沒有絕對的對錯。只是語言學家研究得更深,歸納的適用性更廣。隨著年紀漸長,我甚至認為所有的真理都只是局部的,相對的…萬一更大的緯度下,目前的物理理論不適用呢?就像愛因斯坦的理論之於牛頓經典力學。也有可能吧?所以心態要包容,平和。這個並沒有絕對的對錯之分,不需要爭得面紅耳赤。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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