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熱門廣告公司 W、F5、Karma、環時互動、天與空等,都有怎樣的風格?
來源:百聞不如怡見(ID:bwbryj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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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品牌提出高大上的品牌主張了,大概是廣告公司最擅長的事情之一 —— 也就是 brand proposition。
有趣的是,廣告公司們有自己的主張么?
有。但事實上,也僅有少數幾家 agency 能流傳出自己的觀點,並被業界熟知。它們大多來自知名的 4A 或者特別有個性的 agency:比如 BBDO 的「work work work」;比如麥肯的 「truth well told」;BBH 有一個「當世界向左,向右」(when the world zig, zag)....這些百年老店們固然有自己堅持的觀點。但在數字時代,技術/媒體/消費者/品牌都在變化。
新晉崛起的營銷傳播公司,有無什麼出色的觀點或風格呢?
不但有,而且很多。
有的觀點犀利,有的風格明顯。怡叔迫不及待自己主觀總結了一些分享出來,希望這些觀點與風格,能夠啟發你的工作和商業經營。
本文將提到的公司有:
Carnivo
F5奧美社交VML social時趣環時KarmaW
天與空
順序無先後,按本人思考順序隨意排列。
*本文所提到的各家公司的「觀點與風格」,由筆者與公司當事人交流,總結,或網路搜集而來。也因此,本文非常「主觀且片面」,如有理解錯誤,也請指正。
1. F5 和 carnivo 的「膠水」與「約創」思維
前段時間看到新成立創意公司 F5 的新聞稿中提到一個膠水思維:「膠水,獨具神力,擅長建立關聯,粘接不相關甚至不相容的兩個或多個事物,實現1+1大於2。」其含義大概就是 agency 作為膠水將不相關的能力整合起來發揮作用。
F5 為馬蜂窩創作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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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膠水思想也立刻讓我想起了 carnivo 創始人吳老師的「約創」思維。「約創,顧名思義就是發出邀約,一起創造內容。服務團隊根據品牌主的需求及產品特性,完成內容營銷的整體策劃工作,並邀請受眾及調性相符的內容創作者創造內容。」F5 是前 DDB 的 A 老師創立,carnivo 是前 NIM、Arkr 的吳老師創立。兩家都是今年新成立的代理商,又都認同一個相似的方法論,非常有趣。
carnivo 為 sony 耳機創作的廣告
其實,這一思維其實也並非誰獨創。伴隨諮詢公司、媒體公司甚至 BAT 在數字營銷領域的話語權增強,創意代理未必要什麼都會,而更可能的是越來越多去充當整合代理的角色,找到內容/技術上的強者做自己擅長的事兒。在這個環境下,阿康不能僅僅進行客戶溝通,策略不能寫方案,創意不能只會文案和設計,甚至媒介部再也不只是個「KOL 聯繫人」。每個人都應該主動承擔更多內容/創意的職責,這個趨勢從一些公司的架構中也慢慢看到。
2. 奧美Social的「對話思維」
關注 Social@ogilvy 的朋友都知道他們的 BD 叫古里奧。曾經有一次和他的對話,他問我你覺得 social 是什麼?和過去有什麼不同。我不記得自己怎麼回答,但一直記得他說他的理解(也算是 social@ogilvy 的某種方法論):他認為 social 就是從過去品牌單向對消費者的 communication 變成了平等雙向的 conversation。
奧美社交為 GE 通用電氣運營的官微,更人氣
因為互聯網更碎片化,消費者的精力分散,不會在聽你自說自話;而互聯網抹平距離,極大的賦權給消費者,每個人都可以 judge 你/誇讚你的品牌;同時,消費者之間對話的空間距離也被抹去,真實口碑通過網路傳播更快;品牌這時應該俯下身去,像人一樣對話,有的時候甚至要通過消費者的朋友(KOL,人格化的象徵)來替你說。
上述思考是很有道理的,當然現在也成為對 social 的一個基本理解 —— 品牌像人一樣對話,雙向溝通重,看看誰能給 TA 帶來更深度的體驗。
3. 帖易、時趣的「Social CRM」
在社會化營銷公司里也有不同類型、分工的企業,下面兩家講我待過的的公司帖易(VML social)和時趣(Social Touch)。他們同樣擅長社交傳播的其他部分,而更獨具特色的共同點是 —— Social CRM 領域的技術與經驗。這是他們獨樹一幟的能力。
VML social 為理膚泉做的 SCRM 案例
Social CRM 看起來很淺,做好了很難。SCRM 表面上可以理解為僅是將「傳統 CRM 行為搬運到社交媒體上(主要是微信)」,但深層次其實有不少難點。首先涉及到1對原有企業資料庫的對接。然後是2給用戶打標籤分析,這裡就需要根據行為判斷用戶屬性和分層。再往下,鏈接平台的獨立 ID,給每個群組做獨立的內容定製推送,需要強大的分析和運營能力。開發一個 SCRM 系統容易,持續運營難,越精準所需要的運營能力就越強。
時趣為愛爾康做的 SCRM 案例
再者說,SCRM 本身是一種「思維方式」,投入 SCRM,既秉持「用戶的終身價值極為重要」的思想,從而圍繞其進行的傳播戰役,也可能由純網民驅動的 UGC,變成激發老用戶的口碑傳播...諸如此類的皆是以 SCRM 運營為核心的思維。當然,SCRM 將逐漸成為未來更多企業的標配,就像大家都要做 SEO/SEM 一樣。
4. 環時的「網感」
雖然怡叔沒有在環時工作過,但身邊挺多前環時的朋友,再加上和老金有過面對面交流,感覺大概也能總結一點 —— 環時是家非常具備網感的公司。
不能膚淺的理解這個網感就是寫在 social 文案職位描述里的爛大街的「網感」,在我看來環時的網感類似於一種「公司自上而下,作為一個整體對網民的洞察力」,無論是引領追熱點+拒絕亂追熱點,還是第一個做 B站直播賣貨,以及給陌陌、點評等做的走心海報,你能看出他們的創意比較把握網路趨勢和網民心理。說到底這和他們招人比較有關係,與大多數 social 公司蜻蜓點水帶上「需要有網感」不同,環時在創意人選上似乎嚴格的多,對「知乎5000粉,微博小網紅」這種也比較青睞。
環時為陌陌打造的社交海報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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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環時的工作方式也非常「網感」:全公司幾百人在大微信群,有大型熱點居然會在群里各抒己見,比如要不要追?什麼角度追合適?最後老闆敲定。還聽過一個小故事講:創意做完海報會發到群里,如果沒人評論就默默滾去修改了再發出來。直到激發關注和同事討論,他們自己才滿意。取人,做事兒都如此「網感」,或許才能做出真正打動網民的作品。
5. Karma 的「奇趣」
對上海炙手可熱的 karma 了解,只能來源於與之合作過的甲方朋友,以及其數英里的案例庫了。對於這家創意熱點的理念,真的很難說出來什麼,但要說作品風格的確比較獨樹一幟,我想到爆裂、重口味、詭異等等,最後用了朋友提供的「奇趣」這個詞兒。
Karma 為餓了么打造的「餓了別叫媽」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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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趣就是獵奇又有趣。它家服務的岡本一直是杜蕾斯強有力競爭對手(創意上)不提了,包括給餓了么、支付寶、必勝客做的一些視頻H5都有弄弄的獵奇風格,你肯定記得「餓了別叫媽」里的王祖藍...作品大多讓人印象深刻是一件好事兒,但是偶爾也有弊端。karma 家的創意偶爾也會給人一種「牽強感」,讓人看完創意覺得怪怪的,雖然出品質量絕對不錯。
在我看來這種「奇趣」又一定來自這家公司的一種「個人化」風格。由 kama 所創的 karma,名字代表「因果報應」;幾乎所有作品都有點想要突破條條框框;公司年會的宣傳廣告也神經兮兮般的精緻;或許也正因為這種老闆 DNA 里的個人風格,帶給公司了不同的創意活力。
6. W 的「創造者思維」
肯定沒人會忘記 W。雖然接觸不多,但好在 W 及創始人三水哥一直擁有(或營造了)非常強的品牌印記。不管是「野狗」這個起初令人震驚的自稱,還是將「思無邪,本能心」作為公司的方法論,但我覺得還是「創造者」這個概念更有啟發性。
W 為大眾點評打造的「我們之間就一個字」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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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廣告公司常願意以創意公司自居,創意人也是一個聽上去很美的職位。而W提出來「不做創意人,只做創造者」,而從這 2 年頻繁霸佔廣告媒體首頁的新聞來看,他們的確做了一些特別的事情。從最早淘寶、大眾點評的那些 H5 玩法機制的創作,然後是對 new balance,豆瓣這類客戶精品內容的準確把握,以及最近朋友圈頻繁曝光的野狗樂隊等等...有不少玩法、甚至可以說「戰略」(比如對 H5 的理解運用,對原創音樂的執著)是領先行業思維幾步的。
對這種「創造」思維我很贊同的原因是:現在人人唱衰乙方、外包,實際上做品牌營銷的人和技術都沒變,需要更多的是創造力,需要如同互聯網瘋狂生長般的創造人。這才能讓整個行業變好,一起分餅。
7. 天與空的「新聞頭條」
說到天與空,也是這兩年大紅大紫的本土創意公司。幾位創始人都在4A做到很資深,然後出來開了一個「4A 升級版」,還記得當年**門**網都在報道「舊4A的幾大問題」云云。這或許為很多人吐槽,但背後實則蘊含了這家公司(由創始人基因導致)的一種方法論 —— 把廣告做成新聞。
天與空為顧家傢具創造的「816不加班」行動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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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思想的好處顯而易見,至少案例確讓人記得比較清楚,如「不說話」/「不吃飯」的公益案、淘寶地鐵裝置還有今年的顧家家居在上海環球港的大型行為藝術....新聞的本質在於與人有關,提供有價值的消息;如果一次品牌傳播活動成功變成眾人關注的新聞事件,就比較有機會突破媒介之間的壁壘進行跨媒介傳播,這的確是數字時代衡量戰役結果的一個指標。「新聞化」唯一要考慮的事情是怎麼合理的與品牌關聯,增加品牌的曝光而不是為事情本身增加流量。同時,這也對品牌所處的特定階段提出要求,畢竟博眼球的行為有的時候要付出一些負面代價...以及尷尬...
在變革的時代,必定有變革的公司出現。公司背後是人,而人的背後是與眾不同的思想。
上述這些算是我觀察到的,數字營銷時代與眾不同的思想。還要許多優秀的公司,因為個人視野有限並沒有放上來,請諒解。
有些公司在網路中早已明確提出了自己的方法,有些是公司發展的核心能力,而有些只是我看到的風格特色的歸納,但它們毫無疑問都是極具特色的。
我相信,如果不止於PR層面的運用,這些有價值的觀點與風格真正帶入對品牌的服務中,一定會帶來更有價值的創意和傳播。有自己一套思考的公司,至少更容易被人關注。
說到這,你和你所在的公司的風格與觀點是什麼?
歡迎在留言和其他人分享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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