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終於想通「郭敬明性侵李楓」案是怎麼回事了!

說實話在新聞推送出來的那剎那,我是相信的。畢竟對郭敬明的性取向隱隱綽綽知道那麼一些。但是,慢慢細想,此案有諸多疑點,越想越覺得奇怪。

疑點有如下 點:

1、現階段沒有任何證據,只憑李一張空口白話,而且據他的描述,不可能有任何證據。

2、憑郭敬明的身體條件,敢隨便實施「性侵」?雖說有權力,但若碰上一個剛烈的主兒,幾巴掌把他呼在那裡怎麼辦?像郭這樣身價上億的人,多多少少會有些防備心理,想要引誘,大可以採取更巧妙更隱蔽的形式,會這樣直白而且不要臉?

3、2人相處多年,如果郭是如此饑渴之人,隨便暗示一下,讓他再次實施騷擾,然後隨便錄音或錄像,從此郭將被他捏在手裡,為所欲為,不比多少年後空口白話地出來扮演弱者有用?當年騷擾了一下能等待多年利益關係撇清了再爆料,如此有城府之人想不到這點?

4、身為一個男的,真如李所說,這種程度的接觸,最多只能說是性騷擾、性暗示,試圖潛規則而已,並未給本人身心造成多大損害。而且郭身量矮小,無論何時何地,未得李允許都不會對他造成威脅。而且李之後還對郭多加讚美,跟著一起旅遊之類。可見心理陰影也沒有多大啊?如果郭之後沒有後續舉動,還幫他出書,相隔多年,有多大仇多大恨把這點事情拿出來說?說句不好聽的話,如果是我,要麼當時就爆出來跟他你死我活,要麼看不慣走人,要是還留在人家公司拿了人家好處,而對方又沒有繼續騷擾,n年後拿出來說,好意思?

5、郭說什麼也是個大老闆,而且還是個死不認錯,傲嬌好面子的主。據下屬爆料脾氣不怎麼好,必須別人順著他。這李楓第一晚都拒絕他了,第二天還腆著臉幫人家口,第三天人家直接不跟他住了,郭不但不怒,還幫人家宣傳出書,領著人家旅遊,他的face呢?他的驕傲呢?他的脾氣呢?難道是真愛?但眾所周知郭老闆是個極為顏控的人,而且有的是美男環繞(見下圖),至於對李如此上心,如此低三下四嗎?

5、郭起訴刑事案件,這種案件條件很苛刻,如果李楓有一丁點證據能證明自己說的話是對的,很可能就被判無罪。而且到最後案件的結果會在網上公示。如果說現在郭已經被黑成這個樣子,到時候若法院判決李楓無罪,可以想像那時候的大眾會怎樣狂歡。那麼郭將徹底身敗名裂死無葬身之地,他的商業帝國很可能瞬間坍塌,俗話說「光腳的不怕穿鞋的」。為何郭會做出這樣你死我活的選擇?側面也說明,郭就算對李騷擾,也可能就多年前那麼一次,否則不會這樣理直氣壯,認為沒有把柄在李手裡。

6、如果說多年前不敢爆料,現在就敢了嗎?這麼多年過去了,既然沒有證據,一般人即使爆料,也會想到可能因為沒有證據而被質疑而選擇放棄。如果說真的是想為自己伸張正義,為何描述如此籠統、含糊,而不是盡量詳細讓對方無可反駁?

7、從以上分析,可見李可以為了眼前的利益忍氣吞聲多年。然後這麼多年過去了,一個網上的帖子就讓他爆炸啦?要說這些傳聞,現在肯定不是傳的最歡的時候,畢竟當初的最世作家現在已經逐漸淡出人們的視野。當初傳得最盛的時候沒啥感覺,現在傳言逐漸消散的時候一下子受不了刺激憤而發帖?

8、利益角度,誰是受益者?從傳播學角度來看,壞新聞也要強過沒新聞,更何況郭本來處於風口浪尖的人物,又是非常奪人眼球的「性侵」「性取向」問題,引起的大眾關注是全民級別的。對於一般人來說,這種事情確實屬於負面,沒必要為了巨大的關注度而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但要注意李是作家,並非常人,對於作家來說,吸引別人來看自己的作品,是至關重要的。甚至從前有個作家為了炒作自己的書甚至選擇自殺。這裡並不是要黑作家的意思,對於一個作家來說,嘔心瀝血的作品寫出來沒有人關注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有時候甚至不光是賺錢的問題,甚至可能是一種對於自我價值和理想的追求。在這些動機的驅動下,利用一件非常博眼球的事情來炒作不是不可能。

而且李最近的書又被置頂,據其稱是「被人」沖了會員。不管真假與否,他從此事可以獲得關注和利益乃是確定無疑的事情。

上面這麼多疑點,到底怎麼解釋呢?

就在我迷惑狐疑,百般不解的時候,突然看到了這張圖片,腦海中跳出一條思路,一下子想通了。

噹噹當,柯南時間到,讓我來揭示事情真正的真相吧。

果然就如好多人所說,身為一個顏控的四爺是看不上李這樣的人的。但是跟別的美貌小生有些曖昧甚至多加偏愛是有可能的,而李旁觀之下可能覺得自己看到了某些「內幕」。覺得非常不平衡,甚至屢次暗示,說一些「跟著郭敬明有肉吃」之類的話。按照他「覺得郭敬明抄襲」但還是簽約的現實性格,甚至不排除也想要犧牲些什麼換取利益,甚至對四爺多次暗示,但四爺居然拒絕了。總之,這過程中李因為什麼目地沒有達到而懷恨在心,或者覺得這些事情有利可圖,暗暗記下,心想「有朝一日」要把這個大料爆出來。但是一直苦於沒有合適的時機。

可能到現在他終於進行了利益切割,可以爆料了。但是該怎麼爆呢?現在大家對同性戀已經比較開放了,直接爆料前老闆內幕一方面引發大家鄙視,一方面人家你情我願的潛規則很可能圍觀群眾覺得不甚感冒。

於是這時候李就發揮了身為作家的天賦,把自己也偽裝成受害人之一,順便爆出四爺的性向和與其他人的事情。

不得不說他寫的非常有技巧。首先,把場景設置為多年前,這樣沒有證據大家也會認為過去這麼久了,根本不會有證據。其次,將語言含糊籠統引導想像的功能發揮到淋漓盡致,什麼「他把手放到了我的身上」「居然想口我」,放到身上哪個部位?怎麼看出來想口他的?什麼細節都沒有交代。如果真的耿耿於懷多年,連這點細節都記不清?

如果真的只是如他描述的這樣,其實最多只是性騷擾罷了,在傳播時可能還不是那麼轟動。於是李又發揮出神入化的暗示性寫作功底。「問過律師,已經構成了性騷擾和性侵犯」。一下子把高度拉到「性侵『』上,果然,一下子新聞就爆了。而無良的媒體果然為了博眼球全都炒作「性侵」,可以說,到全國人民看到標題的那一剎那,四爺的名聲已經被判了死刑。大多數人不需要知道真相,只會留下印象。

有人說李作家寫作水平太差不像個作家,說這話的人太天真了好嗎?李整篇文章充滿了巧妙的暗示,達到了沒有任何細節卻顯得很真實的效果。而且爆料的方式和時機也經過充分選擇。

早知道謊言半真半假聽上去最像真的。郭敬明基本上是半出櫃的樣子,就剩下最後一層紙沒捅破,普羅大眾也影影綽綽都知道他的性向。這時候爆料,一下子印證了大眾對四爺之前的懷疑,於是在看到標題的瞬間,大多數人都信了。其實我當時也相信了,但是仔細看了文章之後,卻越想越覺得不對勁兒。

說郭的名聲本來就不好,這件事對郭沒有影響的人,認真看看下圖。

想一想,如果忽然之間,你被全國人民莫名定義為「性侵犯」,可能連從前跟你正常交往的朋友,都可能對你有些顧忌或戒備,你和任何男孩子的來往都被人帶上有色眼鏡審視,就算是了解你的人,有時候也不免多想那麼一兩個念頭……而這一切都是一個曾經對你巴結有加,笑臉相迎的小人污衊你的。你要是個心高氣傲的人,簡直就要被活活氣死。

而且網上的大眾,沒有一個人認真地去挖掘真相,全都在調侃,諷刺,挖苦,侮辱……人們要的不是真相,只是一個將你踩在腳底侮辱取樂的機會。

你們有沒有一刻,想到過你們所侮辱的,也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他的心,也會因為鋪天蓋地的惡意洶湧感到痛苦憤怒,感到手足無措,甚至會感覺支持不下去失去活著的意義。

當然,迎接他的只是大家的不以為然和諷刺挖苦。

讓我想起一個新聞,一個人在樓上想跳下來,但是警察一直在勸他,他有些動搖。這時候,下面的人不耐煩地喊「那你跳啊,怎麼不跳了?我們等了這麼久。」

於是,滿地鮮血。

我不知道那個喊著讓別人跳樓的人,會不會覺得良心不安。

如果有一天郭敬明真的撐不下去了,像張國榮那樣跳樓自殺了,會怎樣?

不知道那個時候,你會不會突然想起他寫過的那些敏感而憂傷的文字,想起你逝去的,單純而酸澀的青春,突然會有那麼一秒,有點想念他。

又或許,那時候同樣的一堆人,又出來懷念他欣賞他了。就像MJ一死就多了一大堆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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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可不可以不再黑他抄襲了?在這個吳亦凡約炮這麼勁爆的新聞都可以在幾個月後漸漸被人們遺忘,郭敬明十幾年前的一個錯誤,就當真如此罪無可恕?

誰沒有年輕不懂事的時候?況且他是真的有才的,只不過年少不懂事走了捷徑而已。他要是不那麼倔強,如果能適當的服軟討好,說幾句取悅大眾的話,乖巧地賣個好,道個歉,也許圍觀群眾早就退散了,但。我覺得,道歉不道歉,重要嗎?像一大堆群眾圍觀著一個做錯事的少年,而這個少年出於倔強和羞恥的緣故,不肯道歉,但他內心一定是知道錯了的。何必一定要逼著他扯下自己的面子,凌虐他的自尊心,看著他的心理防線被擊垮,圍觀群眾才覺得心滿意足呢?你們自己一定也有年輕的時候,也有青春期那種微妙而脆弱的自尊心,也曾經犯過錯。你們換在他的位置,想一想吧。

其實,《假如給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海倫凱勒的一篇文章也曾經涉嫌抄襲了呢,跟別人的簡直一模一樣,她給出的解釋是小時候看過別人寫的故事,然後潛意識中就不知不覺把這個故事寫出來了。但是當時的作者原諒了她,這也沒有妨礙她留下更經典的著作。

他以後寫了那麼多書,做出了那麼多成績,他像個拚命三郎一樣以為可以證明自己,但他錯了,大家根本不想要他證明,大家只是樂於看到一個很有名很有錢很有才的人去死而已。

——郭敬明

——某知乎er

說實話我之前不怎麼了解郭敬明,只是知道他名聲不好而已。但這件事出來我真的成了他的粉,無他,太勵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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