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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觀點

我最近開始寫一些關於音樂的回答。除去意見不同開口大罵的評論,最大的意見不同可能是對於藝術的「美」這個定義模糊不清。

我截取了一段維基百科對於「美」的定義:

「美」,哲學概念,一般指「某一事物引起人們預約感情的一種屬性」。漢子「美」是由「羊」和「大」字組成的,由此而延伸出其他美的含義。但是各個時代活著民族對於美的定義是不同的。

這裡兩個重點,第一,「美」是什麼。第二,「美」的定義並非恆定。

我們首先達成以上共識,然後才能進行下面的討論,我再截取了我某一個回答下的典型評論,逐句回復解釋:

前面兩句惡意揣測按下不表,從「自以為炫技就很了不起?」開始。

在歌唱領域,「炫技」從始至終都是很了不起的事情,因為「唱歌」本身就是一門技術活,一旦開口,任何一個微弱的氣息,都從屬於「唱功」範圍內,一首歌三分鐘,四分鐘,從其一個音符開始,直至伴奏的最後一個音落下,都是「表演」時間,在幾分鐘里,歌手的任何反應,任何動作,都是服務於表演的技術。我印象比較深的就是袁婭維唱歌時經常出現的「哈哈」笑聲,這是歌手本人節奏和律動強才能出現的炫技部分。The One 唱《那個男人》橋段部分,有個哭腔,逼真到那個音下的字,無法發聲,而完成這個動作,本質上是在那個音上空拍。如果沒有「炫技」,這些都省了,你們還會覺得這歌手唱歌好嗎?

第二個,「喜歡芭樂情歌就是品位低下?」這個問題,喜歡芭樂,同時喜歡爵士,搖滾,雷鬼等等,這叫聽曲面廣,算愛好廣泛。但是如果你只喜歡芭樂,那對不起,你的品味實在是差。當然,芭樂也有好又壞,《可惜沒如果》就是旋律上給人意外感的一首優秀作品。那又是另一個話題了。

第三個,「技巧研發是新東西,並不代表著社會的主流。」音樂一直談不上什麼新的技巧研發,流行樂寫不到古典音樂那麼複雜,流行最大的特質就是通俗。所以,這一點上這個盆友完全沒有弄明白是怎麼一回事。

第四個,「大俗即大雅。」這句話能排進我最噁心的幾句話里,而且排名靠前。它玩弄的是大部分人的智商。我心裡的大俗諸如,說個大家聽過的,《老鼠愛大米》。我心裡的大雅,比如《降 B 大調華麗的大圓舞曲》,我們現在假設「大俗即大雅」成立,那麼,維也納金色大廳會變成啥?不知道各位有沒有被這句話噁心到。我不完全點破。但是我現在已經噁心了。下一個。

好像沒有下一個了。

這裡是我想說的話,

音樂,美術,雕塑,電影等等,你覺得美,我覺得丑。或者我覺得丑,你覺得美,這都可以。但是不要提資格論。當「你有什麼資格這麼說 XX ?」出現時,我只能反問你「你有什麼資格跟我說話?」搞不好你可能會挨打。

真實的情況是,審美只有一半是主觀的,另一半叫做底線,底線就是,羅玉鳳不會成為美女的代名詞。而主觀部分則是,你可以喜歡林志玲這樣的美女,也可以喜歡徐若瑄這樣的美女,這個叫個人喜好。一旦你喜歡羅玉鳳,旁人會用另一個詞來描述你,叫做「重口味」。

音樂同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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