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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金教我的寫作技巧--《寫作這回事》「寫作類主題閱讀(5)」

一年前就讀過斯蒂芬·金這本創作生涯回憶錄《寫作這回事》,現在我又把它拿出來重讀,卡爾維諾說:「一部經典作品是一本每次重讀都好像初讀那樣帶來發現的書」。這句話倒是容易使人聯想起海瀾之家的廣告語。

這次重讀我在書上勾勾劃劃,把對自己而言有用的技巧連同個人感想記在了一張空白列印紙上,書重讀完了,列印紙正反兩面也都寫滿了。還真添了一些新發現。當然你--親愛的讀者--硬要說我有了新發現是因為距離上次閱讀這本書的時間太長,以至於把書的內容都忘光了,現在卻跑出來恬不知恥的大聲疾呼自己有了新發現。你這樣說我自然也不好意思反駁什麼,事實的確如此,上次讀這本書時沒怎麼用心。那我就再次恬不知恥的梳理一下斯蒂芬·金教給我的寫作技巧。

讀書

寫作者就好比泥瓦匠,寫作者的寫作的過程就好比泥瓦匠砌牆,不同的是泥瓦匠所用的材料是從磚廠運輸過來的現成紅磚塊。而寫作者必須掄起大鎚把前人砌好的作品之牆砸碎,在廢墟中拾取對自己有用的磚塊重新砌起一堵牆,這堵新牆就是寫作者的新作品。從這個角度來講寫作不算是一個省力的差事,要建起一堵新牆就要去費力砸碎很多的舊牆。讀前人的作品就是在砸舊牆。

斯蒂芬·金從小就善於砸舊牆,他大概看了六噸重的連環漫畫才開始寫自己的故事。成年後他每年要看七八十本書。不管走到哪裡都帶本書,一有機會就會讀上兩頁,開車的時間也用來聽有聲書。他提到:

你必須得廣泛閱讀涉獵,同時不斷精鍊並且重新定義自己的作品。我很難相信那些極少閱讀的人(有的根本一點書都不讀)竟然打算寫作,並且期望別人喜歡他們的著作。

用準確的辭彙

寫小說雖然是構思虛構的故事,但是作品要表現人們的真實的言行,這樣才能讓讀者對虛構的故事產生真實的感覺。小說中的人物在被石頭砸到腳趾時會說什麼,你就要照實寫什麼。

寫作最糟糕的做法之一就是粉飾辭彙,你絕不可以用「酬勞」代替「小費」,你決不應該說「他停留得太久,時間足以完成一次排泄行為」,而要說「他停了拉泡屎的功夫」。斯蒂芬·金說這樣做並不是教你說髒話,只是要你有話直說,只要這個詞適宜並且生動即可。

打比方

寫作者用打比方、做隱喻的方法可以寫出令讀者喜歡的形象生動的語言。比喻用到點子上帶給我們的喜悅好比在一群陌生人中遇到一位老朋友一般。將兩件看似毫不相關的事情放在一起比較,能讓我們換一種全新的生動眼光來看待尋常舊事。

比如前面我把寫文章比作砌牆就是一個很好的比喻。斯蒂芬·金最喜歡的比喻包括「黑得好比一車廂的屎眼」,「我點了一根香煙,味道好似管子工的手巾」,還有「我忙的好像獨腿人參加踢屁股比賽」。

好的比喻是聯想的產物,生活中要留心觀察,積累有趣的現象,好玩的事物。積累多了才能在寫作中靈光一閃的把兩個不同的事情類比起來。

故事是自發的

《關於寫作》這本書的作者拉莫特說自己只不過是給正在寫的小說中兩個在沙堆邊玩耍的孩子角色打燈籠的人,小說中的角色有他們自己的命運,寫作者的任務就是在一邊偷偷地把觀察到的情景記錄下來。斯蒂芬·金把故事比作遺迹,是一個未被發現但已經存在的世界。作家的工作就是把每個故事盡量完好無損的從地里挖出來。斯蒂芬·金說:

作家不需要幫小說中的角色脫身,或者操縱他們的命運,而是觀看發生的事情,然後把它寫下來。對於結局我常會有個大致的想法,但我從不曾命令任何一群人物按照我的意志行事。相反,我希望他們照自己的意思做。有的時候結局跟我想像的一樣。但是大多數時候,結局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對於一個懸疑作家來說,這可是件大好事。畢竟我不單是小說的作者,還是它的第一個讀者。

剩下的幾個技巧我將寫在明天的文章:斯蒂芬·金教我的寫作技巧--《寫作這回事》「寫作類主題閱讀(6)」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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