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專題】在線監控數據造假那些梗,這些辦法或許能幫到你

在環境執法人員少、監管企業眾多的當下,在線自動監測已成為環保部門對企業排污進行監管環境監管、有效防範偷排漏排行為的重要手段。但這些設想都必須建立在自動監測設備處於正常運行、不存在監測數據造假情況的基礎之上。

然而在現實情況中,一些污染源企業為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對在線監測數據進行造假的手法層出不窮,導致在線監控平台獲得的監控數據失實,環保部門的「千里眼」不時處於失明狀態。

在線監控數據存在的眾多梗,讓環境監管者有苦難言,而群眾投訴卻不斷攀升,給一方安定埋下諸多隱患。

難道就沒法子可以從根本處讓人們不敢造假、沒法造假?這幾天,優蟻君為此幾乎翻爛了案頭書,總算找到了幾條相對靠譜的路子,希望呈上來給諸君共享,也希望相關各方覺得有用的,趕緊拿去落實,讓我們小老百姓早日遠離罪惡丑、多沐浴點真善美。

點子1:變更自動監控設施運營經費支付方式

當前,國內各地新建的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主要由污染源企業自身出資建設,自動監控設施運營費用同樣由污染源企業向第三方運營企業支付。

由於利益上的依賴關係,在運營過程中很容易造成運營企業因不敢得罪污染源企業,對污染源企業的造假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會一同參與造假。

以2015年12月環保部通報的東莞長安錦廈污水處理廠環境違法案件為例,為減低污染處理成本,騙取巨額污水處理費用,東莞長安鎮錦廈三洲水質凈化有限公司將出水口在線監測設施預處理器電磁閥被拆除,增加自來水管道,並在進水口三條進水管道設有手動控制閥門,以便隨時調節進水樣稀釋比例。

說句實話,類似這種低劣的造假手法,如果沒有第三方運營企業的配合,就常識而言根本不可能在運營過程中神不知鬼不覺不被人發現。

要從根本上改變這種作假行為,應該考慮由環保部門在計算、收取排污費時,統籌考慮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的運行費用,將相關費用列入預算或者收費項目,由環保部門與運營單位簽訂合同,由財政在收取的排污費中支付運營經費。

如此一來,運營企業就不必依賴於污染源企業,環保部門也可以更有效地運用市場手段對運營企業進行約束,從而有效防止運營企業與排污企業之間勾結對監測數據造假。

點子2 善用信息及時提升執法命中率

在線監控數據造假違法行為更多發生在企業內部,且切換迅速,這類案件的查處要求快准狠,否則能夠抓住核心證據鏈的機會稍縱即逝。而這類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又往往涉及污染防治部門、環境監察部門、環境監測部門等之間的溝通協作,如果僅僅依靠傳統方式進行溝通,常常會遇到溝通不及時、不順暢,不能及時了解排污詳細情況。

因此,通過升級信息化系統,利用現有的信息技術能有效加強部門之間的聯繫顯得尤為關鍵。

比如說,在東莞等少部分城市,目前已經形成移動執法能力。當某個污染源發生異常情況或緊急情況,移動執法系統能立即查詢哪些執法人員在該污染源附近或住在附近,並及時向相關執法隊員發送預警信息,使離污染源最近的執法人員能及時趕赴現場,執法人員能手持移動終端現場查閱各種詳細情況,現場調查取證並實時向系統傳輸和存儲現場調查情況和圖片以便進行進一步分析和查處。

點子3:建立企業污染源排放核算模型

一個企業的排污量是與其資源消耗量成正相關關係的,也就是說,通過建立企業污染源排放核算模型,我們是可以通過其他參考系比較來判斷在線監控設備提供的數據是否正常的。

因此,環保部門可以應用信息化技術,在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中建立起不同污染源類別,不同行業的污染源排放核算模型。然後在系統中可根據各企業的污染源類型、排放規律、生產工藝、污染源處理設施設計處理量等信息計算每個企業的產排污係數,再結合企業的用電量、用水量、歷史同時段排放量、同類企業排放量等信息分別計算該企業的污染源產生量和排放量。

如果依據自動監控設施監測結果計算得到的污染源排放量與依據系統中核算模型計算得到的污染源排放量相差甚遠,則該企業存在監測數據造假可能性,該企業可列為嫌疑企業名單。環保部門再針對這些嫌疑企業進行現場檢查,核實自動監控設施及監測數據是否被造假。

簡單來說,環保部門可以根據自動監控設施測算的結果,推算出污染源企業達到這一結果所需要消耗的產品原材料、用電量、用水量等資源數量,然後與系統實際顯示的數據進行對比,如果發現系統數據與推算數據相差甚遠,那麼就足以懷疑該企業自動監控數據是否被動了手腳、存在問題。

當然,企業污染源排放核算模型須建立在精細化生產與管理的基礎上,且也需要政府在上面投入一定的人力財力和物力,與一個國家和地區的發展水平息息相關,目前僅在歐美一些發達國家有實踐案例。就國內而言,東部沿海一些發達城市已經具備建立這類核算模型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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