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台灣改變政體「回歸」大陸,台灣方面誰有資格決定這件事?yolfilm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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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yolfilm的一篇回答。
叫台灣改變政體「回歸」大陸,台灣方面誰有資格決定這件事?
我很無聊,
於是我就評論了。
「作為台灣人,我要批評那些陳腐的「強權決定論」,都啥時代了?就別把「白頭宮女舊事」拿出來說道了,真的,蘇聯都解體了快三十年的二十一世紀,還在宣講「強權的無邊力量」,用中世紀的政治理念,來想像現前當下的問題,確實叫人聽了打哈欠。
也許有人會以為,台灣人的意志不重要,兩千兩百萬人,只能順應時勢,將自己的未來,拱手交由世界各大強國來決定,這些人總愛舉證台灣島數百年的歷史,證明了台灣人沒有選擇的自由。
(殊不知,每次改朝換代,台人哪次不浴血抵抗?就是敗了,一敗再敗,也從未放棄過。)
若你在眼下的中國大陸,比如像知乎這樣的地方,宣講這樣的「台灣悲情歷史」內容,請原諒我提醒你,你的說法,正是台灣-獨-立運動,最重要的核心理念。「不作亞細亞的孤兒,要作自己的主人」,就是這樣的心態,逼著許多台人想脫離中華民族,成立自己的獨-立國-家。
台獨主義者的邏輯很簡單,「我就是被打敗了,也是我自己的決定,後果,我自己承擔。」
你愈是恐嚇他,愈是嘲弄他,愈是威脅他,他愈是如是主張,所以,某個層面來說,台獨的另個同義辭,是仇中、反中、厭惡中。那個仇恨、反對和厭惡,是被逼出來的。逼得他們愈行愈遠,走向一條不歸路。故此,請聽我一句勸,你們又腥又臭,又臟又毒的「強權決定論」,正是催生台獨主義的無上肥料。」
台灣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公元230年。三國時期,吳王孫權派1萬官兵到達「夷洲」(今台灣省),吳人沈瑩的《臨海水土志》留下了世界上對台灣最早的記述。隋唐時期(公元589—618年)稱台灣為「流求」。隋朝曾三次出師台灣。據史籍記載,610年(隋大業六年)漢族人民開始移居澎湖地區。到宋元時期(公元960—1368年),漢族人民在澎湖(今台灣省澎湖縣,下同)地區已有相當數量。漢人開拓澎湖以後,開始向台灣發展,帶去了當時先進的生產技術,公元12世紀中葉,宋朝將澎湖劃歸福建泉州晉江縣(今福建省晉江市)管轄,並派兵戌守。元朝也曾派兵前往台灣。元、明兩朝政府在澎湖設巡檢司,管轄澎湖、台灣地區事務,負責巡邏、查緝罪犯,併兼辦鹽課,隸屬福建泉州同安縣(今福建省廈門市同安區)。明朝後期漢人開拓的規模越來越大。在戰亂和災荒的年代,明朝政府和鄭芝龍集團曾經大規模地組織中國大陸居民移民台灣。
荷蘭、西班牙殖民淪陷時期
16世紀,西方殖民勢力迅速發展,開始把觸角伸向東方。17世紀初,荷蘭殖民者乘明末農民起義和東北滿族勢力日益強大,明朝政府處境艱難之時,侵入台灣。不久,西班牙人侵佔了台灣北部和東部的一些地區,後於1642年被荷蘭人趕走,台灣淪為荷蘭的殖民地。荷蘭殖民者盤踞台灣38年,修築熱蘭遮城和赤嵌樓(今屬台灣省台南市,下同)作為進行殖民統治的中心,殘酷剝削台灣人民,把土地據為已有,強迫人民繳納各種租稅,掠奪台灣的米、糖,把其收購到的中國生絲、糖和瓷器經台灣轉口運往各國,牟取高額利潤。荷蘭殖民者的行徑,激起了台灣人民的反抗。1652年9月,農民領袖郭懷一領導了一次較大規模的武裝起義。這次武裝起義雖然被鎮壓下去,但它表明荷蘭的殖民統治已經出現危機。九年後,他們配合民族英雄鄭成功驅逐荷虜,收復了台灣。
明鄭時期
1644年,清軍入關,在北京建立清朝政權。1661年4月,鄭成功以南明王朝招討大將軍的名義,率領2.5萬將士及數百艘戰艦,由金門(今屬福建省金門縣)進軍台灣。鄭成功在進軍台灣時,向荷蘭殖民者表示,台灣「一向屬於中國」,台灣和澎湖這兩個「島嶼的居民都是中國人,他們自古以來佔有和耕種這一土地」,荷蘭「自應把它歸還原主」。經過激烈戰鬥和圍困,1662年2月,鄭成功迫使荷蘭總督揆一簽字投降。鄭成功從荷蘭殖民者手中收復了中國領土台灣,成為一位偉大的民族英雄,受到廣大人民的敬仰。鄭成功收復台灣後,廢除殖民制度,改赤嵌樓為承天府,置2縣,設安撫司於澎湖,總稱台灣為東都,後鄭經改稱東寧[10]。為紀念故土,改稱熱蘭遮城為安平鎮。
鄭成功收復台灣後僅4個月即病逝。鄭氏政權把大陸的政治、文教制度移植台灣,重視土地開發和興修水利,發展對外貿易,促進了台灣經濟的發展。鄭氏政權末期,台灣的漢族人口已達12萬人。
清朝時期
鄭氏政權末期與清政府處于軍事對峙狀態。清政府平定大陸後,開始計劃將台灣納入版圖,曾經採取招撫方針,企圖說服鄭氏降清未果。鄭氏政權曾多次反攻大陸沿海地區,至1678年秋鄭軍戰敗,所佔領的東南沿海州縣全部喪失,隨即完全退守台灣。此時,清朝政府統治中國已成定局,鄭氏政施琅權逐步演變成為地方割據政權。1683年7月8日,清政府派福建水師提督施琅率水陸官兵2萬餘人、戰船200餘艘,從銅山(今屬福建省漳州市)向澎湖、台灣進發。清軍向澎湖守軍發起攻擊,鄭軍潰敗。鄭成功之孫鄭克塽率眾歸順清政府。
1684年,清朝設置分巡台廈兵備道及台灣府,隸屬於福建省。1811年,台灣人口已達190萬,其中多數是來自福建、廣東的移民。移民大量開墾荒地,使台灣成為新興的農業區域,並向大陸提供大量稻米和蔗糖。由大陸輸入的日用消費品和建築材料等,使台灣的經濟得到相當程度的發展。此時,台灣與福建、廣東的來往十分密切,中華文化更加全面地傳入台灣。
自1840年英國發動侵略中國的鴉片戰爭後,西方列強逼迫中國開放通商口岸,台灣的淡水(今台灣省新北市淡水區)、雞籠(今台灣省基隆市)、安平(今台灣省台南市安平區)、打狗(今台灣省高雄市)相繼開港,進口以鴉片為大宗,出口則以茶、糖、樟腦為主。
同時,日本經過「明治維新」走上資本主義發展道路,開始對外「開疆拓土」,向南把琉球和台灣作為擴張的目標。1874年1月日軍入侵台灣,10月,中日簽訂《北京專約》,雖然軟弱的清政府對日本作出妥協,但《北京專約》仍表明中國對整個台灣行使主權。
由於西方列強向中國邊疆侵逼,中國出現了邊疆危機。1883—1885年中法戰爭期間,法軍進攻台灣,遭劉銘傳率軍重創,到1885年6月《中法新約》簽定,法軍被迫撤出台灣。
中法戰爭以後,清朝為了加強海防,於1885年將台灣劃為單一行省,台灣成為中國第20個行省。[13]首任台灣省巡撫劉銘傳積極推行自強新政,清理田賦,增加財政收入,購買輪船,架設電報線,設立郵電總局,建造鐵路;購買軍艦,增設炮台,設立機器局自造武器;成立煤務局,安裝新式採煤機器;設立興市公司,建街造路;創立西學堂、電報學堂,培養建設人才。劉銘傳把眾多新式事業集中於一省,使台灣成為當時中國的先進省份之一。[14-15]
日本帝國主義殖民淪陷時期
1894年日本發動甲午戰爭,翌年清朝戰敗,於4月17日被迫簽訂喪權「台灣少年團」中進行抗日鬥爭的台灣籍少年[16]辱國的《馬關條約》,把台灣割讓給日本。消息傳出後,舉國同憤,反對割台,台灣全省哭聲震天,鳴鑼罷市。協理台灣軍務的清軍將領劉永福等率軍民反抗日本帝國主義的侵佔,堅持了5個多月的戰鬥,歷經大小百餘仗,使日本帝國主義侵略者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但終遭失敗。從此,台灣淪為日本帝國主義的殖民地達50年之久。[17]
日本帝國主義侵略者在台灣實行總督專制的獨裁統治體制,建立恐怖嚴密的警察制度,控制台灣社會,推行「皇民化運動」,灌輸忠「君」(天皇)愛「國」(日本)思想,企圖把台灣人民變成日本帝國主義的忠臣良民,並實行「農業台灣,工業日本」的經濟政策,掠奪台灣的稻米和蔗糖資源,後期則配合日本帝國主義的「南進」侵略政策,發展與軍需有關的工業,把台灣當作日軍的補給地,為侵略戰爭服務。[18-19]
台灣人民從未屈服日本帝國主義的殖民統治,在日據初期,以農民為主體的抗日武裝進行了長達20年的鬥爭。後來,文化協會、民眾黨、共產黨等還組織領導了反抗日本帝國主義殖民統治的民族抵抗運動。[20]據不完全統計,日本帝國主義侵佔台灣期間,被血腥殘害的中國人民累計多達約65萬人。日本帝國主義欠下了中國人民無數永遠也無法償還的血債。[21-22]
1937年日本帝國主義製造「七七事變」,中「霧社事件」中進行抗日鬥爭的高山族人民[23]國人民開始了全民族的抗日戰爭。在抗日戰爭時期,不少台灣人回到中國大陸參加抗戰,為抗日戰爭的勝利和台灣的光復作出了貢獻。1941年12月7日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中國政府發出《中國政府對日宣戰布告》,明確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之間關係者,一律廢止。」[24]
台灣光復回歸祖國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國際協定肯定了: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共同簽署的《開羅宣言》中規定:「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台北受降儀式上的中國代表[25]如滿洲(即中國東北地區)、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後又有蘇聯參加簽署的《波茨坦公告》中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26]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中的條款,無條件投降。中國人民經過8年的艱苦抗戰,付出了巨大的犧牲,終於同全世界人民一道,打敗了日本帝國主義侵略者,使台灣重新回歸祖國的懷抱,結束了台灣人民蒙受日本帝國主義奴役的屈辱歷史。同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政府在台北舉行台灣省日軍受降儀式。會後台灣省行政長官代表中國政府正式宣告:自即日起,台灣及澎湖列島所屬的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置於中國主權之下。台灣全省欣喜若狂,家家戶戶張燈結綵,祭告祖先,通宵歡飲。台北市各界民眾數萬人舉行環市大遊行,歡呼回到祖國的懷抱,慶祝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的偉大勝利。[27]
中華民國時期
台灣光復後,接手台灣的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的專制腐敗本質未變,在政治上貪污腐化橫行,壓迫和歧視台灣民眾,經濟上嚴厲管制台灣經濟,侵害台灣民眾利益,文化上忽視差異性,漠視了隔閡的客觀現實,導致台灣民不聊生,怨聲載道。[29]
1947年2月28日,正當大陸人民的解放戰爭進行得如火如荼之際,台灣省台北市市民為反抗國民黨當局的軍事獨裁統治、抗議反動軍警屠殺市民,舉行大規模示威遊行,起義迅速波及全省,史稱「二·二八事件」。國民黨當局對起義群眾提出的進行政治改革、反對專制腐敗、實行民主自治等進步主張難以容忍,調集大批軍警進行血腥鎮壓這一偉大的愛國民主運動,群眾被殺害達3萬多人[30],至3月13日,起義最終失敗,國民黨當局白色恐怖統治的序幕揭開,給台灣民眾的內心留下了深刻的傷痛。[31]
台獨是什麼?
台灣獨立運動(簡稱台獨運動或台獨)現代是指在基於國民主權原則及
台灣全體住民公民投票選擇的條件下,建立主權獨立國家台灣共和國的政治運動。
1987年4月16日:台灣獨立運動參與者鄭南榕在台北金華國中演講時宣示「我是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
1987年8月30日:「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演講台蔡有全主張台灣獨立,引起「蔡有全、許曹德台獨案」。
1986年9月28日:「民主進步黨」成立,並在基本綱領開宗明義論述:「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而此基本綱領上的論述常被稱為「台獨黨綱」。
1988年2月27日:台獨聯盟總本部主席許世楷在「二二八」41周年演講會中提出「島內獨立運動公開化、海外返鄉普遍化」。
1988年12月:鄭南榕在《自由時代周刊》刊載許世楷所提出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遭國民黨當局起訴。
1989年4月7日:國民黨當局到雜誌社拘提鄭南榕時,鄭南榕自焚。
1989年5月19日:台灣獨立運動參與者詹益樺在參加鄭南榕喪禮時自焚,履行自己「台灣獨立」的政治理念。
1991年-2000年
1991年5月:郭倍宏、陳婉真等人宣告成立「台灣建國基金會」。
1991年7月:台獨聯盟成立「人民制憲會議籌備會」,提出「台灣憲法草案」。
1991年10月20日:台獨聯盟台灣本部第一次盟員大會。
1992年5月15日:刑法一百條修改,獨派人士李應元、黃華、陳婉真等人被釋放出獄。
1992年8月23日:「外省人台灣獨立促進會」成立。
1993年4月19日:台獨聯盟成立「台灣國民制憲運動委員會」,主張「宣揚憲政理念,建立國民意識,推動公民投票,完成制憲建國」。
1994年6月25日:台獨聯盟通過「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選出新國旗、新國歌。
1995年7月22日:因應中共對台軍演恫嚇,林山田等人倡議在台北市政府前創辦建國廣場,以發揚台灣建國意識。
1996年10月:「建國黨」成立,由林山田、鄭欽仁、李永熾、李勝雄等籌備,推李鎮源為創黨主席。
1997年6月26日:展開「台灣共和國申請加入聯合國」靜坐行動。
1999年7月9日:總統李登輝接受德國之聲錄影專訪時提出台灣與中國是「特殊國與國關係」,此即《兩國論》。
2000年3月18日:台灣政黨輪替,傾向支持台灣獨立的民進黨陳水扁當選總統。
一開始是反國民黨的,
後來才開始反大陸。
我們可以看到yolfilm跳過了台獨勢力如何形成的。
什麼是邏輯?
邏輯是思維的規律,研究思維規律的學科。
邏輯要求非常嚴密的推理。
是不可以隨便跳過某一步驟的。
你這樣隨便跳步驟,那麼你如何保證你的結論是正確的呢?
上面有邏輯問題,
下面都不用看了。
「(殊不知,每次改朝換代,台人哪次不浴血抵抗?就是敗了,一敗再敗,也從未放棄過。)」
只說好的一面,
壞的一面卻完全不提。
你和你罵的人一樣不公正客觀。
我們從上面的歷史可以了解到,
台灣既有頑強抵抗的,
也有歸順的。
什麼叫做從未放棄過?
「若你在眼下的中國大陸,比如像知乎這樣的地方,宣講這樣的「台灣悲情歷史」內容,請原諒我提醒你,你的說法,正是台灣-獨-立運動,最重要的核心理念。「不作亞細亞的孤兒,要作自己的主人」,就是這樣的心態,逼著許多台人想脫離中華民族,成立自己的獨-立國-家。」
根據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
台獨的核心理念現在處於第3層。
就是情感、歸屬的需求。
一開始是原住民反外省人,
那個時候核心理念處於第2層。
然後是原住民和外省人一起反大陸。
原住民的獨立國家是原住民的獨立國家。
台灣的獨立國家是台灣的獨立國家。
這兩個不是一個國家。
原住民和外省人的利益並不一致。
原住民、外省人、獨立、統一、打醬油混在一起非常複雜。
他的核心理念一直在變。
根本就不是你說的那麼簡單。
「你愈是恐嚇他,愈是嘲弄他,愈是威脅他,他愈是如是主張,所以,某個層面來說,台獨的另個同義辭,是仇中、反中、厭惡中。那個仇恨、反對和厭惡,是被逼出來的。逼得他們愈行愈遠,走向一條不歸路。故此,請聽我一句勸,你們又腥又臭,又臟又毒的「強權決定論」,正是催生台獨主義的無上肥料。」
你就這樣在沒有保證結論是正確的情況下,
就說又腥又臭,又臟又毒。
不道德。
「再退一萬步,就是你什麼勸告都聽不進去,撇開現代地球公民的基本政治學的進步,撇開你的言論,根本就是「催生台獨主義」的事實,撇開一切,就問一個簡單的問題,假使你真的珍惜中華民族子民的性命,珍惜兩岸的同胞血脈之親,就別再說這些幻想用人命堆疊的屁話了。」
髒話。
「我認為,中國人絕非那樣下作,非要骨肉相殘,打一場離心離德的內戰,才能維繫我們的民族。」
骨肉相殘---沒有說明範圍的骨肉相殘都是耍流氓。
骨肉相殘是指比喻兄弟父子家人間運用極端手段相互殘殺。
這個是有範圍的。---你沒有說明範圍
沒有說明範圍就使用是有歧義的。
離心離德---主觀
離心離德指思想不統一,信念也不一致。指不一條心。
思想,一般也稱「觀念」,其活動的結果,屬於理性認識。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思想。一切根據和符合於客觀事實的思想是正確的思想,它對客觀事物的發展起促進作用;反之,則是錯誤的思想,它對客觀事物的發展起阻礙作用。思想也是關係著一個人的行為方式和情感方法的重要體現。
信念是意志行為的基礎,是個體動機目標與其整體長遠目標相互的統一,沒有信念人們就不會有意志,更不會有積極主動性的行為。信念是一種心理動能,其行為上的作用在於通過士氣激發人們潛在的精力、體力、智力和其它各種能力,以實現與基本需求和慾望和信仰相應的行為志向。
離心離德和思想和信念都是主觀。
我們難以判讀主觀,
所以是否離心離德尚有爭議。
「中華民族的重生,不需建築在那樣愚蠢的垃圾論述之上。」
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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