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黑暗森林法則的局限性

有一種理論認為基於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文明不斷增長和擴張,但宇宙中的物質總量保持不變,所以,當宇宙中兩個文明互相發現後,唯一能做的就是搶先開火,消滅對方。這就是「黑暗森林法則」。

筆者認為,這個法則或者說理論是有很大局限性的:

一、生命的具體形態決定了理論的局限性。

1、生物最初的基本形態完全取決於其誕生地的相關條件。將水、空氣(甚至氧氣)和所謂的適宜的溫度作為生命產生、發展的首要條件是非常愚蠢的。僅在地球上,就有不依賴於陽光、空氣和有機質生存的例子—海底某些生物依靠火山附近的硫等物質生存。那麼,如果在土衛六上存在著生物,它會不會將甲烷作為飲料,溫度高於零度就命喪黃泉那?其實,生命誕生取決於兩個條件,一是物質的多樣性,二是環境的長期穩定性。生命自始至終是非常脆弱的,尤其是誕生期。一個很小的全球性變化足以將其全部扼殺,更不要說那種天文、河系級別的變化了。

2、生物的生存狀態決定了它們對於物質、能量需求的多樣性和側重性。仍以土衛六生物作為例子,如果他們選擇進攻方向,應該是遠離太陽而不是接近太陽,就算是給他們往返金星的車票,他們都不見得敢去。在種族甚至星族層面上只有利益可談,其他的法律道德都是蒼白的。而利益來講,只有自己能用到的才是有用的。

二、人類存的在時間過短,不可枉論很多。宇宙誕生已有130億年之久,人類有文字記載不過幾千年。這就好有一比,你搬家到一個新小區只有一秒,不,應該說一飛秒或者一皮秒,你就開始談論,這個小區沒有人,最起碼沒有好人。那我該懷疑你的心智是否健全了。承認這點不妨礙科學推測和大膽求證。其實,更合適的是等待。就比如原始人發現一座核電站,您還是別亂動的好。

三、利益和邊際效應決定了其局限性。黑暗森林法則開篇提到,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文明需要不斷增長和擴張。所以,我們可以直接推導出,在發展過程中取得適合於自己的物質、能量和空間、時間是必須的。換句白話—利益為先。但是,利益是什麼,簡答的說就是產出減去投入以後得到的才是利益。那好,我們再舉一個例子,有一顆星球距地球約17光年,美國依阿華州立大學教授史蒂夫·卡瓦勒等通過觀察,確信它是一個巨大的鑽石。我們姑且不去深究它的重量,我想怎麼也有10000噸吧,弄回來估計立馬是全球首富,可問題是怎麼弄回來?弄回來需要花多少錢。我沒算過,但我賭一克拉鑽石,某人弄回來肯定賠本。這還是和平條件下取得無主物質,那麼跨越十幾個甚至幾百個光年的距離,可能還沒到就已經損兵折將,無法維持生計了。

四、科技的發展給文明的進步帶來多種發展途徑。地球上的人類從2位數發展到10位數,能源危機僅僅存在於某些時段和某些人的嘴裡,從來沒有真正的出現危機。伴隨著人口數量的增多,我們的能源利用方式從枯柴到煤炭到石油到核能,地球還是那個地球,莫說60億人口,給人類1000年,解決600億、6000億人口的能源問題(挑刺的注意了,學好語文,筆者僅僅指的是能源問題)也不是難事。很難想像,自己在自己的星球上豐衣足食,誰還會跨越幾十個光年去侵略、殖民和毀滅別人。

五、從倫理道德和進化方式上黑暗森林法則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一個文明從產生之時必然是帶有極強的掠奪性,比如原始人類必然要不停的殺戮、茹毛飲血。可是,當文明發展到一定階段也必然伴隨著科技的發展和道德的進步,在原始社會後期就出現了飼養牲畜這一較為文明的方式。人類有文字記錄不過一瞬(與宇宙他老人家比)就已經提出並部分做到了與自然和諧共處。你可能要說,那是文明內部,你自己也說過文明之間沒有道德,只有利益。可是,客官,您也不要忘記,一個文明在基本了解自然後必然會更多的追求哲學、藝術、生命、微觀等的研究,研究的結果想必肯定是道德的升華和自律的提高。研究的終極結果想必是拋棄了「這一身臭皮囊」,轉化成網路、能量等形式,那他們用什麼攻擊,又有什麼必要攻擊那。另一個特例是有一種「流浪文明」,常被描述成掠奪者文明,可是,我想問一句,您坐著直升飛機來到一個處於原始社會刀耕火種的孤島上,您最明智的做法是什麼?是離開。那裡沒有汽油,就算地下有石油,等你建設好煉化設備,估計您的直升飛機會因為等您太久生鏽了,永遠也就無法起飛了。

此文對黑暗森林法則提出了異議,但我還是要向劉慈欣致敬,三體是我看過的最好的兩部科幻小說之一(另一個是重生之超級戰艦,個人以為從布局謀篇、文筆、時間跨度、硬科技含量等各方面遠超三體,可惜那名字起的真是太狗血了,哎。。。。再冒個泡,不如改成重生之問天)。筆者才疏學淺,理科放棄了,文科沒畢業,有些細枝不要深究,重在交流,希望標題黨不要亂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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