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京城做雞的那些年(一)
清明掃墓,我給我那沒來得及見面的孩子上了柱香,他被我埋在原來住在京城四合院廚房小後院的榕樹下,十幾年了,我無臉見他,地下里他冷不冷,餓不餓,我一句也不敢問。
他應該恨我,恨我的懦弱,恨我的自私,恨我明明快要將他生下卻拋棄了他,所以報應來了。
那年夏天,我十九歲,高中剛畢了業。
父親身上突然暴長一些奇形怪狀的斑,去醫院被查症不可治癒的癌,母親沒有放棄,拿出所有積蓄一定要給父親治病。
鄉鎮的醫術有限,這種病生來就是燒錢的,過程很苦痛,父親在治療中足足瘦了幾十斤,吃藥打針一個月就削去了家裡近一半的家產,治療不出兩個月就走了,母親把僅剩的錢給父親辦了得體的喪事。
初秋,我決定去京城,母親做足兩個月苦力活攢的幾塊錢遞給我眼前,那雙手乾裂的血絲布滿,猙獰的嚇人。我哭著拿了足夠的錢踏上去京城的路,硬座上坐了近四十個小時,餓的幾乎暈厥,好不容易到站,給母親報過平安後,我的第一件事,找工作。
聽說有些女人,來京城後都暴富,每每聽到隔壁老奶奶提起的時候都嫌棄的不行,說這錢掙得不地道,見不得光,但他們都忘了,貧窮有多可怕,如果我有錢,當初可以讓父親上城裡得到更好的治療;如果我有錢,母親不需要為我擔憂去干那麼重的活,只為我去大城市有個好工作;如果我有錢,命運都能變,又有何懼?
我一定要成為有錢人,這是我來京城的目的。
見不得光算什麼,窮的抬不起頭,難道自豪嗎?真可笑。
火車上我認識了一個關係我一生的女人。
對坐是一個頗為艷麗卻優雅的女人,穿著高領墨綠色的長旗袍,旗袍上十分簡譜,平板而沒有絲毫花色,裙擺開叉至膝上十公分,只要稍稍坐姿不雅就能瞥見她的底褲,嫩白的長腿若隱若現,腳上配的是一雙偏尖頭的紅色漆皮鞋。
最顯眼的是她那雙塗滿血紅指甲油的雙手,有著十分長的指甲,但並不嚇人。照母親的話來說,這種人是天生不需要幹活的,只需坐著等人服侍。奇怪的是紅綠搭配在她身上出現並不土氣,出奇的吸引人,就像是她自己的本色一般。
在鄉下,金飾是特別罕見的,也有一些富家女帶著上街,款式十分單一。
那是我第一次見過款式新奇別樣的金飾,掛在她白皙的手腕上特顯氣質,左手食指上有泛著彩光的鑽戒,陽光曬下的時候,簡直亮的刺眼。她坐著會時不時摸一摸,很是喜歡的模樣,不得不說,我很羨慕甚至嫉妒,我有錢了,一定也要像她那樣。
在她身右側的黑色手提小包,上面有著極為精緻的刺繡,我從沒見過那麼美的刺繡花朵,一針一線都栩栩如生,我見過城裡最出名的阿桑娘的刺繡,都不及這千分之一。
我最不喜歡她的眼睛,極其憂鬱的眼神,偶爾轉眼與我對視,我都覺得惶恐,當她意識到自己的表情並不友好的時候,就硬是擠出一個笑容對著我說:我男人說過,我這副樣子有時候是會讓人覺得不友善,你覺得呢?
我點點頭,不敢多嘴,我和她哪裡是一個世界的,天壤之別都無法形容我們之間的差距。
直到我們一起同坐的第三十個小時,我們才真正熟絡起來。
「你叫什麼?」
「溫瀾。」
「你的名字真好聽,我叫王仙兒。」相比之下,我的名字土氣多了。
她點了兩杯紅酒,很大方的遞了一杯給我。
我道了聲謝,看著她飲下,我才敢學著她的動作喝起來。有點澀,很香,有點醉人,是我對紅酒的第一印象。
我問她:你這麼有錢,為什麼也要擠在這個火車裡,一點也不好受。
她輕笑,露出淺淺的酒窩,深不可測的說:因為時間久,我的男人會越著急。我的目的就是讓他著急。
我似懂非懂的點點頭,後來,我才知道,原來這是對付男人的一個手段而已。
到站後,我們一同下了火車,留了她的聯繫方式,並詢問了她京城裡的紅燈區在哪。
我又看見她用那憂鬱的眼神注視著我,哀怨的臉是她最丑的樣子。
我堅定的再問一句,她還是告訴我了,勸我沒到非不可的地步千萬別去,有困難可以聯繫她。
我當然不會聽她的,為了更快的賺到錢,當晚我就去了最繁華地帶生意最火爆的紅燈區。
繁華的帝都,路邊的街燈炫的迷人眼,紅燈區來回行走的要麼是踩著「高蹺」般的鞋子來回走的妖艷女人,要麼是衣衫不整的男人,正常行走的人幾乎沒有,許是某個小角落裡,還有著女人的低吟聲。
那一刻我猶豫了。
可我的意志力,終究抵不過金錢的魅力,我真是窮怕了。
載我來的司機說整條街走到盡頭是全京城最大的夜場,就是我要去的地方。
這種地方最不缺的就是女人,來,歡迎,走,也不曾挽留,你上一天或者上一年,也沒有人管你。
見我的帶頭老鴇,看了我幾眼,十分瞧不上我,指了指我的衣服「嘖嘖」了幾句,隨後帶著我去更衣室打扮。
「這種地方,學聰明點,別給我丟人,看你也是第一次來這種地方,以後要學的很多,好好給我接待裡面的男人,我不會讓你吃虧的。」
她面容嚴肅的跟我交代,我點點頭,心裡擰的跟麻花一樣,緊張和害怕讓我全身僵直。
我跟她們一樣,出入一個個包間,像是被人挑揀的產品一樣,終於,我迎來了我第一個客人。
他們說,他是城裡較為出名的富人,劉世淳。
他獨自一人坐在一張沙發上,身披西裝,看樣子他有三十多歲,非常幹練的寸頭,有一對極為濃密的眉毛有勁的上揚著,深邃的眼眸看的人失神,顯得人十分冷峻又迷人,眼角勾勒出的細紋絲毫不影響他的帥氣,反倒多給他添了絲沉穩。
最令人羨慕的是那高挺的鼻子,還有鼻子下正好厚度的唇稜角分明,唇線清晰。
我以為服侍他要比我想像中困難,可奇怪的是他比別人都好服侍,沒對我動手動腳,就讓我倒倒酒,手跨在我的肩上,就沒再動過別的地方。
那時的我,突然覺得,夜場還是有溫情的人存在,並不是所有人都想佔便宜,而另一個跟我一起隨從的女孩,也是第一次,被舔了胸抹了屁股,就差沒有進行下一步,身旁的男人親著她的唇,眼裡直勾勾的看著我,十足的流氓痞子樣。
全程三個小時,我沒有主動跟劉世淳敬過酒,都是他跟我喝,我們有的只是偶爾的交談,在場的其他男子也沒敢為難我,到走的時候,他還會另外塞遠比普通小姐費多的錢給我。
我是感謝他的,因為他為我的夜場生活開了個美好的頭,但我沒想過,後來,他竟成了我最恨的男人。
之後的很多天,只要他來,都會點我的台,一包就整晚。
除了他,我接待的其他男人,一隻手都數的過來,最多不過被人佔便宜摸個大腿,沒有更過分的,也許是我真的慶幸。
在別人眼裡,我就是心甘情願坐他一個台捨棄一晚上可以做好幾各台的傻小姐,就連鴇姐每次見到我上他的班,就忍不住吐槽兩句說我沒出息。
實際上,劉世淳從不讓我吃虧,給我的錢比我一晚上做幾個台都多,他樂意給,我心甘情願多上會。
僅僅一個月,我就賺夠了在鄉下爸媽干一輩子的錢,甚至更多,我分批慢慢的寄回給母親,為了不讓她起疑心,我安撫她說自己找到了好的工作,會出人頭地。
認識的一個月後的一天晚上,我們在原來的包間里,我問他為什麼只點我?
「因為我很安靜,話不多,不會刻意奉承我。」他笑著對我說,仰頭喝了一杯洋酒,猛的拉我入懷,將口中的酒渡過我的口腔,那是第一次,他跟我有親密接觸,像觸電一般,我很喜歡,不自覺的臉紅。
慢慢冷靜下來,才發現原來男人喜歡的並不是低眉順眼,逆來順受不是所有情景都合適,而我的不低頭卻偏偏吊起他心中的新鮮感,劉世淳倒是給我上了一課。結果,同樣的辦法,在各種男人面前,屢試不爽。
男人,果真是賤的。
也許是因為那一吻,我對劉世淳的心思開始變得不簡單,我不再把他當成搖錢樹或者是顧客,我更多希望的是他能來見一見我,讓我看看他好不好。但我深知,身為一個坐台小姐,這種純潔的思想是屬於花季少女的,而我們,踏入夜場的那一刻起,就失去了天真的資格。
而後,我足足等了半個月,在我都要灰心上班的時候,他出現了。
我剛踏足大門第一步,他便將我拉進他定的包廂,我驚慌的看著他,差點沒站穩,他注視著我的眼睛很嚴肅的問:「今晚跟我走,你願意嗎?」
說不願意是假的,說願意怕太不矜持。
「什麼身份?」我想我必須搞清楚狀況,我到底以什麼身份跟著他一起走出公司大門。
他沒吭聲,我又問:「情婦?妓女?還是什麼?」
「我的女人。」他沒有否認我是情婦亦或是妓女,也沒有肯定我是他的女朋友。
可因為這四個字,我就以為這一切真的如夢一樣美好,便義無反顧跟他走。
我昂首挺胸走出場子,引來無數鄙夷的眼神,好像都在嘲笑我的不自量力,我不理會她們的蠢樣,總相信自己有不同的境遇,直到事實被打臉,我才發現這種奢靡的地方,真心是什麼,丟在地上都恨不得多踩兩腳,怎麼會捂得熱呢。
他帶我到了酒店開了房間,豪華二字在我眼裡終於有了詮釋,房間里的廁所比我那幾人合租的地下室都要大,房間牆壁像是鑲了金一樣閃燦燦的,我無法估計這一晚要多少錢,也許是我要上好久的班才能來住上一夜的。
清明掃墓,我給我那沒來得及見面的孩子上了柱香,他被我埋在原來住在京城四合院廚房小後院的榕樹下,十幾年了,我無臉見他,地下里他冷不冷,餓不餓,我一句也不敢問。
他應該恨我,恨我的懦弱,恨我的自私,恨我明明快要將他生下卻拋棄了他,所以報應來了。
那年夏天,我十九歲,高中剛畢了業。
父親身上突然暴長一些奇形怪狀的斑,去醫院被查症不可治癒的癌,母親沒有放棄,拿出所有積蓄一定要給父親治病。
鄉鎮的醫術有限,這種病生來就是燒錢的,過程很苦痛,父親在治療中足足瘦了幾十斤,吃藥打針一個月就削去了家裡近一半的家產,治療不出兩個月就走了,母親把僅剩的錢給父親辦了得體的喪事。
初秋,我決定去京城,母親做足兩個月苦力活攢的幾塊錢遞給我眼前,那雙手乾裂的血絲布滿,猙獰的嚇人。我哭著拿了足夠的錢踏上去京城的路,硬座上坐了近四十個小時,餓的幾乎暈厥,好不容易到站,給母親報過平安後,我的第一件事,找工作。
聽說有些女人,來京城後都暴富,每每聽到隔壁老奶奶提起的時候都嫌棄的不行,說這錢掙得不地道,見不得光,但他們都忘了,貧窮有多可怕,如果我有錢,當初可以讓父親上城裡得到更好的治療;如果我有錢,母親不需要為我擔憂去干那麼重的活,只為我去大城市有個好工作;如果我有錢,命運都能變,又有何懼?
我一定要成為有錢人,這是我來京城的目的。
見不得光算什麼,窮的抬不起頭,難道自豪嗎?真可笑。
火車上我認識了一個關係我一生的女人。
對坐是一個頗為艷麗卻優雅的女人,穿著高領墨綠色的長旗袍,旗袍上十分簡譜,平板而沒有絲毫花色,裙擺開叉至膝上十公分,只要稍稍坐姿不雅就能瞥見她的底褲,嫩白的長腿若隱若現,腳上配的是一雙偏尖頭的紅色漆皮鞋。
最顯眼的是她那雙塗滿血紅指甲油的雙手,有著十分長的指甲,但並不嚇人。照母親的話來說,這種人是天生不需要幹活的,只需坐著等人服侍。奇怪的是紅綠搭配在她身上出現並不土氣,出奇的吸引人,就像是她自己的本色一般。
在鄉下,金飾是特別罕見的,也有一些富家女帶著上街,款式十分單一。
那是我第一次見過款式新奇別樣的金飾,掛在她白皙的手腕上特顯氣質,左手食指上有泛著彩光的鑽戒,陽光曬下的時候,簡直亮的刺眼。她坐著會時不時摸一摸,很是喜歡的模樣,不得不說,我很羨慕甚至嫉妒,我有錢了,一定也要像她那樣。
在她身右側的黑色手提小包,上面有著極為精緻的刺繡,我從沒見過那麼美的刺繡花朵,一針一線都栩栩如生,我見過城裡最出名的阿桑娘的刺繡,都不及這千分之一。
我最不喜歡她的眼睛,極其憂鬱的眼神,偶爾轉眼與我對視,我都覺得惶恐,當她意識到自己的表情並不友好的時候,就硬是擠出一個笑容對著我說:我男人說過,我這副樣子有時候是會讓人覺得不友善,你覺得呢?
我點點頭,不敢多嘴,我和她哪裡是一個世界的,天壤之別都無法形容我們之間的差距。
直到我們一起同坐的第三十個小時,我們才真正熟絡起來。
「你叫什麼?」
「溫瀾。」
「你的名字真好聽,我叫王仙兒。」相比之下,我的名字土氣多了。
她點了兩杯紅酒,很大方的遞了一杯給我。
我道了聲謝,看著她飲下,我才敢學著她的動作喝起來。有點澀,很香,有點醉人,是我對紅酒的第一印象。
我問她:你這麼有錢,為什麼也要擠在這個火車裡,一點也不好受。
她輕笑,露出淺淺的酒窩,深不可測的說:因為時間久,我的男人會越著急。我的目的就是讓他著急。
我似懂非懂的點點頭,後來,我才知道,原來這是對付男人的一個手段而已。
到站後,我們一同下了火車,留了她的聯繫方式,並詢問了她京城裡的紅燈區在哪。
我又看見她用那憂鬱的眼神注視著我,哀怨的臉是她最丑的樣子。
我堅定的再問一句,她還是告訴我了,勸我沒到非不可的地步千萬別去,有困難可以聯繫她。
我當然不會聽她的,為了更快的賺到錢,當晚我就去了最繁華地帶生意最火爆的紅燈區。
繁華的帝都,路邊的街燈炫的迷人眼,紅燈區來回行走的要麼是踩著「高蹺」般的鞋子來回走的妖艷女人,要麼是衣衫不整的男人,正常行走的人幾乎沒有,許是某個小角落裡,還有著女人的低吟聲。
那一刻我猶豫了。
可我的意志力,終究抵不過金錢的魅力,我真是窮怕了。
載我來的司機說整條街走到盡頭是全京城最大的夜場,就是我要去的地方。
這種地方最不缺的就是女人,來,歡迎,走,也不曾挽留,你上一天或者上一年,也沒有人管你。
見我的帶頭老鴇,看了我幾眼,十分瞧不上我,指了指我的衣服「嘖嘖」了幾句,隨後帶著我去更衣室打扮。
「這種地方,學聰明點,別給我丟人,看你也是第一次來這種地方,以後要學的很多,好好給我接待裡面的男人,我不會讓你吃虧的。」
她面容嚴肅的跟我交代,我點點頭,心裡擰的跟麻花一樣,緊張和害怕讓我全身僵直。
我跟她們一樣,出入一個個包間,像是被人挑揀的產品一樣,終於,我迎來了我第一個客人。
他們說,他是城裡較為出名的富人,劉世淳。
他獨自一人坐在一張沙發上,身披西裝,看樣子他有三十多歲,非常幹練的寸頭,有一對極為濃密的眉毛有勁的上揚著,深邃的眼眸看的人失神,顯得人十分冷峻又迷人,眼角勾勒出的細紋絲毫不影響他的帥氣,反倒多給他添了絲沉穩。
最令人羨慕的是那高挺的鼻子,還有鼻子下正好厚度的唇稜角分明,唇線清晰。
我以為服侍他要比我想像中困難,可奇怪的是他比別人都好服侍,沒對我動手動腳,就讓我倒倒酒,手跨在我的肩上,就沒再動過別的地方。
那時的我,突然覺得,夜場還是有溫情的人存在,並不是所有人都想佔便宜,而另一個跟我一起隨從的女孩,也是第一次,被舔了胸抹了屁股,就差沒有進行下一步,身旁的男人親著她的唇,眼裡直勾勾的看著我,十足的流氓痞子樣。
全程三個小時,我沒有主動跟劉世淳敬過酒,都是他跟我喝,我們有的只是偶爾的交談,在場的其他男子也沒敢為難我,到走的時候,他還會另外塞遠比普通小姐費多的錢給我。
我是感謝他的,因為他為我的夜場生活開了個美好的頭,但我沒想過,後來,他竟成了我最恨的男人。
之後的很多天,只要他來,都會點我的台,一包就整晚。
除了他,我接待的其他男人,一隻手都數的過來,最多不過被人佔便宜摸個大腿,沒有更過分的,也許是我真的慶幸。
在別人眼裡,我就是心甘情願坐他一個台捨棄一晚上可以做好幾各台的傻小姐,就連鴇姐每次見到我上他的班,就忍不住吐槽兩句說我沒出息。
實際上,劉世淳從不讓我吃虧,給我的錢比我一晚上做幾個台都多,他樂意給,我心甘情願多上會。
僅僅一個月,我就賺夠了在鄉下爸媽干一輩子的錢,甚至更多,我分批慢慢的寄回給母親,為了不讓她起疑心,我安撫她說自己找到了好的工作,會出人頭地。
認識的一個月後的一天晚上,我們在原來的包間里,我問他為什麼只點我?
「因為我很安靜,話不多,不會刻意奉承我。」他笑著對我說,仰頭喝了一杯洋酒,猛的拉我入懷,將口中的酒渡過我的口腔,那是第一次,他跟我有親密接觸,像觸電一般,我很喜歡,不自覺的臉紅。
慢慢冷靜下來,才發現原來男人喜歡的並不是低眉順眼,逆來順受不是所有情景都合適,而我的不低頭卻偏偏吊起他心中的新鮮感,劉世淳倒是給我上了一課。結果,同樣的辦法,在各種男人面前,屢試不爽。
男人,果真是賤的。
也許是因為那一吻,我對劉世淳的心思開始變得不簡單,我不再把他當成搖錢樹或者是顧客,我更多希望的是他能來見一見我,讓我看看他好不好。但我深知,身為一個坐台小姐,這種純潔的思想是屬於花季少女的,而我們,踏入夜場的那一刻起,就失去了天真的資格。
而後,我足足等了半個月,在我都要灰心上班的時候,他出現了。
我剛踏足大門第一步,他便將我拉進他定的包廂,我驚慌的看著他,差點沒站穩,他注視著我的眼睛很嚴肅的問:「今晚跟我走,你願意嗎?」
說不願意是假的,說願意怕太不矜持。
「什麼身份?」我想我必須搞清楚狀況,我到底以什麼身份跟著他一起走出公司大門。
他沒吭聲,我又問:「情婦?妓女?還是什麼?」
「我的女人。」他沒有否認我是情婦亦或是妓女,也沒有肯定我是他的女朋友。
可因為這四個字,我就以為這一切真的如夢一樣美好,便義無反顧跟他走。
我昂首挺胸走出場子,引來無數鄙夷的眼神,好像都在嘲笑我的不自量力,我不理會她們的蠢樣,總相信自己有不同的境遇,直到事實被打臉,我才發現這種奢靡的地方,真心是什麼,丟在地上都恨不得多踩兩腳,怎麼會捂得熱呢。
他帶我到了酒店開了房間,豪華二字在我眼裡終於有了詮釋,房間里的廁所比我那幾人合租的地下室都要大,房間牆壁像是鑲了金一樣閃燦燦的,我無法估計這一晚要多少錢,也許是我要上好久的班才能來住上一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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