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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白蓮花獎」,輿論反抄襲能成功嗎?

最近,天津市作協主辦的燧石文學獎火了,但火的不是它評選出的優秀文學作品,而是它為年度抄襲作品設立的「白蓮花獎」,該獎最終花落《錦繡未央》。不少網友擊節叫好,覺得早該給這類抄襲作品一個教訓,但也有人覺得作協在炒作,不認同如此評獎。

要點速讀

  • 1白蓮花獎不能和美國的金酸莓獎簡單類比,因為人人皆可評爛片,但抄襲是一項很嚴重的指控。
  • 2公眾反抄襲的熱情可以理解,但也要認識到抄襲認定難,維權成本高,有其必然性。

「白蓮花獎」是輿論反抄襲的高潮,但爭議也不小

網路文學抄襲,不是什麼新鮮事,不過隨著《甄嬛傳》、《如懿傳》、《楚喬傳》、《花千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錦繡未央》等一大批熱門IP身陷抄襲爭議,不僅媒體更為關注,網友對反抄襲也越來越熱心。

以《錦繡未央》為例,《錦繡未央》涉嫌抄襲能夠立案(2017年),和志願者的努力密不可分:志願者最早發現《錦繡未央》涉嫌大面積抄襲,志願者負責聯繫編劇、被侵權作者,搜集抄襲證據等工作——在長達3年的訴訟準備中,有近百位志願者參與。

電視劇《錦繡未央》劇照

如果說過去反抄襲主力在民間,有些「人微言輕」,那麼有官方背景的社會組織——天津市作協明確評出一部抄襲作品,就顯得分量十足。不少網友和媒體為此倍感振奮,並把「白蓮花獎」和美國評選爛片的「金酸莓獎」類比,認為這是用幽默的態度反對抄襲。

金酸莓獎每年都搶在奧斯卡頒獎前揭曉,嘲諷那些備受差評的爛片

不過,這種類比並不恰當。人人皆可評爛片,而抄襲一般是指侵犯他人著作權的違法行為,嚴重的可構成犯罪,是一項非常嚴重的指控。各國皆由行政或司法官員對作品是否為抄襲作出最終裁決。《錦繡未央》涉抄襲案目前正在審理之中,此時評選有些未審先判的味道。

此外,主辦方聲稱「白蓮花獎」由網友評出,但打開燧石文學獎在微博上發起的投票鏈接就會發現,僅有10人參與,其中《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有9票,《錦繡未央》得3票。

燧石文學獎發起的投票截圖

當然,燧石文學獎還可能有其他的數據源,但這個投票結果還是讓網友生疑——燧石文學獎之所以把獎項頒給《錦繡未央》,是因為抄襲鑒定專家、著名編劇余飛認為《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不構成抄襲,而《錦繡未央》構成抄襲,天津作協在迴避法律風險。

余飛也不贊同天津作協聯合民企主辦這樣的評獎:1、法院沒有判定的項目,不宜參評這樣的獎,極易引起爭議和訴訟;2、即使要從學術上評這個獎,也不應把評選交給大眾投票,而應該先組建抄襲鑒定中心來制定標準和鑒定流程。

反抄襲的熱情可以理解,但認定抄襲從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大量疑似抄襲作品的曝光,讓人們對抄襲越來越反感;抄襲認定難,時間成本高,作者只能默默忍受抄襲的故事,也讓人們希望嚴打抄襲,還作者公正。因此,與公眾的不吝讚美相比,質疑白蓮花獎的聲量則顯得非常微弱。

不過,這種質疑是有意義的。首先,各國保護著作權的通則是保護表達,不保護思想。怎麼理解?知識產權律師趙虎曾舉了這樣兩個例子:諜戰電視劇《潛伏》很成功,但別人也可以拍攝以「諜戰」為主題的電視劇,因為這個主題是思想,不是表達;但是新的電視劇不能用《潛伏》中的特定、詳細故事情節、對白等,否則會構成侵權,因為這些屬於表達。

《潛伏》大獲成功後,諜戰題材電視劇大量湧現

「偷龍轉鳳」是文學作品中的常見橋段,一個作家用這個橋段寫了一個故事,別的作家也可以用。因為「偷龍轉鳳」這個橋段屬於思想範疇,而具體如何「偷龍轉鳳」可能會落入表達的範疇,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具體到司法實踐中,法院一般採用「接觸+實質性相似」的判斷規則,來認定抄襲。簡單來說,如果涉嫌侵權方能證明自己沒有接觸過原作,可以直接認定不是抄襲;如果不能證明,則要看涉嫌侵權的作品是否和原作是「實質性相似」。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關曉海指出,「實質性相似」分為整體和部分兩種「實質性相似」。部分實質性形似遵循1992年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在阿爾泰案例中所確立的「三步法」:

1、「抽象法」,先把原告、被告作品中不受保護的思想刪除出去;

2、「過濾法」,即把原告、被告作品中雖然相同但又都是屬於公有領域中的內容刪除;

3、「對比法」,在前兩步的基礎上,再將被告與原告的作品剩下的部分進行對比,判斷是否實質性相似。

而整體實質性相似注重「整體把握」,即將作品中受保護的要素和不受保護的要素作為一個整體進行把握,並以此為基礎將兩部作品進行對比,判斷是否侵權。

雖然原則很清楚,但具體到每個作品,哪些是思想,哪些屬表達;和別的作品是否是實質性相似,常常不那麼涇渭分明,充滿了模糊地帶,判斷是否侵權可謂世界難題。這就要求法官本著審慎的原則,對每個案件的各種證據全面分析後,再做出判斷。

一部作品和另一部作品在文風、人設、情節或者「梗」等方面有相似之處,普通人就會認為是抄襲,但法官不可能,也不應該這麼武斷。

以《錦繡未央》涉嫌抄襲系列案為例,此案涉及12位作家,18部作品,光是權利作品和侵權作品的對比證據,就達近2000萬字。今年4月首次開庭審理,到了8月,法官表示此案涉及到大量作品內容比對,審理期限延長6個月。

反抄襲更需要專業意見,行業應儘快形成共識

常有人覺得目前的反抄襲太耗費資源,威懾力也不夠,要對涉嫌抄襲的作品,從嚴認定,寧可「錯殺」,不可放過。

那樣做的話,也許抄襲的人少了,但創作的空間也會慢慢消失。一直奮戰在反抄襲一線的編劇余飛指出,每一個創作者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工作的,如果反抄襲擴大化,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倖免,就看輿論是不是朝他開炮。

因此,反抄襲需要公眾的參與,但也不能光看網友投票。以《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為例,《三生》涉嫌抄襲《桃花債》的口水仗快打了10年,網友以調色盤為依據,認定《三生》抄襲,但余飛根據自己總結的「抄襲評估三原理」,在一個半月的時間內,對兩本書中15組人物關係、454個情節點和信息點、84條邏輯鏈、2條故事主線進行比對,最終判斷《三生》沒抄。

網路上流傳的反抄襲利器——調色盤

余飛認為,流傳的調色盤判斷抄襲不夠科學,存在大量刻意湊成抄襲證據的現象,即使要採用,也要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從這個角度看,反抄襲也離不開專業人士,因為他們對行業有更深入的了解,制定鑒定標準可能更符合實際,更理性。

實際上,與傳統文學相比,網路文學本身就更容易陷入抄襲風波。許多網路類型小說的情節設定、故事架構都是由許多作家共同豐富的,網路小說又可以隨意修改,誰抄誰的很難判斷;而大量輔助寫作軟體的出現(輸入關鍵詞,就可以形成多條生動的文字描述),讓不少網文的表達更加雷同,而表達雷同,很容易被認定為抄襲。

文學界和法律界儘快形成一個權威的鑒定抄襲的辦法和標準,這比評出一個名字好聽的年度抄襲獎,重要得多,也急迫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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