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晚上找喜歡的人聊天
我曾在晚上做過許多錯事兒,例如:睡前喝許多水,第二天早上浮腫難消;只要有一點餓就去吃東西,吃飽了又睡不著;喝了許多酒,在自以為無人的大街上醜態百出;沒有洗臉刷牙就上床睡覺,時間久了回過頭來看到自己的皮膚和牙齒恨不得哭出來;還有,向喜歡的人表白,第二天起來翻看聊天記錄感到無地自容......
有人和我講,人生每次經歷,都是一次成長。勳章是課堂,巴掌也是;經驗是成長,教訓也是。要是這麼講,那麼那些深夜裡我輾轉反側夜不能寐的時候,都是給我一記記清脆的巴掌,它們都是教導,都是我不想再經歷的成長。
人在晚上的時候總會變得感性和脆弱,那些不確切際的想法總會在心底里滋生。那是在一個寒冷的冬夜裡,我和那個背叛我的前男友,在冬日的夜裡邊走邊吃冰激凌。其實當時我們的狀態見就是仇人,他卻奪走了我對愛情的嚮往和對友誼的篤定。他一個人,毀了我們三個人的希望。
我應該很恨他,事實上我也是很恨他沒錯。可是那天晚上不知怎麼了,我突然變得好脆弱,看著之前我們拍下的照片,聽過的音樂,聊過的天,居然很想他。然後手很欠很欠地撥了那個熟悉的號碼。他也沒有一點猶豫,直接接通,像是什麼事兒都沒發生過一樣和我對話。我說:「想出來走走嗎?」這是我和他時隔兩年後的第一次對話,還是我打給他的。說真的,那天晚上我只是喝了點酒,有點微醺,聽到手機里那些傷感的歌,有些失了自我。我們一邊並排走著,一邊煽情地放著手機里張學友的歌,還一起你一句我一句,大聲地唱著,走著走著我不知t突然想起了什麼,眼淚就下來了,他很配合地用手輕輕地擁住我。此時他已是我曾經閨蜜的老公,他有家,我在這段關係中充當了其時她的角色。那天晚上,我賭氣似的和他拍了好幾張合影,發在了自己的朋友圈,還把這些照片發給了曾經的閨蜜,也就是他如今的老婆。我還很有心機地錄下我和他的對話,故意很大聲地質問他後不後悔和我分手,是不是我身上完全沒有她的氣質。我當時半醒半醉的狀態根本不記得發生了些什麼,虧得我還是回家了,萬幸的是閨蜜把我拉黑了。第二天早上,起床看到朋友圈那一張張像是屈辱柱一樣的合影,聽見那些狼籍的對話,我心驚膽戰地後怕。這都是我在深夜裡的做過的傻事兒。
那時我特別信「日有所思夜有所夢」這樣的傻話,也說過「晚上夢到的人,白天一定會出現」如許的情話,看過大話西遊里至尊寶和小伴伴的對話:
「昨晚你念晶晶的名字98次。」
「哦,晶晶是我娘子。」
「另有個叫紫霞的你念了784次。」
「......」
「這個紫霞一定欠了你許多的錢。」
我曾痴迷這種故事化的情節,知道後來才明白:永元不要在深夜裡給任何人發任何信息,更不要在深夜裡發朋友圈。因為這些話,都太感性了,經不起現實一星半點的揣摩。它們只是你一時興起的情緒,和退潮漲潮的海水一樣,總會慢慢地淡下去。
我們總以為半夜所想的就是內心的真實寫照,總想著深夜流過的淚就是忘不了的痕迹。可第二天天一亮,用水洗把臉,咱們會突然發現:那個以為這輩子都無法過去的坎,在不知不覺中已經過去了;記憶里的那張已變得模糊不清,甚至連輸入法都不在第一時間彈出那個名字了。你會感嘆時間過得很快,真的。昨夜把雙眼皮哭成了單眼皮,今天一早起來,就不知道淚點在哪兒去了。為什麼會這樣?因為我們都習慣於把自己短暫的悲傷放到無限大,都情願把暫時的難過誇張化,情願把無處發泄的感受寄托在一個人身上。想著他在和自己說話,於是一會兒把心裡那些話,那些受過的委曲好像通通在腦海里幻想著揮發。是有多愛多捨不得嗎?並不是的!我們的眼淚不是因為這個人而流的,他只是情感抒發的一個寄託。就像是陳奕迅在《十年》里唱的:「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知道你的眼淚,不止為了我而流,也為他別人而流。」我們的眼淚,真的沒有我們想像中的那麼值錢。重頭到尾,我們夜裡想的人換了幾撥,自始至終,咱們愛過的人一個接一個。
不要在深夜裡,發任何情緒化的朋友圈。否則在第二天一起來,你會想殺掉昨天那個矯情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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