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六年以上分手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來源:十點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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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有任何事情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他,等到拿起電話才反應過來,他已經不能再在身邊幫我解決任何事。」
「如果不是他的離開,我可能永遠不會知道我骨子裡是個有衝勁的女孩子,更不會發現,我的人生,其實是倒著轉的。」
28歲的蓉蓉跟我這麼說的時候,已經距離和他戀愛七年的男孩子分手半年了。
現在她一個人在北京讀書,是的,28歲了,依然在學習,還是想做自己喜歡的事。聽到這裡我一點也不意外,因為我身邊其實不少這樣的人。
蓉蓉大學是新聞學專業,畢業後去上海工作的順風順水,老闆和同事都特別看好她,甚至,頂頭上司對她「獻殷勤」獻得有點明顯。
她拒絕了,拒絕得比人家的「示好」更明顯。
坦白說,她在當時那個職位上,能力強、長相乖巧討人喜,如果再有人提攜一把,肯定是事業愛情上豐收的。
再說了,追她的對象,臉和事業一項不缺。
可這世間最強,強不過愛。
她大一就在一起的那個男朋友,希望和她以後平平淡淡安安穩穩,共創美好和諧社會:
「要不你回來吧,上海太大了,我們要多久才能買上房啊?」
「你看,小城市多好,現在就能一次付全款買套房,每天舒舒服服上完班,剩餘時間都是自己的。省得我隔著屏幕想你。」
省得隔著屏幕想你。
蓉蓉突然就被這最後一句話戳到了,怎麼不是呢?她每天加班到很晚,有時候好不容易走到最後一個十字路口,看著霓虹閃爍卻沒有一道是屬於自己的,真的很想蹲下來就不走了。
2.
異地戀啊?
不就是異地嘛,哪裡難了。
走路時候拿起電話也可以說幾句話;
睡前十分鐘開個小視頻鶯鶯燕燕笑笑兮兮;
吃飯時候打開微信發個想你;
嗯,也就兩秒鐘……
可一旦對方突然說最近沒空,你們就真的陌生了。
蓉蓉一聽,沒到一個月就果斷跟公司辭了職,不要了,不等了,再也不等了…很快她快馬加鞭趕到小男友的身邊。
因為她在剛工作的這半年裡,之前已經受夠了異地帶來的折磨——
你明知道對面需要你,哪怕只是摸一摸頭也好,可是你們連臉都沒法兒見到,只能一方覺得難受委屈,另一邊因無能為力而痛苦萬分。
回到小城後,蓉蓉和親妹妹一起在市中心開了個紋眉和美甲店,平日里還在一家私人辦學處教書。
男朋友很滿意,他白天在旁邊縣城上個月薪五千的班,朝九晚五,晚上回市中心和她悠哉悠哉過小日子。
這是他們戀愛第五年的生活。
也許這就是愛情最牛逼的地方,它能讓「連不知足的人」都容易上癮,但也恰恰因此,讓人心沒一刻安心。
3.
事情的轉變是從買房開始的,沒過兩年,兩人終於從各自的青春融合到一片新大陸,雙方家長談攏後,男朋友又出了一個幺蛾子——
不要在市區里買房,他想把房子買在離自己工作兩步遠的地方。
可我一開始就說了,蓉蓉本來就是個有夢想、敢打拚去闖的女生,她喜歡一切新奇的事物、她想要第一時間獲取當季流行的事物,她獨立清醒愛自由。
可做人總要有點「我執」的精神,總要對至少一件事「有始有終」吧?
她毅然決然為他放棄了太多了,然而現如今她只是想享受一下市區內的便利,想下樓就可以完成吃飯、逛街、和朋友在咖啡香氣熏染的店裡談笑片刻等這一系列很普通的要求,都沒辦法。
男朋友有多自私呢?
他說:「這房子不在那裡買,我們就分手好了。」
當蓉蓉原封不動的把這句話遞給我的時候,我也是虎軀一震,這到底是在談感情還是在交易?
聽說感情里,先認真的就不會贏。
以前我不是很信,直到後來看《羅蘭小語》 里說:
如果你希望一個人愛你,最好的心理準備就是不要讓自己變成非愛他不可,你要堅強獨立,自求多福,讓自己成為自己生活的重心,有寄託,有目標,有光輝,有前途...總之,讓自己有足夠多可以使自己快樂的源泉,然後再準備接受或不接受對方的愛。
確實是這樣的,我要先足夠愛自己,才能保證在我接受你這段感情之前就排除了劣根性。
於是因為買房買在哪裡這件事,蓉蓉一直遲遲不肯妥協,她覺得她放手太多了,這算是她唯一的堅持了。
而她男朋友就像個沒事人一樣,後面的整整三個月,他很少聯繫他,她卻每天都在想他,她也不希望自己二十幾年來最夠堅持的一件事就這麼「前功盡棄」。
可事實證明,感情的深淺跟時間沒什麼太大關係,不到最後,不到我們老到走不動了,誰也不確定誰是自己的江湖。
在三個月零一天的時候,蓉蓉終於先伸出了台階給對方下。
「吃飯了嗎?」
她像什麼都沒發生過打給電話給他。
都說先妥協的那個人並不是熱衷「服軟」,說到底,還不是輸給了「愛和在乎」。
「我在相親了。」
那一頭熟悉的聲音傳來這五個字的時候,簡直晴天霹靂。
「你別鬧了。我同意你買在那裡還不行嗎?」
「我這沒騙你阿,不信你來XX看」男的很冷靜,似乎是在說著別人的事。
沒過幾天,蓉蓉在課堂上上課,手機突然來了一條新簡訊——
她懷孕了,那個和我相親的女孩兒。
聽到這裡我都忍不住炸毛了…蓉蓉說她當時就暈過去了,是幾個學生把她抬到辦公室的,我看著她瘦小的身軀,內心感嘆感情真的太難了。
那天她神思不寧的挨到了下班,打個飛車就到了男朋友那裡,看見了自己喜歡的人,和他的現女友,還有他們的即將出生孩子。
頓時夢想,連同夢裡的人一起碎了,再也撿不回。
「你知道嗎?我當時就感覺他手裡攥著一把刀,一進一出、一出一進地捅進我的心,我看著他那一刻的清絕的眼神,竟然想不起這七年里真的愛過我說的一字一句了。」
原來,那個男生在她和他冷戰的三個月之前,就已經勾搭上了別的女孩子,還順便弄出了新生命。
「感情或許真的不必持續太久,畢竟一個人還可以拮据度日,但兩個人必心生怨恨」蓉蓉去北京前,最後這麼跟我說。
是啊,我可以蠢,你不能騙。
不在一起就不在一起吧,反正一輩子也沒多長。
不過就在最近,蓉蓉從微信里有傳給我一張合照,她在一個比他小兩歲的男孩子肩旁語笑嫣然。
說實話,那一刻我很感謝「感情的重啟能力」,和強大的「替代性」。
也明白了,並不是那些傷害使你不能再愛,而是你還未遇到一個足夠好的人,能夠讓你去愛罷了。
現在她又去北京一邊用心追逐自己的夢想,一邊用力去愛,我想起她跟我說的那句:「謝謝他讓我看清了,我的人生原來是倒著來的,並不是簡單的畢業工作結婚生子。」
很開心她終於找到了自己一直想要的生活。
或許失去你,比愛你還要開心,這就是所謂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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