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搖滾!再見,烏托邦!

最早接觸搖滾樂是在讀初中的時候。其實談不上是接觸,只是耳頭耳尾零零碎碎聽過一些,主要是Beyong的歌。那時並不知道這東西叫搖滾樂,只覺得很吵。雖然沒有特別排斥,但也沒什麼好感。

真正開始聽並且喜歡上搖滾樂是在20歲前後,當時陸續聽到了崔健、黑豹、唐朝、魔岩三傑,當我在朋友家裡看完了94年紅磡體育館的那場演出的vcd的時候,立馬熱血沸騰,著火了,火光里只閃耀著兩個字:搖滾!

之後,開始聽西方的搖滾:披頭士、槍花、蠍子、U2、皇后、涅磐……一個個都給了我不同程度的搖滾洗禮,尤其是涅磐樂隊,尤其是科特柯本。這個當時已被奉為神的搖滾英雄也成了我的搖滾英雄。從他開始,我不再滿足於聽和唱,我想寫,想唱自己寫的搖滾歌曲。為此我開始學吉他,在完全沒有任何人指導的情況下胡亂地學會了幾個和弦和節奏型,就開始寫起了所謂的歌曲。那是一段孤寂而狂熱的時光,常常一個人悶在宿舍或出租屋裡里抱著吉他胡彈亂吼自嗨,想像著自己已經是個搖滾歌手,有自己的搖滾樂隊,辦起了屬於我的搖滾演唱會,抱著吉他在舞台上嘶吼,高呼「Rockn roll」。

有一年回到家鄉,和分開好長時間的小學同學楠走到了一起。楠學的是音樂,在學校里就已經開始玩樂隊了,他是主音吉他手。當看到他們樂隊的演唱會視頻時,我心裡不禁陣陣發癢,羨慕不已。他們在鎮上電影院里辦的第一場搖滾演唱會我沒有趕上,但趕上了第二場,我興緻勃勃地混到他們的隊伍里去,看他們排練,在演唱會現場的後台看著他們在舞台上玩,看著台下爆滿的觀眾們熱情的反應,——心潮那個澎湃啊!啊!搖滾!啊,一起高呼「Rockn roll」!

正當我在想著也許可以跟他們一起玩的時候,樂隊卻慢慢地散了,具體原因不好說,客觀原因之一就是:大家都要工作,要生活,要結婚生子,而且都住在不同的地方,聚一起排練也不容易。楠帶著他的電吉他去某個城市的夜場里駐場,和其他樂隊繼續玩,不久又回到小鎮上,剪去一頭長髮,到學校里教起書來,很快就結了婚有了小孩,一切都回到了正常生活軌道上,之前的一切似乎成了一場青春夢。

那時我也出了門再次回到鎮上,也當了老師,我們有了大把的時間在一起。楠雖然對於玩樂隊玩搖滾的事有點淡了,但熱情還是在的,也總有些念念不忘,而我更是念茲在茲。因緣巧合,曾跟楠學吉他的傑對樂隊有興趣,而且還買了架子鼓和貝斯,於是二話不說我們就玩了起來,開始在一個閑置的老屋裡排練。這是我第一次玩樂隊,感覺我的搖滾夢真正要開始了……但沒持續多久,傑的熱情似乎開始偏離,後來還把架子鼓也給賣了,楠是隨性的人,也不怎麼在意,而我也不知說什麼好,於是一個尚未成型的樂隊也就散了。

這時,楠原先樂隊的鼓手涵哥找上來,招呼我們到縣城裡和另外兩個朋友一起玩樂隊,我們答應了。大家坐下一聊,一拍即合,馬上就開始排練,而且很快就排了幾首歌,樂隊名字也定了下來,叫「星期五樂隊」(因為當時基本上都是在星期五排練)。一切都很順利,也相當愉快。在很短的時間裡就已經了兩場演出。站在舞台上搖滾的興奮感才剛剛燃燒起來,突然一切又戛然而止了,由於種種客觀主觀的原因,我們停止了排練,然後散夥,樂隊就此夭折,一切從此不了了之了,而我的搖滾夢和樂隊夢,自此也划上了一個不完整的句號。

啰啰嗦嗦講這些,對我來說,一方面是重溫一段曾有過的搖滾歲月,另一方面,其實也是想從中看清楚曾經發生過的關於搖滾的一切究竟是怎麼回事。

事實上,在楠原先的樂隊解散的時候,我就已經意識到:搖滾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像我們一樣懷有搖滾夢、熱衷於玩樂隊的千千萬萬的年輕人,實際上連搖滾的末班車也沒有趕上,搖滾的列車轟轟隆隆風馳電掣般絕塵而去,我們才剛被其榮耀之光所照亮,便被濺了一身的煙塵。所有的熱情不過是青春荷爾蒙的發作,和對那樣一個搖滾時代那樣一種搖滾生活的不切實際的嚮往和沒有底氣的模仿,某種程度上也只是對於遠去的英雄們的一種憂傷的追思和悼念,最終,我們對於搖滾的熱情僅僅是對著英雄背影做一場一種心有不甘卻無力無效、帶有虛榮心理的招魂儀式和自慰儀式。

搖滾樂,作為一種漂洋過海而來的音樂形式和音樂文化,之所以能在八九十年代的中國極其生猛地「揭竿而起」,迅速征服無數年輕的身體和靈魂,自有其政治經濟、社會文化、道德人心的原因,在那樣的一個時代背景中,中國搖滾樂的誕生,崔健、黑豹、唐朝、魔岩三傑包括黃家駒們的誕生是自然而然的事,甚至是不得不、必須有的事,多年的封閉和冷藏需要啟蒙,需要解凍,長久的壓抑需要一聲吶喊,需要一種強力釋放,——對年輕人來說,搖滾樂無疑是最好、最直接有效的啟蒙方式和釋放方式,甚至沒有之一。

在這種前提下,中國搖滾樂的誕生不僅僅是一種自然生長,事實上簡直就是野蠻生長,從崔健的吼聲開始,一切都在野蠻生長,所有的搖滾人幾乎都是「野蠻人」,是自帶火種的野蠻人,吼叫著點燃了自己,然後到處縱火。——而火的性質決定了火的宿命,——自燃者兼縱火者終將很快地燒成灰燼,新時代的車輪將從灰燼上碾過,毫不留情。後來者只能手捧灰燼,默念英雄的名字,黯然唱起哀歌。

除了中國搖滾樂自身的宿命,當然還有時代的原因,隨著經濟時代、消費時代和娛樂時代的洪水以勢如破竹之勢洶湧而來,閃耀於八九十年代的啟蒙主義、理想主義和英雄主義的神聖之光瞬間黯然失色,日薄西山奄奄一息。而啟蒙主義、理想主義和英雄主義在某種程度上正是搖滾樂賴以誕生的土壤和空氣,土壤沒了,空氣變了,搖滾樂的死期也就到了,英雄們從此走向末路。散的散了,死的死了,瘋的瘋了,墮落的墮落了,唐朝盛世不再,火麒麟變成了病麒麟,從此一蹶不振,絕大多數人躲在時代的陰影中,消失在時代的喧囂中,一臉落寞,黯然銷魂。有人試圖挽救,卻終究不敵時代的殘酷,難成氣候。在紀錄片《再見,烏托邦》中,那些曾經的搖滾英雄在今天的生存狀況讓人不覺發出一聲嘆息,也只能作一聲嘆息。吳柯的死,和張炬的死一樣,某種意義上,也宣告著中國搖滾樂的死。

我們可以嘆息,可以傷感,但,似乎也不必過於悲傷,也沒有憤怒的必要。一切不過是時代的必然,而烏托邦也只能是「烏托邦」——終歸於烏有。如果說真有什麼也許值得悲傷和憤怒的,那並不是搖滾樂的死,而是使搖滾樂之所以是搖滾樂的搖滾精神的死,這搖滾精神,意味著的是一種自由、獨立、不妥協的生存態度和生活方式,是對人性,對生命,對一個更開放的社會、更廣闊的世界的呼喚、嚮往和追求,——這樣一種精神的墮落和死亡,對一個人和一個社會而言才是最大的悲哀。

哀莫大於心死,悲莫悲於精神之墮落。

但又如何?時代的車輪滾滾向前,會死的終究要死,要墮落的終究不得不墮落。對於中國搖滾樂,我們能說的,必須說的,也只能是:

再見,搖滾!再見,烏托邦!

與此同時,要麼在時代的喧囂中,在新世紀的「一無所有」中,另覓別一種形式的搖滾精神,另尋別一種可能的烏托邦;要麼,就隨波逐流,徹底妥協,徹底墮落,徹底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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