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遇見摯愛應該離婚嗎?
04-25
孫悟空如果沒有緊箍咒,估計他會一棒子打死唐僧的。孫悟空擁有七十二變和筋斗雲的超強能力,但卻猴急沒有耐心不能持久;唐僧只是肉眼凡胎,弱不禁風的和尚,卻有著一顆視死取得真經的決心和恆心。緊箍咒把唐僧和孫悟空緊緊拴在一起,組成了一個全天下最牛逼的團隊。所以,萬事萬物都是相生相剋的。
婚姻也是一樣,結婚證把兩個性格迥異風華正茂的年輕人拴在了一起,組建了一個全世界獨一無二的小家庭。如果沒有婚姻法,如果結了婚也不用離婚,如果喜歡誰就可以隨便出軌外遇婚外情。那樣的話,婚內遇見摯愛就簡單多了。拍拍屁股走人即可,反正女人也打不過男人,男人也不可能把女人拴在褲腰帶上。
婚內遇見所謂摯愛而去離婚,顯然是自私不顧全大局的表現。更不用提由此而帶來的惡性影響。什麼是婚姻?婚姻是社會學名詞。婚姻是在門當戶對的基礎上成立的家庭,婚姻包括家族、家庭、事業、優生四個問題。什麼是摯愛?摯愛是世間最真實和真誠的情感。
由此可見,婚姻和摯愛本身就是相互排斥的。婚姻是社會學名詞,是人類社會為了更好的發展家族,延續後代,成就事業而自發組建的家庭。摯愛則強調最真實最真誠的情感,真實和真誠都是人的本能需求,是自然屬性。婚姻給人套上了緊箍咒,摯愛深深的勾引著每個人體內的洪荒之力。每當洪荒之力無法控制之時,緊箍咒也是箍的最緊最狠的時候。如果不是為了互相制約,我們為什麼要結婚呢?我們一直單身,孤獨終老,豈不是一輩子都能去遭遇摯愛嗎?顯然這是一個偽命題。不要享受著婚姻給你帶來的穩定和溫暖,而恬不知恥的去追尋所謂的摯愛和刺激。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往往沒有什麼好下場!
一個有責任感的人,都不會選擇婚內遇見所謂的摯愛而去離婚。因為影響太大。一,對孩子的心靈造成的影響;二,對雙方的父母造成的衝擊;
三,對整個家族的穩定和發展造成的影響。備註:三無人員(無子無父母無家族)不在討論之列。以下幾種情況,婚內遇見摯愛應該離婚。一,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婚姻已經名存實亡,遇見摯愛雙方都是解脫,都是新生;二,夫妻雙方長期戰爭不斷,要麼爭吵打罵,要麼冷戰分床,已經影響到孩子成長的,堅決離婚;
三,其中一方品行不端,吃喝嫖賭抽樣樣俱全,無法享受家庭幸福的,堅決離婚;四,其中一方已經去找尋他/她的摯愛,暫時還未離婚的,應堅決離婚。推薦閱讀:
※一起六年的男友被我發現找小姐,他真的會改嗎?
※為什麼在柯林頓性醜聞中,女主角萊溫斯基會遭受長達十幾年的羞辱貶低和歧視??
※該不該告訴自己的朋友她的老公出軌了?
※人家要拿小拳拳捶你胸口(上) 一方若說No.1mDbY
※十年感情,兩年婚姻,老公出軌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