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評韓國EXO上海演唱會虛假宣傳事件的法律整肅
「2016 K-FRIENDSCONCERTWITHEXO」演唱會在上海如期舉行,據說這本來是一場拼盤演唱會,但是主辦方卻以「EXO的演唱會」為名進行大肆宣傳,嚴重誤導了消費者。
據爆料,本次演唱會的官方最高票價也不過是1280元,但本次演唱會內場的票價被炒到了4000-6000元不等,前排位置更是被炒到了高達上萬元人民幣。
即便是如此之高的票價,也依然阻擋不住粉絲的瘋狂熱情,演唱會當晚,大批歌迷從四面八方紛至沓來,希望一睹心目中偶像的勁爆風采。
令眾多粉絲措手不及的是,韓國EXO僅僅演唱幾首歌即告退場,當現場廣播播放宣布演唱會結束的消息後,歌迷深感被騙,異常憤怒,在現場高喊「退票」遲遲不願離場並引發一系列的混亂和爭執,甚至傳聞發生了保安打人事件。
結合近期發生的韓國偶像團體BigBang天價演唱會門票的事件,本次韓國偶像團體EXO事件又使演出市場迅速陷入輿論漩渦,演出各參與方充滿困惑和疑問,中國演出市場到底怎麼了?
需要承認的是,中國的演出市場近幾年來得到了迅猛的發展,但是與國外發達國家相比仍舊是亂象叢生:從漫天要價的黃牛,到票務市場的不規範,再到沒有誠信的演出機構和保安打人事件的頻發,似乎各種亂象和矛盾幾乎在一夜之間在中國演出市場中集中爆發出來,這無疑使雪上加霜的中國演出行業又一次滑向不誠信的深淵。
中國演出市場最大的問題是缺乏對法律的基本敬仰和極弱的法律風險把控能力,演出參與各方對於法律毫無概念,甚至從未引入法律成熟的規範和做法,從而導致參與各方缺乏應對法律風險的基本能力和措施。在面對突發情況時,無章可循,手足無措。可以毫不誇張的說,如果中國演出市場再不重視法律的作用,引入成熟的法律應對措施和法律風險預防方案,「韓國EXO事件」必將一次又一次的重演,「後韓國EXO事件」也必將一遍又一遍地衝擊著本來已經很脆弱的中國演出行業。
我們不應指責本次「韓國EXO事件」歌迷粉絲,從某種意義上說,歌迷和粉絲才是這次事件的最大受害方。
但是本次事件的參與各方尤其是業界必須對此事件進行充分的檢討。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本次事件中相關主辦方沒有進行相應的法律盡職調查即簽署演出合同實屬草率之舉。
根據新浪娛樂發布的消息,主辦方海頌國際傳媒(註:應為北京海頌世紀文化傳媒有限公司)CEO宮庭海聲稱,海頌國際傳媒與韓國SM公司並沒有直接簽約,而是中間通過了三家公司進行連線,目前其中的兩家公司(韓國WAN,深圳亞提斯)都已失聯,超過700萬演出費用無法追回,並透露目前大連市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按照一般的簽約流程,在簽約行為之前,均需要對簽約主體的設立存續進行必要的法律盡職調查,調查的內容主要是主體的合法經營情況,如果這一點都無法做到,就會出現本次事件中失聯的頻頻發生。
對於韓國WAN公司,甚至需要韓國律師進行相關的法律盡職調查,這雖然會加大當事人的簽約成本,但是這種簽約成本與後期造成的損失相比,可以說是微不足道。海頌國際傳媒在沒有進行必要的法律盡職調查的情況下,就簽署合約,導致巨額演出費用打了水漂,從法律的角度看來,本身就是不成熟的操作方式。
從合同簽約過程來看,沒有對韓國方面的授權做出必要的法律審查也必將為日後維權埋下苦果。根據演出主辦方曬出的合約,2016年1月28日,北京海頌世紀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與深圳亞提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簽署了《上海演出合約》,但是根據公開的資料,並沒有見到韓國EXO經紀公司給予的授權書,換言之,海頌世紀沒有對韓國的授權文件做出必要的審查,從法律的角度,即使海頌世紀與深圳亞提斯簽署了合約,也無法直接對韓國EXO形成有效的拘束,這不得不說是一大法律瑕疵。
從歌迷粉絲的角度來說,未曾充分認識到我國法律對於消費者的有力保護,僅僅採取了要求再次演出的方式也是一種缺憾。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根據上述規定,演出主辦方在主辦演出的過程中,如果發生了欺詐行為,作為消費者的歌迷不僅能夠要求退票,而且還有可能獲得票價款三倍的賠償。
從這個意義上說,如果今後在中國演出市場出現了欺詐消費者的情況,歌迷粉絲完全可以拿出法律的武器,獲得其應有的賠償,這對於整肅中國演出市場必將具有深遠的意義。
對於韓國EXO來說,據有網友聲稱,主辦方請來EXO表演卻沒有結清演出費,甚至演出前EXO成員需要自己在酒店準備服裝和耳麥,甚至沒有化妝綵排,這些問題是否屬實還有待確認,但如果屬實,則也顯示出韓國方面法律意識的薄弱,對於法律風險的控制力和預判力不足,其沒有在演出之前與中方主辦者做出必要的盡職調查和合同約定,使得演出當晚出現了本不應該出現的狀況。
韓國EXO上海演唱會事件目前已經過去幾天,隨著時間的流逝很多事情會慢慢遺忘,但是本次事件對於中國演出行業的警醒需要引起我們的深思:一個沒有法律規範的市場,一個沒有法律意識和法律風險控制能力的行業必定是沒有前途的和蘊含著極大風險的。
(周濤律師 天尚娛樂法 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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