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筆記:辯論的"方法論問題"
0.前言
那時,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路廿三34)
1.法學三段論
(1)古典三段論
大前提:所有人都會死
小前提:蘇格拉底是人
結 論:蘇格拉底會死
(2)法學三段論
大前提:法律規範
小前提:案件事實
結 論:法律效果
拉倫茲(Larenz):大前提(解釋)+小前提(涵攝)
典型法律解釋:文義(主觀/客觀)、歷史、體系、目的。
2.理論困難
(1)知識論-大前提的有效性
休謨(Hume):休謨問題(實然無法推論應然)
└波爾普(Popper):可證偽性-拉卡托斯(Lakatos):研究綱領(消化異例+預見)
└阿爾伯特(Albert):明希豪森三重困境(無限後退、循環論證、終止論證)
└法實證主義-哈特(Hart)、德沃金(Dworkin)、拉茲(Raz)
(2)語言學-大前提的解釋/小前提的涵攝
維根斯坦(Wittgenstein):家族相似性(家族成員不具有相同特徵)
└哈特(Hart):語言的開放結構=拉倫茲(Larenz):類型思維
└考夫曼(Kaufman):類似推論「法是當為與存在的對應。」
└雷可夫(Lakoff):範疇開放性
(3)凱爾森(Kelsen):規範縫隙(規範-規範/規範-事實)
3.圖爾敏模式
(1)圖爾敏模式:主張C、資料D、推論W、佐證B、強度Q、保留R
主張C:哈利是英國人
資料D:哈利出生在百慕達群島
推論W:如果是在百慕達群島出生的人,就是英國人
佐證B:英國的法律規定,殖民地出生的人就是英國公民
強度Q:哈利大概(presumably)是英國人
保留R:除非哈利的父母不是英國人
(2)古典三段論之反省(場域依存性:推論W的假言性 vs 佐證B的事實性)
4.競技辯論
(1)混合模式
a.概念式分析(概念金字塔)
└解釋:窮盡之封閉集合
└定義交鋒-場域依存性/目的性解釋
└定義退讓?
└涵攝:佐證
b.類型思維(類似推論)
└解釋:開放結構
└定義爭執-譬喻框架
└涵攝:詮釋循環
└事實交鋒:融貫原則&研究綱領
(2)知識論困難
a.概念式分析-圖爾敏(Toulmin):最小限度共識
b.類型思維-考夫曼(Kaufman):類似推論
5.參考書目
1958,圖爾敏(Toulmin)《論證的使用》
1960,拉倫茲(Larenz)《法學方法論》
1961,哈特(Hart)《法律的概念》
1978,拉茲(Raz)《實踐推理》
1980,雷可夫(Lakoff)《我們賴以生存的譬喻》
1982,考夫曼(Kaufman)《類推與事物本質》
1985,阿列克西(Alexy)《法律論證理論》
1989,弗里萊(Freeley)《辯論與論辯》
2003,游梓翔《認識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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