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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筆記:辯論的"方法論問題"

0.前言

那時,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路廿三34)

1.法學三段論

(1)古典三段論

 大前提:所有人都會死

 小前提:蘇格拉底是人

 結 論:蘇格拉底會死

(2)法學三段論

 大前提:法律規範

 小前提:案件事實

 結 論:法律效果

拉倫茲(Larenz):大前提(解釋)+小前提(涵攝)

典型法律解釋:文義(主觀/客觀)、歷史、體系、目的。

2.理論困難

(1)知識論-大前提的有效性

 休謨(Hume):休謨問題(實然無法推論應然)

  └波爾普(Popper):可證偽性-拉卡托斯(Lakatos):研究綱領(消化異例+預見)

   └阿爾伯特(Albert):明希豪森三重困境(無限後退、循環論證、終止論證)

    └法實證主義-哈特(Hart)、德沃金(Dworkin)、拉茲(Raz)

(2)語言學-大前提的解釋/小前提的涵攝

 維根斯坦(Wittgenstein):家族相似性(家族成員不具有相同特徵)

  └哈特(Hart):語言的開放結構=拉倫茲(Larenz):類型思維

   └考夫曼(Kaufman):類似推論「法是當為與存在的對應。」

  └雷可夫(Lakoff):範疇開放性

(3)凱爾森(Kelsen):規範縫隙(規範-規範/規範-事實)

3.圖爾敏模式

(1)圖爾敏模式:主張C、資料D、推論W、佐證B、強度Q、保留R

 主張C:哈利是英國人

 資料D:哈利出生在百慕達群島

 推論W:如果是在百慕達群島出生的人,就是英國人

 佐證B:英國的法律規定,殖民地出生的人就是英國公民

 強度Q:哈利大概(presumably)是英國人

 保留R:除非哈利的父母不是英國人

(2)古典三段論之反省(場域依存性:推論W的假言性 vs 佐證B的事實性)

4.競技辯論

(1)混合模式

 a.概念式分析(概念金字塔)

  └解釋:窮盡之封閉集合

   └定義交鋒-場域依存性/目的性解釋

    └定義退讓?

  └涵攝:佐證

 b.類型思維(類似推論)

  └解釋:開放結構

   └定義爭執-譬喻框架

  └涵攝:詮釋循環

   └事實交鋒:融貫原則&研究綱領

(2)知識論困難

 a.概念式分析-圖爾敏(Toulmin):最小限度共識

 b.類型思維-考夫曼(Kaufman):類似推論

5.參考書目

 1958,圖爾敏(Toulmin)《論證的使用》

 1960,拉倫茲(Larenz)《法學方法論》

 1961,哈特(Hart)《法律的概念》

 1978,拉茲(Raz)《實踐推理》

 1980,雷可夫(Lakoff)《我們賴以生存的譬喻》

 1982,考夫曼(Kaufman)《類推與事物本質》

 1985,阿列克西(Alexy)《法律論證理論》

 1989,弗里萊(Freeley)《辯論與論辯》

 2003,游梓翔《認識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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